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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嘟啦啦玩具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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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玄大師兄
十幾歲的時候最容易被人際關係所累,他人幾句諷刺的話就能氣一禮拜。
到三十歲了,發現過去十幾年,那些氣過自己的人早早就遠開了,太多人無非是短暫共處下而已,犯不著太在意。理論理解的很早,但真正能做到還是靠近些年樹立起的距離感,保持一段能屈能伸的距離,相處不愉快的人就儘量距離最大化,相處愉快的人保持距離最小化。
那種“讓不喜歡自己的人滾出自己的世界”也要不得,時間長了會發現總是有人討厭自己的,滾開一個肯定會又來一個,保持不動,反而底線就穩住了,後面是喜歡的多點兒。就類似社交網的黑名單,如果你開始拉黑,你的黑名單就一定越來越長;可如果你限制自己不拉黑任何一個人,槓精、噴子是氣人,但均勻分佈的,養幾個槓精習慣了在後面就少生氣了。
說到底是一種界限感,十幾歲拿所有人都一樣看待,路人講幾句諷刺的話當然就要氣吐血了。三十歲界限幹立起來了,被十個人指著鼻子罵,也不如好朋友不懂事誤會下。就像社交網,陌生人的評論介意啥啊,可互相關注大幾年的老朋友開始誤解自己了,真要難受下。 界限感是自我訓練,能個人情感要彈性更高,一開始被人噴幾句想拉黑,到被人罵也樂呵呵的,明白背後是誤會跟無意義
界限感,三十歲後懂得跟人保持一個可退可進的距離,即不傷害跟摯友的親密感,也不用被路人的人際關係所累。
十幾歲的時候,主動追一個人是非常勇敢讓人敬佩的表現。
現在,主動追求一個人,過程稍微不順一點,就忍不住有一種當舔狗的感覺。
任何一段感情開始時都不可能是公平的,主動的一方要負責破冰、主動發訊息、主動約會、主動買單、主動送禮物,很容易就開始算計,算計自己付出了多少,得到的又有多少,覺得不值得,覺得舔狗窩囊。
我是認真考慮過後才想通的,我不介意主動,我更不介意當舔狗,我就是要積極,要主動,喜歡就敢追求,追求就要不懈努力,要很真誠的袒露自己,要讓對方喜歡上真實的自己。
我生活的城市,兩千塊錢能租一套很舒服的單身公寓;三千能辦一年帶泳池的健身卡;臨近周邊三四線城市有很多度假的地方,提前把跑鞋寄過去,週末去度假就很放鬆。
尋尋覓覓,試圖找到自己真正想過的人生,結果發現尋覓過程本就是人生。25歲後,就只是嘩啦啦的一下子,感覺啥都沒幹,就30多歲了。
三十而立,有從身邊的朋友身上看見,但輪到自己,總覺得還很幼稚,但有在很多時刻,體會到責任的變化,有很多沒信心也逼著自己上的時刻,有很多明明不情願也逼著自己迎上的時刻。懂得了很多辛苦跟不易,覺得大家活著都好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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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鎮戶籍打工者
十七歲開始完全獨立生活,沒要家中錢。
二十六歲時,憑自己積攢,貸款買房結婚。
三十歲時,支助兄弟首次購房(送他幾萬元),將老父接到身邊贍養(母早逝),生活開銷全由我承擔,直至老父八十歲病故。
三十而立,我基本做到。沒能富貴顯赫,但也讓小家庭溫飽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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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和一位老師一起討論三十而立這句話,當時的我不明白,為什麼我沒有"立"起來,原因是性格。比如沒有拒絕別人的能力。記得特別清楚,以前誰讓我幹什麼,無論這件事我喜不喜歡,值不值得我去做,即使心裡很不願意,也做了。之前有一個鄰居,讓我給她製作睡衣,我給她做了一身,又讓我給她孩子做,又製作了一身,又讓我給他老公做,又製作了一身,又讓給她小叔子做,又製作了一身,又讓給她公公做,又製作了一身,看到了吧,如果關係特別好,也就算了,這個鄰居和我在一起不是讓我給她接孩子,就是讓我給她做衣服,不斷地消耗我,可是我心裡不樂意,行為上還是做了。所以我就逐漸學會了拒絕,以前老好人,什麼都不知道拒絕,學會拒絕別人,是立的開始。也是制止別人貪婪的開始!僅僅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