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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懶床少爺

    在我看來,這也不是什麼問題,為何一定要爭個勝負?只要不是很過分,放過去就好,何必糾纏呢?講道理贏了,也只不過是爭個口舌之快,又有什麼意義?打架就更不合算,打傷了要賠醫藥費,打重了可能還要面臨刑事處罰。

    所以,在現在這個社會多心平氣和一點對誰都有好處。做一個佛系的人是有好處的。遇事多冷靜,不必要爭一時之氣,過好自己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 2 # 涵冰973

    文的不行,武的也不行,如果只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那就溜吧!再說如果是小事口角根本沒必要進行文武大戰;如果是很重要的事,那也沒必要進行到武鬥這一步吧,打的頭破血流的也未必打出結果來,最後還不是得找警察。所以呢說不過又打不過,還非要分出是非對錯來,那就直接報警吧!

  • 3 # 樂看樂享

    遇到這種事情,一定要心平氣和,不要太沖動了,現在是法治社會,互相講道理不行,打架也不行,你就透過合法的途徑去解決,千萬別幹傻事兒。

  • 4 # 抬指千年歲月安好

    講道理講不過人家,三種可能。第一,人家說的話確實有道理,你自己理虧,只是氣不過,或對方得理不饒人,所以你們兩人非要吵個天荒地老。這兩種人都讓人討厭,一個是脾氣大,做錯了事別人還不能說兩句。另一個是小氣,吃不得半點虧,感覺自己有理就要指責別人大半天,碰到這兩種人在一起吵架,我只想說,最好的辦法就是打一架,打不過又怎麼了?又打不死,權當鍛鍊,積累實戰經驗。第二種比較麻煩,兩人都有道理,說不清道不明,就好比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這個問題一樣,可怎奈何你自己笨嘴拙舌,人家卻口若懸河,這樣說下去只能把自己氣死,怎麼辦?找旁人說理唄!還能怎麼辦?打又打不過,又不佔理。第三種情況很常見,我就碰到過一次,明明對方沒有理,但對方就是不講理,仗著自己塊頭大,一句“老子就這樣,你想怎麼樣?有種打我啊!”怎麼辦?打不打?我的理解就是(打),而且要把這件事鬧的越大越好,不過打之前最好推搡一下,讓他先動手,反正理都在自己,鬧翻了天也不怕。。。。。相信我,遇到這種事情裝孫子的話,你會恨自己一輩子的。

  • 5 # 清平灣2017

    我會先讓自己冷靜下來。然後從三種情況看怎麼處理。

    一是確實自己做的有點問題。

    這不用說,錯了不可怕,改了就好。

    二是對方有問題,且自己完全無法忍耐,縱容對方,只會讓他得寸進尺、錯上加錯。

    走法律途徑,找組織,找德高望重、能說會道的人協助自己。

    三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這是常見的情況。一般這樣處理:

    1.讓他三尺又何妨。

    康熙年間,宰相張英府第與吳宅為鄰。有一年,吳家建房子時佔據張家的空地,張家寫信向張英告知此事,想讓宰相給家中撐腰。張英在家書上批詩四句:“一紙書來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長城萬里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張家接到書信後,讓出了三尺地基。吳家見狀,被張家的大度所感動,於是也向後退讓了三尺地基,便形成一條六尺寬的巷道,被鄉里人稱之為“六尺巷”。

    有些時候,只是一時氣憤,感覺咽不下這口氣。事實上,較真下去,哪怕自己“贏了”,感覺白白生了氣,還顯得自己沒修養。

    2.知恥後勇。

    戰國時,有個叫蘇秦的人,學合縱與連橫的策略,勸說秦王,寫了十多個建議書都沒有派上用處,最後他所有的錢都用完了,只好回家。到了家,他的妻子不為他縫紉,他的嫂子不為他做飯,他的父母親也不認他這個兒子。蘇秦發誓勤奮讀書,讀書快要睡著的時候,拿錐子刺自己的大腿,血流到了腳。後來聯合了齊、楚、燕、趙、魏和南韓反抗秦國,然後成了六國的相印。

    講道理講不過人家,打也打不贏人家,內心很生氣,完全可以透過強大自己來解決。多學知識,學溝通方法,能避免有理說不清;強身健體,勤鍛鍊,別人不敢打你;自己有所成就別人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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