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熟睡時誤把他人當成丈夫發生性關係,男方並沒有此主觀想法,女方也沒有任何反抗與制止,這男的不構成強姦罪,但是犯其他罪了!
之前就看到一則新聞,一男子晚上入室盜竊,發現一名熟睡中的女子,於是就開始在家裡翻箱倒櫃,但是也是偷黑著進行,小偷本生不熟悉地形,於是無意中撞了一下桌子,而這位女子,以為上夜班的男人回來了,於是也沒有在意,就睡夢中說了一句,快來睡了!
過了一會兒,這女子大聲說到“你今天怎麼這麼墨跡,往幾天,早就睡了,今天還在墨跡什麼!”
聽到這裡,小偷也是沒有辦法,於是就這樣走了過去,並且沒有開燈,正當女子想開燈的時候,男子已經在床上了!女子下意識的就把手縮了回來!
誰知這女子一下寂寞難耐,誰知竟然從後面深深的保著這名小偷,這男人怎麼能抵擋住誘惑呢?本身就是烏漆麻黑的,又看不清,然後兩人就發生了這麼戲劇性的一幕!
直到第二天,女子起來,發現人不對勁,才知道這不是他的丈夫,而他的丈夫因為昨天加班也沒有回來睡,自己在公司睡了,誰知這小偷就這樣陰差陽錯的發生了事!
最後這件事情,小偷也是被判處了入室盜竊案,對於強姦案也是爭議紛紛,因為小偷並沒有強制要求女士,而且在這個過程中,女士也沒有及時制止以及要求停止,反而積極配合!所以這也就不會構成強姦了!但是這名小偷依然是犯罪了!
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出!
犯強姦罪,需要有這幾方面的構成。
從客觀方面來說:
第一.強姦罪客觀上必須具有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婦女處於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狀態或利用婦女處於不知、無法反抗的狀態而乘機實行姦淫的行為。
第二.強姦罪必須是違背婦女意志。
從主觀方面來說:
發生方發生行為必須故意,並且具有姦淫的目的。這樣才能構成強姦罪!
所以上面的那個事件確實也夠不成強姦罪,因為男子本身是想著偷東西的,為了不被發現,最後才去睡的,誰知女人主動與其發生關係,這讓小偷最後也是積極配合,所以這從主觀角度和客觀角度來說,都沒有構成強姦罪,但是我相信這種情況應該是極少數吧!這麼大意的情況怕是很少吧!
總而言之,強姦罪的定義是很明確的,最主要的是,只要在女生在任何時候提出不,男生就必須停止,不然就是法律上的強姦!
女子熟睡時誤把他人當成丈夫發生性關係,男方並沒有此主觀想法,女方也沒有任何反抗與制止,這男的不構成強姦罪,但是犯其他罪了!
為什麼說“這男人沒有犯強姦罪呢?”因為根據強姦的定義,他並沒有違反!
之前就看到一則新聞,一男子晚上入室盜竊,發現一名熟睡中的女子,於是就開始在家裡翻箱倒櫃,但是也是偷黑著進行,小偷本生不熟悉地形,於是無意中撞了一下桌子,而這位女子,以為上夜班的男人回來了,於是也沒有在意,就睡夢中說了一句,快來睡了!
過了一會兒,這女子大聲說到“你今天怎麼這麼墨跡,往幾天,早就睡了,今天還在墨跡什麼!”
聽到這裡,小偷也是沒有辦法,於是就這樣走了過去,並且沒有開燈,正當女子想開燈的時候,男子已經在床上了!女子下意識的就把手縮了回來!
誰知這女子一下寂寞難耐,誰知竟然從後面深深的保著這名小偷,這男人怎麼能抵擋住誘惑呢?本身就是烏漆麻黑的,又看不清,然後兩人就發生了這麼戲劇性的一幕!
直到第二天,女子起來,發現人不對勁,才知道這不是他的丈夫,而他的丈夫因為昨天加班也沒有回來睡,自己在公司睡了,誰知這小偷就這樣陰差陽錯的發生了事!
最後這件事情,小偷也是被判處了入室盜竊案,對於強姦案也是爭議紛紛,因為小偷並沒有強制要求女士,而且在這個過程中,女士也沒有及時制止以及要求停止,反而積極配合!所以這也就不會構成強姦了!但是這名小偷依然是犯罪了!
所謂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
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出!
犯強姦罪,需要有這幾方面的構成。
從客觀方面來說:
第一.強姦罪客觀上必須具有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婦女處於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狀態或利用婦女處於不知、無法反抗的狀態而乘機實行姦淫的行為。
第二.強姦罪必須是違背婦女意志。
從主觀方面來說:
發生方發生行為必須故意,並且具有姦淫的目的。這樣才能構成強姦罪!
所以上面的那個事件確實也夠不成強姦罪,因為男子本身是想著偷東西的,為了不被發現,最後才去睡的,誰知女人主動與其發生關係,這讓小偷最後也是積極配合,所以這從主觀角度和客觀角度來說,都沒有構成強姦罪,但是我相信這種情況應該是極少數吧!這麼大意的情況怕是很少吧!
總而言之,強姦罪的定義是很明確的,最主要的是,只要在女生在任何時候提出不,男生就必須停止,不然就是法律上的強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