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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付軍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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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yjf70
1.首先你的試用期要界定清楚當然人的主體,具備民事能力的主體,入職當天就跟企業建立了僱傭關係或勞動關係,只要不是實習生,離退休人員,那麼都是勞動關係。
2.建立了勞動關係,企業就需要在30天內給你辦理社保登記。也就是給你買社保,在實際工作中,很多辦理社保的人員都會拖到月底一起辦理,就存在空窗期。空窗期如果員工工傷單位全盤承擔。
3.這裡的空窗期其實跟沒有買社保是一個概念,跟你說的試用期其實沒有關鍵,很多職場人誤以為試用期可以不繳納社保,所以也沒有工傷待遇。實際上這是個誤解。
4.所以結論來說,只要你不是學生,入職了,無論是否跟你籤合同,有沒有試用期,企業有沒有給你買社保,都不妨礙你享受工傷待遇,只是社保支付還是單位支付的問題。
具體關於工傷的知識可以開啟我的文章。
https://www.toutiao.com/i6672649982849319432/
因為好多朋友把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理解成試用期結束後,所以才會有這種問題。
正確的作法是,入職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合同中約定的試用期執行。也就是說進入試用期時,勞動合同已經生效。所以試用期的員工與非試用期的員工同樣享受《勞動法》所規定的各項權益。
試用期的員工與非試用期的員工只是在解除勞動合同時賠償方式有所不同,同崗位的工資有所差異而己。其他的權益都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