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是一項限時的法定權利,禁止他人進行,使用和銷售發明,該發明可能是產品,組成,機器,工藝或上述任何新穎,有用和創新的改進,專利說明書描述了本發明,以及製造和使用本發明的方式和過程。通常,本發明由一組權利要求書定義,並隨附書面說明和一組附圖。
二、專利擁有人擁有什麼合法權利?
專利擁有人有時間限制的合法權利,可以禁止他人進行,使用或出售發明。假設已支付所有必需的維持費,則法律權利通常自專利授予之日起至申請之日起20年。在大多數司法管轄區中,專利被視為私有財產權,專利所有人可以透過法院強制執行。與賦予所有者權利以防止他人使用該土地的房地產或土地類似,專利權也賦予所有者權利以防止他人使用所主張的發明。
像其他財產權一樣,專利權也可以被許可或出售。
三、專利如何提高創意的商業價值?
禁止他人制造,使用或出售發明的限時合法權利非常寶貴,因為它可以用來限制競爭對手製造,使用或出售專利發明。儘管專利擁有者的排除權僅限於所要求保護的發明,但是權利要求草稿集通常可以提供相當大的保護範圍。此外,由於專利是可轉讓的產權,因此可以買賣它。
專利用於保護新的有用的發明,包括軟體過程,製造和生產過程,裝置和產品。
工業品外觀設計在美國被稱為外觀設計專利,用於保護外觀設計中應用於商品的視覺元素。
商標用於保護與商品和/或服務相關的用於商業目的的品牌,影象或標語。
五、什麼是可專利的?
可申請專利的發明包括新的有用的產品,機器,工藝和組合物。如果對其他發明的改進不是顯而易見的改進,那麼它們也經常獲得專利權。
六、我可以獲得哪些不同型別的專利?
在加拿大,對於新的有用發明,您只能獲得一種專利保護。這可能與美國形成對比,美國將專利分為兩類:與加拿大工業品外觀設計相對應的外觀設計專利,與加拿大專利相對應的實用新型專利。請參閱我們的工業品外觀設計頁面或我們的工業品外觀設計常見問題解答,以獲取有關工業品外觀設計和外觀設計專利的更多資訊。
七、許可和分配專利有什麼區別?
授予專利權是指授予另一個人或組織製造,使用和/或出售已獲得專利的發明的許可,類似於授予某人使用一塊土地的權利。可以在有限的時間內或專利的整個生命週期內授予許可。
另一方面,專利轉讓是將專利權從一個人完全轉移到另一個人,類似於出售一塊土地。
八、哪些發明有資格獲得專利保護?
在大多數情況下,最重要的要求是一項發明是新穎的,也就是說,包括髮明人在內的任何人以前都沒有向公眾公開過發明。儘管經常會授予專利以進行改進,但是此要求通常意味著,任何先前的公開披露都不得教導或建議所要求保護的發明的至少一個特徵。
發明人自己的公開披露可能會阻止一項發明獲得專利,但是,許多司法管轄區提供了一個較短的寬限期,只要發明人在寬限期內提交申請,就可以接受發明人事先進行的公開披露。
許多管轄區還對有資格獲得保護的標的物施加限制。例如,科學理論,數學方法,更高壽期的形式以及醫療方法的可專利性通常受到限制。發明人自己的公開披露可能會阻止一項發明獲得專利,但是,許多司法管轄區提供了一個較短的寬限期,只要發明人在寬限期內提交申請,就可以接受發明人事先進行的公開披露。許多管轄區還對有資格獲得保護的標的物施加限制。例如,科學理論,數學方法,更高壽期的形式以及醫療方法的可專利性通常受到限制。
九、一項發明要獲得專利有什麼要求?
