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北極寒冰16
-
2 # 阿洪168
2019年8月26日,全華人大審議通過了《土地管理法》修訂,其中有一項就是關於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
那麼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集體經營建設用地入市是什麼意思呢?所謂集體經營建設用地是指鄉鎮(村)集體用於非農業的建設用地,主要分三類:一類是農村公益性建設用地。比如學校建設用地,養老院建設用地,醫院建設用地等。
二類是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比如,鄉鎮企業建設用地,農村合作社建設用地,農村旅遊設施建設用地等。
三類是集體所有權的住宅建設用地。即農民建房子居住使用的建設用地,俗稱宅基地。
集體經營建設用地入市的概念。所謂的集體經營建設用地入市就是以上三種類型的土地在符合土地規劃的條件下可以直接進入土地市場進行買賣交易。原來購買農用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必須辦理農地轉國有建設用地審批手續才可以買賣,現在不用辦理農地轉國有建設用地,在符合土地規劃條件下可以直接將土地轉讓、出租給他人使用,與國有土地同權同價平等的交易。
入市有條件限制的。值得注意的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市交易的前提條件是必須符合土地規劃,並不是說購買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就可以自由修建,不是的,比如,城市人購買農村宅基地修建別墅大院肯定是不允許的,但如果是地方政府規劃的別墅區,當然是可以修建的。還有農村一戶一宅規定內的宅基地原則上不允許賣,賣了就不能再申請宅基地,說白了,此政策就是鼓勵農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地塊入市買賣交易,搞活農村經濟,從而保護耕地的目的。
土地管理法內容用幾句話可概括:土地性質權歸國家所有,私人只是承包權和使用權。土地使用不得蓋房改為其它用途,不能拋荒買賣,承包期中不得以任何藉口修改種植它用,如違犯上述規定國家可有權收回。如果集體建設徵用可以調地,如有作物可給一定補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