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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Today職場

    你既然喜歡銷售而且能夠憑藉自己實力幹出成績,達到之前老闆設定的銷售指標,說明你是有兩把刷子的,你的工作是稱職的。現在的關鍵是你要如何來維護自己的利益。

    目前這種狀況,你可以考慮:

    1,大著膽子去找老闆,說明當初因為他提出的薪酬有吸引力,所以自己乾得很有動力,現在一直沒有兌現承諾,不知道是老闆您現在有兌現困難還是不到提成的標準,請他明示,否則直接對他說,他不守信用,這工作幹起來沒有幹勁。

    2、收集之前有關薪酬的證據,如勞動合同(沒簽勞動合同,可申請雙倍工資賠償),如公司薪酬制度,如他的承諾錄音,到勞動部門申請維權,甚至可到法院對他進行起訴,只要有證據,老闆敗訴的機率很大。 3、現在工作的同時,瞭解一下其它銷售行業,先摸清情況,找那同行其他公司問問意向,把自己的經驗情況介紹介紹,如果那邊願意接受你,等條件具備時,這邊老闆又不答應提成的話,你再跳槽炒他魷魚。

    4、離開公司時,做好離職交接,並要老闆在你的離職交接上簽字,這個你可作為勞動仲裁、起訴的相關證據證明,同時走時處理好與原同事的關係,關鍵時候,他們可成為你的證人。

    總之,在職場,我們儘量在事先做好預防措施,事先談好薪酬待遇,並且留存相關證據證明,不能光聽公司或老闆的一面之辭,白紙黑字是最可靠的住的,遇上惡意不兌現承諾的老闆,先禮後兵,先和他講道理,提醒他守承諾,講信用,不能協商,那就要到勞動部門維權,現在大部分老闆其實對勞動法還是有敬畏心的。

  • 2 # 小安的Vlog

    遇到這樣的老闆也挺糟心的。

    現如今職場中,很多企業的老闆會做出各種承諾,給員工打雞血,讓員工為公司工作賣力。

    但是一旦等專案完成後,有的老闆卻像忘卻了一樣,或是直接耍賴。遇到這樣的老闆,等拿到錢了,還是趁早離他遠一點好。

    言歸正傳,給題主兩個工資解決辦法:

    一、如果你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

    優點:方式簡單。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

    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你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看起來好像還挺麻煩的,不過也是我們作為勞動者能有效解決拖欠工資問題的一個途徑。不過能協商解決是最好的,如果老闆還是這樣耍賴不給的,告他!

  • 3 # 楊輝講師

    建議,你面對這種毫無誠信可言的企業老闆,不要玩下去了,趕緊撤吧,到哪裡找一份銷售工作都比這個強。

    但是在撤之前要將你應該得的權益拿回來。

    要拿回你的權益,最重要的是要拿出證據來,有證據在手上,你可以先找老闆談,如果老闆還是不給你,那你就要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去,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透過法律要回你的權益。

    關於不給你薪酬的具體證據是:

    勞動合同、績效協議、工牌工作證、會議記錄紀要、電話錄音記錄、會議錄音記錄、與老闆的電話錄音記錄、電子郵件、你代表企業簽署的專案合同、完成專案任務的成果成績記錄或驗收清單等等都可以作為證據。

    如果你不懂法律程式,可以到社群法律服務部門去,一些地區有免費為勞動者服務的律師的,可以向他們諮詢,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律師,讓他們告訴你怎麼去申請勞動仲裁,將你的權益拿回來。

    祝你早日拿回自己的權益,並找到新的工作!

  • 4 # 道知企管

    當初承諾的薪酬有沒有明確的發放標準?

    相信出這樣的事,都是因為事先沒有定義好分配機制,或者說是口頭承諾的薪資待遇。

    另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對專案結果的評估標準不同。正在銷售的角度,專案完結就代表了結果是好的。站在老闆的角度,這個專案是否給公司帶來的利潤。如果沒有利潤,那麼當然就不能去發額外的獎金。即使這個專案有利潤,但企業整體不盈利,老闆也會不願意去發獎金。

    這個時候,可以去找老闆談,主要方向是,讓老闆不要因小失大。一個專案的獎金對於老闆而言也許是小數,但是對於銷售而言,則是很期待的數字。如果所有的銷售,都遇到這樣的情況,那麼一旦失去了幹勁,銷售業績沒有保障,那麼對於企業而言損失就會更大。

    當然,如果老闆已經下定決心,不給發放獎金,那麼還是趁早離開。這樣的企業,也不會發展的很好。對於個人的職業發展,也會受到很大的影響。還不如換一個環境,找一個靠譜的老闆繼續工作。

  • 5 # Molly小秘書

    感謝有機會回答問題。其實這個是一個承諾兌現的問題。茉莉覺得如果老闆長期這樣,真是不能繼續待下去。

    第一,這是一個口頭的邀約。

    老闆說過,如果能完成任務,取得成績,利潤都會分給大家。其實利潤多少,我們作為員工並不一定能知道得很全面,老闆如果是能將部分的利潤給員工,其實是一種很好的激勵,但是從題主的說法看來,他不是第一次不能實現諾言。

    而且已經很多同事看清楚了這個情況,所以都走了。作為員工,其實我們也就是求個工資和獎金而已,工作無非就是賺錢,錢都賺不了,不能彌補自己的付出,那還做啥呢?又不是我自己家的生意,這個情況是很現實的。

    第二,不存在什麼關係。

    就算這個老闆是你家親戚,除非他是你爸爸,才能說礙於關係不好明說,大家明明就是僱傭關係,沒有什麼其他關係。茉莉建議題主可以一邊找下家,特別是當下家能準備確定下來的時候,和現任的老闆說一下,對本次的分配並不是很滿意,希望老闆能有調整。看看老闆怎麼迴應,如果還是那樣的,只是藉口不給的話,那就可以正式宣告再見了。

    職場人來人往,很多事情都很常見,沒有必要有不切實際的期待,我們就是來上班賺工資的。記住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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