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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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ws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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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長安法律人
借條是簡單的借款合同,合同必須滿足:一是雙方自願;二是必須符合法律規定,這樣的合同才合法有效。
如果確實屬於對方強迫你寫的借條,那麼這個借條屬於一方在脅迫情況下的所為的民事行為,屬於可撤銷民事行為,撤銷後借條無法律效力。
對方可以民間借貸案由向法院起訴你,若你認為借條屬於對方脅迫你所寫可積極向法院提供證據,一旦法院查證脅迫行為屬實,那麼對這20萬借條必定會不予認可。
另外,在借貸法律關係中,大額的借款,出借方在提供借條之外還必須提供交款證明,如銀行轉賬記錄,中間人證明等等。
所以,如確屬脅迫所寫借條,你可不必擔心,若有脅迫證據最好,若無在對方起訴後可向法院說明情況,法院對此類案件會詳細的結合證據進行查證,不會僅因一份借條而認定借款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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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原始森林跑來的豬
覺得你碰上了套路貸,不要怕。首先你要和對方談,欠債還錢,三萬本金能否解決此事。如果談不攏就報警。我們這18年發生過和你一樣的事,高利貸到現在還沒有判刑,估計帶頭的得坐十年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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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城xg
逼你寫你就寫呀 事有原委 肯定不象你說的那樣 一定是借了錢不還人家才逼你的 兩條路 不服就幹 服就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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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博瑞恆通
欠款3萬打20萬的欠條,首先你要儲存證據,例如別人毆打你了、用兇器威脅你等你受協迫、威逼、歐打致傷的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然後第一時間報警並向警方提供保留的證據。警方會依法對實施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樣你被協迫情況下立下的借據就不攻自破了、如果你被毆打造成的傷害構成傷害罪、你還可以主張權力、追究打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你咋樣證明你借3萬,別人逼你寫20萬?空口無憑,法律講究的是證據,我覺得沒有無緣無故的事,情況肯定和你所說的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