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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趙8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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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Monica的魔力卡
蔡康永說過,喜歡某位明星就一定要去他的演唱會/見面會,因為你不知道自己會喜歡多久,也不知道那位明星能活多久。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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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譚浩33
我覺得 自己崇拜的人 簽名 可以留著做紀念 給自己目標 精神寄託 超越自己的偶像 而不是盲目崇拜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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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卓沐沐吖
個人感覺名人的成功都是一點一點積累經驗最後成長起來的!要簽名只是激勵自己,在自己以後成長的道路上,對自己做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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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流金歲月7798
簽名分幾種!女生!女人!看到心動的男人有%90!虛榮心裡的佔70到80%有欣賞性的佔百分之五十!有記紀念性的%60!有相同性格的佔百分之十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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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劉曉林九天居士
名人與人名
劉曉林
人,不需要說明界定。否則,世界大亂。人與名組合在一起時便不好講清了!名人與人名,人自尋煩惱、自我設定障礙的結果。許多時候名人就是人名,但人這種高等動物思維的存在使得主觀將某些“價值”加在了二者身上;從而使得二者出現了天壤之別。
世上出現了人,慢慢地有了人名。突然有一天,名人冒出來了。名人之“名”做形容詞用,人名之“名”做名詞用。劉曉林與九天居士達成共識:宇宙間一切具有形容詞性的“物體”皆無定論,名人之“名”便是如此!相比較而言,具有名詞性的“物體”相對固定,比如人名之“名”。
因為形容詞性的“物體”的無定論,從而使得名人氾濫成災。廁所裡有名人,倉庫裡有名人,各式的圈子裡有名人。除了極少一部分名人還知道自己仍然把人名作為人生的“根”以外,絕大多數的名人已經高度發燒到自己可以與人名脫離關係了!
無數的名人們習慣了前呼後擁、披金帶銀、似人非人的日子——不可否認,有的靠個人的拼搏而來;有的則是稀裡糊塗的碰撞結果:財富傳遞、華美皮囊、認母做父、選爺為夫……如此的表述定然會激怒不少的名人!“外勢誠需借,內能真錐芒。”——在這個重權勢、有知識沒文化的年代裡對此相信的人可能不多了!對此相信的名人更不多了。
名人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社會的發展,無數有“人名”的人將“名人”作為奮鬥的目標,同時也滿足了自己的虛榮。多好的事情!因此,社會應該感謝名人——尤其感謝始終將自己視為“人名”的“名人”。
另一方面,名人的存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礙了社會的發展。本來是有人名的人成為了忘記自己“人名”的“名人”——於是,社會上的“非人”多了起來!人模人樣的卻遠離了人——真誠沒有了!善良沒有了!包容沒有了……總之,人該有的諸多“要素”在諸多“名人”身上不見了。名人非人乎?名人是人乎?這兩個問題都不好回答,因具體的名人而異。
對於人名,我不想費饒舌的文字。它具有名人所不具有的真實性。僅此一點,人名便足以稱名人之母——無數的真假名人都是從人名中而來。
如果某個人名足夠幸運,人名可以與名人做等。比如,老子、蘇東坡、齊白石……他們只要人名就足以!根本不需要什麼名人之類的前後修飾與限制。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的聰明日益增多。隨之而來的是人們將注意力放在了不確定的“物體”身上,比如名人;卻對相對固定的“物體”漠不關心甚至視而不見了,比如人名。由名人和人名所構成的整個社會請記住:名人也許光彩奪目,而其大多籠罩了Phantom;人名也許暗淡無光,但誰又能剝奪其曾經的存在?
關注名人的國家也許會更發達,關注人名的國家則更能反映人之為人的大美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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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名人簽名沒有實質上的意義。無非就是滿足個人的虛榮心罷了。對自己的事業不會有大的幫助。除非你和某名人是朋友或至交,有事肯幫你,否則無任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