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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龍鎮

    這個問題,叫人怎麼回答呢。

    一般在需要說服別人的場合用這句老話: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可見情理通常是不分開用的。所以,理性幫助我們分析利弊,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感情幫助我們下定決心。

    但是即便是現代社會,我們也常常遇到不以理性分析為標準的做法。那一年大學生髮生交通事故之後殺人事件,主犯藥家鑫不是就被律師辯稱為激情殺人嗎,這個辯護過程就給我們一個“殺人確實不對,但是他並不是主觀有意,而是完全被某種情緒控制而無意識殺人”的感覺。

    這就有點像是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犯病期間作案一樣。

    前幾天剛好看到一個間歇性精神病人犯案,是個母親,犯病的時候愣是把自己兒子的命根子給連根砍下了。這種事情,做母親的難道是故意?所以,這個激情犯罪辯護最後給大家提了一個醒兒,不要腎上腺素一暴增就進入無我境地,完全不管不顧胡作非為。

    正所謂“激情有時,後悔不盡。”任何一個正常人都最好控制好自己的情緒,如果情緒失控,趕緊離開到無人區去冷靜冷靜。如果不巧確實有點問題最好遵醫囑,按時吃藥,千萬藥不能停。

    不過,按理還是按情,這事情要分場合。

    像是法律案件這樣的,是為了解決對錯、分清責任所在的問題,自然是要分個是非對錯的,所以一定要把事情糾出來從頭到尾的梳理,尋找邏輯關聯。按照中國規矩沒有陪審團,事情也愈加簡單,不需要在道理講明白之後還要想辦法去震動“陪審團”成員的感情。

    可是如果是家庭事務,一家人吵架,有的時候不是為了要解決問題,或者說問題根本就不是我們肉眼看得到的那個表面的問題,而是其他東西。那就不需要當場去以理服人。因為這個點上,道理根本說不服人。人家關注的是感情空白、情緒缺失這些類似細節的部分,講道理擺事實又怎樣,轉不過彎來就是不認你的理。

    說道情理之中的問題,自然就不得不提婆媳問題,這兩個人和睦相處是情理之中的,都是為了愛嘛。

    我這裡有個活生生的案例,有個朋友以前家裡婆媳問題比較嚴重,老母親幾乎把所有感情、精力和時間都放到兒子身上了,結果兒子大學畢業在異地工作結婚生活。婚後老人都到兒子所在城市生活,總覺得孩子被別人搶走了,兒子現在的生活方式,吃的用的都不是自己原來的套路,不合自己家裡的規矩,兒媳婦不按自己覺得理所當然的方式伺候一家人。家裡時常爆發矛盾,婆媳也是吵架,摔的摔門,摔的摔碗,這個生氣那個哭的。孫輩出生之後矛盾更是激發,成天為了孩子該怎麼帶生氣,搞得他成天都不想回家。

    這種情況講道理嗎?現在的家庭多半都是這樣的問題吧,講道理解決問題的話,就不存在婆媳問題這個世紀難題了。

    有人說要婆婆明事理,有人說要兒媳婦會做人,說白了都是屁股決定腦袋,說婆婆有問題的多半是做媳婦的,說兒媳婦有問題的多半是婆婆一輩。再說了就算講道理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關鍵還是大家相互理解,兒子需要在中間促進大家理解,而不是和稀泥,也不是採取“眼不見為淨”的逃避策略。這個理解的過程其實是針對深藏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平日裡還要多多動之以情的過程。

    我那位朋友開始也是逃避,不知道該怎麼辦,直到有一天老母親居然要他們小兩口離婚。這可就大大超出了做母親的界限。於是痛定思痛,深入到家庭環境中去總算意識到老母親大把時間沒事可幹的問題,哦,可不就成天憂心忡忡兒子沒按我幾十年的方法過會不會過的好?

    終於想到了好辦法,首先跟老婆商量主要靠自己帶孩子,過好自己的日子。然後鼓勵老母親發展業餘愛好,打麻將跳廣場舞跟牌友舞友們去旅遊,把注意力放到自己的生活裡去。同時,在兩個人之間進行感情串接,在老母親跟前多誇誇兒媳婦勤快,講道理,顧家,平時多跟母親聯絡表達關心。在媳婦面前幫母親解釋解釋。相互理解了,就能包容了。現在據說相處還比較融洽,偶爾有點小矛盾也不至於激化。

    距離產生美嘛,靠得太近了,一樣同性相斥。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明去面試績效專員,會提問我哪些問題呢?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