立正
要領:兩腳跟靠攏並齊,兩腳尖向外分開約60度;兩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體正直,微向前傾;兩肩要平,稍向後張;兩臂自然下垂,手指併攏自然微屈,拇指尖貼於食指的第二節,中指貼於褲縫;頭要正,頸要直,口要閉,下頜微收,兩眼向前平視。
稍息
要領:在立正基礎上左腳順腳尖方向伸出約全腳的三分之二,兩腿自然伸直,上體保持立正姿勢,身體重心大部分落於右腳。攜槍(筒、炮)時,攜帶的方法不變,其餘動作同徒手。稍息過久,可以自行換腳。
敬禮
1.舉手禮
要領:上體正直,右手取捷徑迅速抬起,五指併攏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簷右角前約2釐米處(戴無簷帽或者不戴軍帽時微接太陽穴,與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張(約20度),手腕不得彎曲,右大臂略平,與兩肩略成一線,同時注視受禮者。
2.注目禮
要領:面向受禮者成立正姿勢,同時注視受禮者,並目迎目送(右、左轉頭角度不超過45度)。
3.舉槍禮(用於閱兵式或者執行儀仗任務)
口令:向右看———敬禮。
要領:右手將槍提到胸前,槍身垂直並對正衣釦線,槍面向後,離身體約10釐米,槍口(半自動步槍準星護圈)與眼同高,大臂輕貼右脅;同時左手接握表尺上方(持半自動步槍時虎口對準槍面並與標尺上沿取齊),小臂略平,大臂輕貼左脅;同時轉頭向右注視受禮者,並目迎目送(右、左轉頭角度不超過45度)。
立正
要領:兩腳跟靠攏並齊,兩腳尖向外分開約60度;兩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體正直,微向前傾;兩肩要平,稍向後張;兩臂自然下垂,手指併攏自然微屈,拇指尖貼於食指的第二節,中指貼於褲縫;頭要正,頸要直,口要閉,下頜微收,兩眼向前平視。
稍息
要領:在立正基礎上左腳順腳尖方向伸出約全腳的三分之二,兩腿自然伸直,上體保持立正姿勢,身體重心大部分落於右腳。攜槍(筒、炮)時,攜帶的方法不變,其餘動作同徒手。稍息過久,可以自行換腳。
敬禮
1.舉手禮
要領:上體正直,右手取捷徑迅速抬起,五指併攏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簷右角前約2釐米處(戴無簷帽或者不戴軍帽時微接太陽穴,與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張(約20度),手腕不得彎曲,右大臂略平,與兩肩略成一線,同時注視受禮者。
2.注目禮
要領:面向受禮者成立正姿勢,同時注視受禮者,並目迎目送(右、左轉頭角度不超過45度)。
3.舉槍禮(用於閱兵式或者執行儀仗任務)
口令:向右看———敬禮。
要領:右手將槍提到胸前,槍身垂直並對正衣釦線,槍面向後,離身體約10釐米,槍口(半自動步槍準星護圈)與眼同高,大臂輕貼右脅;同時左手接握表尺上方(持半自動步槍時虎口對準槍面並與標尺上沿取齊),小臂略平,大臂輕貼左脅;同時轉頭向右注視受禮者,並目迎目送(右、左轉頭角度不超過45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