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兵心理測試:
測試結果顯示“(1)”,表示測驗“合格”;
顯示“(2)”,表示需加做紙筆智力測驗;
顯示“(3)”,表示需進行結構式心理訪談;
如同時顯示“(2)、(3)”,表示需加做紙筆智力測驗和結構式心理訪談。
徵兵心理檢測內容:
徵兵心理檢測系統由200多道題目組成,共分為數字運算測試、語言能力測試和性格情緒測試三個方面。檢測者根據螢幕上的提示,在螢幕下方進度條限制的時間內,進行運算或者選擇。首先是數字運算,題目多是20以內的加減法,比較簡單,而且時間相當充裕;語言能力測試也是簡單地進行片語選擇。
達不到徵兵要求 並不一定就是患病。電腦測試完成後,結果當場就能出來。電腦測試不合格者還需要進一步進行紙筆測試和心理訪談。“有的檢測者可能是對電腦操作不熟悉,所以我們每年大概有10%的複查率,經過紙筆測試和心理訪談都不合格的,才能最終判定心理檢測不合格”。
檢測組人員組成:
心理檢測科一般由4-5人組成,其中心理檢測負責人1人(由心理訪談人員兼任),計算機檢測人員2-3人,心理訪談檢測人員1人,紙筆智力測驗人員1人。
心理訪談人員應由心理或精神專業的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擔任;計算機檢測人員應熟悉心理檢測軟體安裝、應用及解除安裝;紙筆智力檢測人員要求具備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心理檢測開始前,應組織培訓。
檢測方法:
徵兵心理檢測一般安排在其他體檢專案結束後進行。所有受檢者應首先進行計算機檢測,包括:計算機智力測驗和計算機人格測驗兩項內容。如計算機檢驗合格,直接做出“合格”結論;如計算機智力測驗不合格,則加做紙筆智力測驗;如計算機人格測驗不合格或無效,則進行結構式心理訪談。
計算機檢測:
1)根據上站體檢人數,檢測工作人員預先在《應徵公民心理檢測登記表》(附後)上為受檢者編寫四位數的ID編碼,從0001依次編起。
2)受檢者就位後,工作人員講解答題操作方法、步驟等有關須知,受檢者填寫《應徵公民心理檢測登記卡》上有關個人資訊並詳細閱讀檢測操作說明,完畢後舉手示意。
3)工作人員輸入管理員密碼,進入檢測系統,並協助受檢者輸入ID編碼。然後,受檢者開始測驗答題。答題完畢後系統自動返回“等待介面”。檢測人員確認並將檢查測試結果填寫在《應徵公民心理檢測登記表》上。
4)測試結果顯示“(1)”,表示測驗“合格”;顯示“(2)”,表示需加做紙筆智力測驗;顯示“(3)”,表示需進行結構式心理訪談;如同時顯示“(2)、(3)”,表示需加做紙筆智力測驗和結構式心理訪談。
紙筆智力測驗:
首先,根據《應徵公民心理檢測登記表》測試結果確定受檢者紙筆智力測驗具體專案。計算機智力測驗中的數字運算測驗、數字搜尋測驗、語詞推理測驗任何一項或多項不合格,均需加做該項紙筆智力測驗。然後,工作人員向受檢者說明測驗目的和答題要求,分發試卷,受檢者填寫姓名、ID編碼後開始答題,秒錶記錄測試時間,每項測試時間120秒。
結構式心理訪談:訪談人員按預先設定的訪談提綱進行訊問,並做好記錄。
結果判定:
徵兵心理檢測結束後,計算機檢測人員、紙筆智力測驗人員和心理訪談人員各自根據檢測情況填寫檢測結果,在《應徵公民心理檢測登記表》上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對不合格者應註明原因;所有單項檢測表格及檢測登記卡均由心理檢測負責人彙總、複審後,做出綜合結論並簽名。將《應徵公民心理檢測登記表》貼上在《應徵公民體格檢查表》的“輔助檢查欄”中。
