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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長天含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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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談天說地道東西
雖然和對方離婚了,但對方的父母對自己也挺好的,去看望他們也是合情合理的事,但也得看你前妻現在是怎樣的情況和態度而定比較好。
雖然情理上可以去看望他們,但你最好不能讓你的前妻知道這個事,特別是你前妻又再婚的前提下,更不能讓你前妻現在的老公知道,畢竟你們已經離婚了,不管是什麼原因離婚的,至少說明你們是不合適的,既然離婚了,彼此之間或多或少都已經有了隔閡甚至是受到了傷害,如果你前妻知道你還去看望他父母,或許就會認為你還想復婚,特別是離婚時是你犯錯的原因離婚的前提下,那你前妻或許就會特別反感甚至憤怒,進而可能遷怒於她父母,讓她父母難堪,那樣的話,或許也是你不希望看到的。如果你前妻離婚後又再婚了,你們之間本來也沒有什麼關係了,和她父母當然也就沒什麼關係了,從法律關係上來講,你也沒有去看望他父母的權利,只是說從情理上可以去看望他們,但那要是你前妻知道了,特別是你前妻現在的老公知道了,可能就會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所以,看不看望你前妻的父母,主要還得看你前妻現在是什麼態度和情況而定,除此之外,就是去看望你前妻的父母最好還是不能讓你前妻,特別是你前妻如果現在再婚後的老公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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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義濤
過去的已經過去了,畢竟他們現在與你沒有關係了,看了只能添堵。他們曾經對你好,因為你曾是他們的女婿,而今,什麼都不是了,已經成為過去時,只能留在你的腦海中作為一種記憶吧!一旦再見面,只能不愉快,別了,前丈母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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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平靜240604611
看到這個問題自己就想發表一下自己的想法,首先兩個人為了婚姻走在一起說明還是有緣的。後來啟用是兩個當時人的事而不是雙方家人的事,不能做一個愛屋及烏的人。婚姻存在期間無論是親朋好友還是鄰里鄉親。我們都要保持那份初心。對待另一方的老人還是要尊重。根據自己的情況有必要看望的還是有必要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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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生自信不再自負
真心話,很想很想,十幾年了再想也不敢,逢年過節通電話都有過流淚的感覺,欠媽一句對不起,沒能教好她交給我的女兒,不是因為相距二千公里,更不是沒臉見媽,是怕影響到前妻有可能的感情生活,今年前妻再婚了更不敢,怕打擾,影響到她們的幸福,這可能是我人生不多的無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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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講一個真實的故事,事情發生在四川南充一農村。
一對夫妻,因妻子一直與公公婆婆關係不錯,與家人、家族、鄰居相處甚好。後因女方一時糊塗出軌而導致離婚,拋下8歲兒子,和初戀一起追求幸福去了。離婚後第四年和第六年,原公公婆婆相繼去世,前夫也已經組建了新的家庭。
離婚後第八個年頭春節,趁著前夫一家人在福建打工未歸,這女人帶著現任丈夫(就是那個初戀)和與現任丈夫的兒子,到前夫父母墓前燒紙焚香放鞭炮,結果遭到前夫家族的驅趕併發生比較嚴重的肢體衝突,後經當地派出所出面解決才罷休。
這件事告訴我們,離了就是離了,不管原來關係多麼好,離了你什麼都不是,別自作多情了!對於你的情況,我個人覺得:
一、確保自己去了不受冷遇
既然離婚好幾年了,估計你的前妻已經再婚。你的前岳父岳母有了新的女婿,他們和新女婿的關係同樣是建立在新女婿與他們女兒的關係的基礎之上,就算他們心裡有你,但為了自己女兒和新女婿的感受,你敢保證你去了他們還會歡迎你嗎?如果你敢保證你可以去,如果你不敢保證建議別去了!
二、確保自己家庭不受影響
一個家庭,夫妻愛情是基石,而愛情是非常自私的,這種自私不單純表現的愛情本身,而且會延伸到與愛情相關的親情關係、社會關係。既然離婚好幾年了,估計你也已經再婚。你去看望你前岳父岳母,你敢保證你的現任妻子樂意?你敢保證你的前任岳父岳母樂意?如果你敢保證你可以去,如果你不敢保證建議別去了!
還是那句話:愛就愛個轟轟烈烈,離就離個乾淨徹底。為了自己新的幸福,不但不要與前任藕斷絲連,也不好和前任關係重大的人密切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