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空谷幽蘭—空想家

    著作權?貌似不太合適吧!

    商標權?貌似也不太合適?至少商標必須經過註冊!

    美術作品?也不對!

    發明專利?也不對!

    新型實用專利?也不對吧!

  • 2 # 瘋瘋瘋981

    漢字字型還要收費?!也就是13億人必須寫出13億字型出來?能不能這麼理解?走路可以,你要是和我走路風格一樣你就得捱揍,六十億人就得六十億種風格!

  • 3 # 想要飛的感覺

    這個問題問得好,漢字歸中國所有,任何個人和組織單位國家都不能據為己有,以任何形式的壟斷收費,只能開發利用公益的活動,為漢文化的傳承做貢獻。

  • 4 # 南京徐劍

    漢字字型商用利益有限,字型商用收費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

    中國文化源遠流長”,或者“淵遠流長”,文化當然包括文字。要說漢字的統一,則歸功於秦始皇,漢字的統一不僅關係到文化傳承,事實上還關乎著國家的統一。例如,亞歐大陸,中國之所以能夠成為亞洲大國,而歐洲大陸小國眾多,可能與文字有密切的關係。

    版權的保護是近代的事情,可以認為,版權保護是自由資本的產物。需要注意的是,版權保護是建立在前人的知識、經驗基礎之上,被人們廣泛使用版權才有價值。例如,漢字如果沒有人廣泛使用,漢字可能與契丹文字一樣得不到傳承,人們將契丹文商用可能根本沒有價值。

    自由資本進入版權領域,國家與社會當然需要對資本進行規制,漢字字型商用化也是如此。根據中國《著作權法》的規定,漢字字型即便商用化也沒有多少經濟意義。漢字商用字型一旦公之於眾,人們就獲得了合理使用權,即,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

    “學習、研究或者欣賞”與“商用化”並沒有涇渭分明的界線,自然人即便發表了論文使用了特定的漢字字型,自然人可以該理由抗辯,從而不需要付費,單位作品使用了特定字型是否需要付費,在理論與實踐上可能存在爭議。可以肯定認為,有人利用中國的“祖宗”遺產謀利可能需要華人的同意,而不僅僅是版權。

    作者認為,漢字字型商用的範圍在於利用商用化的漢字作廣告宣傳,例如,利用特定字型作廣告宣傳,而不能禁止人們利用商用化的漢字作為意思溝通的文件使用,商用化的漢字不能離開漢字的基本結構,離開漢字的基本結構,漢字可能被評價為圖片,人們不會普遍使用。漢字本身版權歸誰?漢字可能來自於甲骨文,漢字早已是全人類的公共財產,人們可以自由使用。

    @法律新視點

    合理使用權

  • 5 # 陳陣35

    這個問題很重要,非常非常重要。國家一定要重視起來。特別是主管部門。現在這方面亂象很多。漢字是華人的命,不能被某些國家和某些組織、個人佔為己有。我這裡講的是宋體、楷書、隸書、行書、魏碑,因為這些字型是老祖宗創造的,是國家公共財富、是國家公共文化資源和遺產,是不可收費的。其他的字型可以收費,因為那是你們設計的藝術字體,有沒有申請專利是你們的事,與我無關。

  • 6 # 是甜不辣

    人家無論是微軟字型還是方正字型,都是人家員工一個字一個字設計出來的,付出了心血和勞動,你私人非商業用途,人家也就不收你費了,你用來商業用途掙錢,憑什麼不讓人家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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