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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建體育

    雙方犯規的規則本來頗為簡單,大約同時互為矛盾雙方的隊員發生犯規則相互抵消,只登記不處罰。然而FIBA自從前任規則主編考特萊巴先生退休後,新官卡爾先生的團隊天天想著怎麼搞搞新意思,各種折騰規則也包括雙方犯規。先是弄了一條同時發生的違體和普通犯規可以認為是雙方犯規——都違體了什麼都不處罰是否有利於控場傻子都知道,為了加快一點時間放鬆違體,顯然是捨本逐末。事實上實踐中也執行不下去,CBA照此處理一個就被罵一次。

    然後去年終於把這一條取消了,強調雙方犯規必須罰則相等,本來是好事,但是題主提到的情況,一邊犯滿罰球另一邊擲球入界,FIBA不知道搭錯了哪根筋出了個解釋,說既然必須罰則相等那這個罰則不等就不是雙方犯規,要按42條特殊情況順序處理。這特麼就搞笑了。

    幾乎相同時間的犯規,裁判必須分個先後出來,並且誰先誰後罰則還不一樣,舉個例子,A隊2次犯規,B隊5次。A1B1同時發生犯規。按新解釋,這不是雙方犯規,順序處理罰則。裁判首先看錄影或者拍腦袋指定一個先後,如果B1先犯A1後犯,那麼A1罰球2次,然後B隊開球;如果A1先犯,B隊的擲球入界權利被吃掉,A1罰球兩次,大家搶籃板。

    所以這個新解釋我就呵呵了,想象基層比賽裁判有幾個弄得清42條,然後很可能出現犯滿一方的球權被吃掉的情況,比賽中同時兩起雙方犯規處理不同又讓球員如何反應?球員可沒幾個會認真看這些冗長的規則條文和解釋。

    中國籃協負責規則的老師和我吐槽過這個點,所以事實上這個賽季CBA根本沒用這個新的雙方犯規解釋,還按原來的抵消處理。但是WCBA用了,當個試點看看情況。因此題主的問題,我只能說要不要嚴格按FIBA解釋去執行,你自己把握就好。

    我覺得原先的FIBA規則整個文字簡潔而具美感,很多概念貫穿全文,但是現在的思路是根據孤立的想法和案例各種補丁,而且明明可以用原來的規則概念簡潔說明的東西非要改用NBA式的複雜表述,換句話說,就像從法典向城市市容管理條例大步邁進。我並不是說城市市容管理條例不好,這個當然也很有用,只不過,逼格真的低了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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