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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企業其實已經擁有了大量的使用者資料(如果你認為沒有,那我們就假設它有了):住址、家庭組成、年齡、聯絡方式、購物習慣、工作單位、收入情況、愛好、出行習慣、聲紋、照片、指紋等等,反正就是掌握了大量的個人資訊,那麼這些公司是否擁有或者將來會擁有“上帝視角”的能力,而能夠相對準確的判斷我們的行為呢? 如果有這種能力,這種能力是否應該為消費大眾所接受? 它有什麼危害嗎? 是否應該加以限制呢?如果需要限制,應該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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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暖寶寶爸

    不僅能判斷行為,還能控制我們的行為,透過推送特定內容,訊息,新聞,引導我們的行為。美國大選不就有這種趨勢。

    這時候就體現出反壟斷法的作用了,你可以在某個領域佔百分之七八十,但是不能沒有對手虎視眈眈盯著你。

    在這個領域獨大,就乖乖窩在這裡,其他領域就別想也獨大,就像騰訊和阿里。

  • 2 # 智匯元

    是。

    蒐集、分析、預測和引導使用者行為,是很多網際網路公司(如果不是所有的話)一直在做的事情。

    雖然限於當前的技術水平和計算能力,還不能針對某個個人進行,只能針對一個群體。

    但是,隨著技術進步,針對個人也只是時間問題。

    實際上,個人的隱私洩漏,已經可以讓有目的的人有意識地預判和控制其行為。

    比如在婚戀領域,提前瞭解對方的生日、愛好、戀愛史、戀愛觀、性格、家庭背景等,輔以有意識地行動,能很大程度上提升戀愛成功率,很快讓對方產生找到靈魂伴侶的感覺。

  • 3 # 羅大敢說

    網際網路企業擁有“上帝視角”的能力是毋庸置疑的。

    因為網際網路科技的發展,特別是大資料能力的發展,使得網際網路企業/平臺收集整理使用者資訊已經沒有任何技術障礙。自從馬雲推出自己的大資料計劃以來,阿里巴巴投入了大量資源打造自己的資料庫,重金打造大資料中心,把包括淘寶/天貓、支付寶及其旗下的各種app的資料融匯貫通,加強資料管理能力,加強資料安全服務,大力推廣資料業務和服務,等等。阿里巴巴早已拋開了其電商企業/平臺的身份,晉升為真正的網際網路資料科技公司。而大資料能力不僅給阿里巴巴帶來了豐厚的利益,並且使他更為牢固的掌握使用者的流量,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緊隨其後,各大網際網路公司紛紛加強自身資料能力建設,建立自己的資料中心,而重心都是在建立使用者資料庫。

    大型網際網路企業/平臺為加強自己的服務,不斷增強對使用者資訊的收集整理能力,構建使用者的個人資訊庫,然後融入自己的大資料之中,這是企業發展的必然需求。網際網路企業/平臺透過對資料庫的資訊分析,能輕易的掌握使用者習慣、瞭解使用者喜好、捕捉使用者需求,甚至利用對使用者的瞭解,培養使用者習慣,擴大使用者需求等極盡挖掘使用者潛力!馬雲說過,資料就是生產資料。那麼,使用者資料就是最具價值的生產資料。掌握使用者資料越多,並是掌握了社會資本越多。

    現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其實已經被一隻只上帝之眼盯上了。一個具體例子,比如我們的消費。拿阿里巴巴來說,我們經常用淘寶購物,我們經常瀏覽什麼商品,意味著這是我們想要的商品,阿里巴巴大資料就會收集這個資料,並分析得出同樣的結論,然後它會透過各種途徑給你推這個產品,比如我開啟阿里系下的其它app,支付寶、閒魚、優酷影片,甚至是開啟WPS,他都能在醒目的位置彈出廣告向你強推。阿里巴巴如此,谷歌如此,京東跟騰訊也是如此。

    當然他們這些擁有“上帝視角”的平臺,尚且只能應用於商業,並且行為必須符合法律法規,不然社會危害將是非常可怕的。你想想,一個隨時知道你位置,瞭解你每天的運動軌跡,甚至對你作息規律、習慣偏好都瞭如指掌的“上帝”要對你起點壞心思,結局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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