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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初中高中的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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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南活樂笙

    挺可怕的吧,這個年齡階段正好是叛逆的時候,什麼事都做得出來,也許可能會毀了你喜歡的東西,打你罵你這些明面上的東西還好,可怕的是她經常給你使拌子,私下裡給你打擊。

  • 2 # 漢周讀書

    最近,看到了一則頭皮發麻的新聞。

    一名未滿13歲的少女,尚在讀小學六年級,因不滿同班同學比自己長得漂亮,於是懷恨在心,將其約至家中殺害,肢解了她,還砍斷其頭顱、手臂,裝入袋中。

    據悉,13歲的兇手覃某在廣西讀小學,與被害者周某是同班同學,平時兩人關係很好,兩家還是同一條街上的鄰居,住房相隔不到150米。

    同學們都喜歡和長的漂亮的周某玩,還議論覃某長得胖,這讓覃某心生嫉妒並懷恨在心,對周某慘下殺手。

    最終,覃某被認定是故意殺人,但因其作案時未滿十四歲,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最終被判收容教養三年,賠償周某父母9.8萬元。

    3年收容教養和微薄的賠償,便抵了一條人命。

    這件事被曝光後,引發網友關注,官方也給出了情況通報。

    原來,這是發生在2012年的一則真實事件。

    看到這條新聞的時候確實震驚了,這已遠遠超越了校園暴力的範疇,到底是多大的恩怨能讓一個花季少女先殺人再肢解一個同齡同窗呢?

    小小年紀怎麼有一顆如此惡毒的心?

    “從家中找來菜刀、啤酒瓶、割紙刀、剪刀等兇器,對周某行兇,至周某當場死亡後,覃某還將周某頭顱、手臂砍斷,裝進塑膠袋,並清理案發現場血跡。”兇手殺人兇器多種,殺人後還能殘忍分屍,並清理案發現場血跡,對生命毫無憐憫,僅僅13歲的女孩的殺人後還有處理屍體清理現場的心理素質,說是天生的惡魔也不過分。

    而事情早已過去6年之久,當時13歲的兇手也已迴歸社會,或許在工作,或許在上學,殺了人,賠個10萬,就什麼事都沒有。犯罪不分年齡,罪惡不論大小。

    一個本該天真爛漫的花季少女,竟能對同窗好友下如此狠手,而這一切,僅僅因為嫉妒。類似的事情其實在學生之間十分普遍,比成績,比容貌,比家境,只要人和人在一起就有比較,有比較就有差別,差別容易引起嫉妒。

    嫉妒是人的本能,本能失控,嫉妒惡性膨脹,才導致了悲劇。

    嫉妒有多可怕?嫉妒會讓人面目全非。這不是玩笑。

    這也不是第一個因嫉妒引發的血案了。

    今年6月,山東一名14歲的秦姓初中學生,揮刀殺死自己的同班同學馬某某。兇手秦某因為成績在班上長期屈居第二,總也考不過第一名的馬某,於是,在強烈好勝心的驅駛下,預謀殺害了馬某。

    兇手坦言:“殺了第一名,自己就是班級第一名了。”

    而早在兇案發生前,秦某就曾惡狠狠地警告過被害人:“會考你必須考4個B。你如果考得比我好,我一定殺了你。”

    案發前一天,也是就6月4日,考試成績公佈,第一名依然是第一名,第二名還是第二名。

    於是,惡從心頭起的秦某事先藏匿在馬某家的樓道,等馬某放學回家開啟樓道門時,秦某一連向被害人捅了13刀,刀刀致命!

    一條人命還不如一個“第一名”稱號有價值!

    太難受了!殺了班級第一名,還有年級第一、全校第一、全市第一,你都要去殺光嗎?!

    心胸狹隘,以為第一名就是成功,被嫉妒這頭惡魔操縱了人生。現在輸不起,你以後也贏不起啊!

    人之所以嫉妒,因為嫉妒毫不費力。

    面對比自己優秀的人,把責任推脫給不公平,總比勤奮努力容易多了。

    嫉妒的根源主要是兩點:喜歡和別人比較、對自己不自信。

    嫉妒是最容易造成自己不快樂的原因。

    佛教中提到人最應該摒棄的“三毒”是“貪、嗔、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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