通常,最重要的要求是本發明是新穎的和非顯而易見的。作為新的發明,一定不能公開公開本發明。非顯而易見性的測試包括考慮本發明是否是本發明領域或行業的技術人員認為顯而易見的東西。通常根據現有技術來判斷新穎性和非顯而易見性。
利是一項限時的法定權利,禁止他人進行,使用和銷售發明,該發明可能是產品,組成,機器,工藝或上述任何新穎,有用和創新的改進,專利說明書描述了本發明,以及製造和使用本發明的方式和過程。通常,本發明由一組權利要求書定義,並隨附書面說明和一組附圖。
二、專利擁有人擁有什麼合法權利?
專利擁有人有時間限制的合法權利,可以禁止他人進行,使用或出售發明。假設已支付所有必需的維持費,則法律權利通常自專利授予之日起至申請之日起20年。在大多數司法管轄區中,專利被視為私有財產權,專利所有人可以透過法院強制執行。與賦予所有者權利以防止他人使用該土地的房地產或土地類似,專利權也賦予所有者權利以防止他人使用所主張的發明。
像其他財產權一樣,專利權也可以被許可或出售。
三、專利如何提高創意的商業價值?
禁止他人制造,使用或出售發明的限時合法權利非常寶貴,因為它可以用來限制競爭對手製造,使用或出售專利發明。儘管專利擁有者的排除權僅限於所要求保護的發明,但是權利要求草稿集通常可以提供相當大的保護範圍。此外,由於專利是可轉讓的產權,因此可以買賣它。
專利用於保護新的有用的發明,包括軟體過程,製造和生產過程,裝置和產品。
工業品外觀設計在美國被稱為外觀設計專利,用於保護外觀設計中應用於商品的視覺元素。
商標用於保護與商品和/或服務相關的用於商業目的的品牌,影象或標語。
五、什麼是可專利的?
可申請專利的發明包括新的有用的產品,機器,工藝和組合物。如果對其他發明的改進不是顯而易見的改進,那麼它們也經常獲得專利權。
六、我可以獲得哪些不同型別的專利?
在加拿大,對於新的有用發明,您只能獲得一種專利保護。這可能與美國形成對比,美國將專利分為兩類:與加拿大工業品外觀設計相對應的外觀設計專利,與加拿大專利相對應的實用新型專利。請參閱我們的工業品外觀設計頁面或我們的工業品外觀設計常見問題解答,以獲取有關工業品外觀設計和外觀設計專利的更多資訊。
七、許可和分配專利有什麼區別?
授予專利權是指授予另一個人或組織製造,使用和/或出售已獲得專利的發明的許可,類似於授予某人使用一塊土地的權利。可以在有限的時間內或專利的整個生命週期內授予許可。
另一方面,專利轉讓是將專利權從一個人完全轉移到另一個人,類似於出售一塊土地。
八、哪些發明有資格獲得專利保護?
在大多數情況下,最重要的要求是一項發明是新穎的,也就是說,包括髮明人在內的任何人以前都沒有向公眾公開過發明。儘管經常會授予專利以進行改進,但是此要求通常意味著,任何先前的公開披露都不得教導或建議所要求保護的發明的至少一個特徵。
發明人自己的公開披露可能會阻止一項發明獲得專利,但是,許多司法管轄區提供了一個較短的寬限期,只要發明人在寬限期內提交申請,就可以接受發明人事先進行的公開披露。
許多管轄區還對有資格獲得保護的標的物施加限制。例如,科學理論,數學方法,更高壽期的形式以及醫療方法的可專利性通常受到限制。發明人自己的公開披露可能會阻止一項發明獲得專利,但是,許多司法管轄區提供了一個較短的寬限期,只要發明人在寬限期內提交申請,就可以接受發明人事先進行的公開披露。許多管轄區還對有資格獲得保護的標的物施加限制。例如,科學理論,數學方法,更高壽期的形式以及醫療方法的可專利性通常受到限制。
九、一項發明要獲得專利有什麼要求?
通常,最重要的要求是本發明是新穎的和非顯而易見的。作為新的發明,一定不能公開公開本發明。非顯而易見性的測試包括考慮本發明是否是本發明領域或行業的技術人員認為顯而易見的東西。通常根據現有技術來判斷新穎性和非顯而易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