徵兵心理測試:
測試結果顯示“(1)”,表示測驗“合格”;
顯示“(2)”,表示需加做紙筆智力測驗;
顯示“(3)”,表示需進行結構式心理訪談;
如同時顯示“(2)、(3)”,表示需加做紙筆智力測驗和結構式心理訪談。
徵兵心理檢測內容:
徵兵心理檢測系統由200多道題目組成,共分為數字運算測試、語言能力測試和性格情緒測試三個方面。檢測者根據螢幕上的提示,在螢幕下方進度條限制的時間內,進行運算或者選擇。首先是數字運算,題目多是20以內的加減法,比較簡單,而且時間相當充裕;語言能力測試也是簡單地進行片語選擇。
達不到徵兵要求 並不一定就是患病。電腦測試完成後,結果當場就能出來。電腦測試不合格者還需要進一步進行紙筆測試和心理訪談。“有的檢測者可能是對電腦操作不熟悉,所以我們每年大概有10%的複查率,經過紙筆測試和心理訪談都不合格的,才能最終判定心理檢測不合格”。
檢測組人員組成:
心理檢測科一般由4-5人組成,其中心理檢測負責人1人(由心理訪談人員兼任),計算機檢測人員2-3人,心理訪談檢測人員1人,紙筆智力測驗人員1人。
心理訪談人員應由心理或精神專業的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擔任;計算機檢測人員應熟悉心理檢測軟體安裝、應用及解除安裝;紙筆智力檢測人員要求具備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心理檢測開始前,應組織培訓。
檢測方法:
徵兵心理檢測一般安排在其他體檢專案結束後進行。所有受檢者應首先進行計算機檢測,包括:計算機智力測驗和計算機人格測驗兩項內容。如計算機檢驗合格,直接做出“合格”結論;如計算機智力測驗不合格,則加做紙筆智力測驗;如計算機人格測驗不合格或無效,則進行結構式心理訪談。
計算機檢測:
1)根據上站體檢人數,檢測工作人員預先在《應徵公民心理檢測登記表》(附後)上為受檢者編寫四位數的ID編碼,從0001依次編起。
2)受檢者就位後,工作人員講解答題操作方法、步驟等有關須知,受檢者填寫《應徵公民心理檢測登記卡》上有關個人資訊並詳細閱讀檢測操作說明,完畢後舉手示意。
3)工作人員輸入管理員密碼,進入檢測系統,並協助受檢者輸入ID編碼。然後,受檢者開始測驗答題。答題完畢後系統自動返回“等待介面”。檢測人員確認並將檢查測試結果填寫在《應徵公民心理檢測登記表》上。
4)測試結果顯示“(1)”,表示測驗“合格”;顯示“(2)”,表示需加做紙筆智力測驗;顯示“(3)”,表示需進行結構式心理訪談;如同時顯示“(2)、(3)”,表示需加做紙筆智力測驗和結構式心理訪談。
紙筆智力測驗:
首先,根據《應徵公民心理檢測登記表》測試結果確定受檢者紙筆智力測驗具體專案。計算機智力測驗中的數字運算測驗、數字搜尋測驗、語詞推理測驗任何一項或多項不合格,均需加做該項紙筆智力測驗。然後,工作人員向受檢者說明測驗目的和答題要求,分發試卷,受檢者填寫姓名、ID編碼後開始答題,秒錶記錄測試時間,每項測試時間120秒。
結構式心理訪談:訪談人員按預先設定的訪談提綱進行訊問,並做好記錄。
結果判定:
徵兵心理檢測結束後,計算機檢測人員、紙筆智力測驗人員和心理訪談人員各自根據檢測情況填寫檢測結果,在《應徵公民心理檢測登記表》上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對不合格者應註明原因;所有單項檢測表格及檢測登記卡均由心理檢測負責人彙總、複審後,做出綜合結論並簽名。將《應徵公民心理檢測登記表》貼上在《應徵公民體格檢查表》的“輔助檢查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