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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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凡塵觀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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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農民萬歲
在我們選舉村主任的過程中。是有兩名村主任候選人。按照公評公證的原則。本村十八週歲達到法定年齡的,進行無紀名投票的方法進入選舉,在這次選舉中,兩名侯選人都沒達到過半的情況下。由兩種選擇:
第一次選舉村主任兩名侯選人都不過半,這次選舉將會被終止。等待由全村社員進行第二次選舉,當然不能超過四天。不再另外確定村主任候選人,只有在兩名候選人的基礎上,進行第二次全體村民選舉。
第一次選舉村主任兩名候選人都不過半。這次選舉將會被終止。由村支部書記直接代理擔任村主任。農村村幹部是由村黨支兩委組成,在黨政合一的基礎上,村黨支部書記有權兼任村主任一職。
在村兩委不少於五到七人的前提下。只要黨員超過三名,就可成立村黨支部和村委會。也可以不再進行村主任的第二次選舉。村主任一職由村支部書記一人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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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徽農村廣播聽評員
村官選舉時選票不夠半數,可從村兩委中讓其一位少填票,可以讓他人上任,自己職務可由村長改文書,讓文書當村長,都是村官,到了下屆選舉時,我可還你票讓你透過。在農村當上了一屆村幹部可連續幹上三五屆。這種現象在全國農村流行多年。我地村幹部都是這樣,從任職起幹到60歲才退職。(見題而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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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菱形一角
你的問題有些籠統,不知道你所謂的半數是指參加選舉的選民不夠半數還是指侯選人獲得的贊成選票不夠半數。如果是參加選舉的選民不夠半數則選舉無效,如果是侯選人獲得的贊成選票不夠半數就要另行選舉。另行選舉時以獲得贊成票數多的侯選人當選。但是不能低於參加投票選舉人數的三分之一。具體祥情可找各地鄉、鎮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辦公室查詢。
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時選票不夠半數怎麼辦?
題主沒有把情況說清楚,所以,給回答帶來了困難。我只能針對題主說的這種情況,在實際中假設性出現的情況作一回答。
在實踐中針對獲得贊成的選票數不夠半數的結果,有三種處理辦法;
第一種:如果選舉已滿足應選名額,那就很簡單了,票數不過半,不得當選。選舉結束。新一屆村委會選舉產生。
第二種:如果選舉名額少於應選名額,那就要進行另行選舉,選出不足名額。
在另行選舉的時,原已當選的成員當選資格有效。另行選舉是第一次選舉的繼續,遵循“五個不”:不必重新進行選民登記。不必重新提名候選人。不能重新制定選舉辦法。不能重新制定當選標準。不能重新制定選舉程式。
另行選舉侯選人的確定,在沒有當選的候選人中,按票數多少差額一人確定候選人。
另行選舉的時間可以在第一次選舉的當天或者次日進行,但最遲不能超過五天。
第三種:另行選舉仍然票數不過半,仍然選不夠應選名額。這種情況就按以下三種方式處理;
第一種方式:當選人數已達3人或者3人以上,不足名額可以暫缺。因為,3人可以組成村委會班子。這種情況多出現在村委會班子由5-7人組成的大村中。
笫二種方式:當宣人數不足3人的,應進行第二次另行選舉。因為,2人或者1人無法組成村委會班子。
第三種方式:如果進行了第二次另行選舉,仍沒有選出,則不再選舉。
咋辦呢?選舉進入了死衚衕。這時候當選標準就發生了變化,不再是過半數當選了。是什麼標準呢?繼續往下看:
如果進行了第二次另行選舉仍未選出,則不再選舉。將2次另行選舉中得票總和最多的候選人增補為村民委員會成員,組成本屆村民委員會。如果候選人得票相同,由村民選舉委員會抽籤決定誰當選。
從這個問答中,我們可以看到,村委會組成不能少於3人,這是硬性的。票數過半始得當選是不能輕易改變的。改變只有一種情況,那就是經過選舉、另行選舉、第二次另行選舉仍然不足3人時,才可以改變。另行選舉不是無限制的另行選舉,另行選舉只能有兩次。
網友們,村委會選舉是一個十分敏感的話題,有的問答沒有一定的把握都不敢回答。所以,在這裡,我鄭重地提醒網友們,在實際運用中,我的問答只能是一個參考,只能是為你提供了一個問題解決的思路。不能照搬照抄!全國各地在村委會換屆選舉中都有一些引導性的工作,這是很正常、也很正確的。因此,網友們在運用中,一定要嚴謹、謹慎、多找紙質性正式檔案來衡量鑑別實踐中的一些做法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