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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者你好,提起陳群,我們首先想到的是,其被劉備錯失,後又效力於曹操,是德才兼備的謀士。其實,陳群更厲害的地方在於他精通法制,還創立了“九品官人法”,成為了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選官制度“九品中正制”。
在陳群還是個孩子的時候,他的祖父陳寔就對他稱讚有加。
在《三國志·陳群傳》中載陳寔語:“此兒必興吾宗!”可見,陳群從年少開始便顯示出了足智多謀的一面,後來和孔融結交為友。
當劉備到豫州的時候,便請陳群做劉備的別駕。興平元年(194年),徐州牧陶謙去世,劉備就準備去接管徐州。陳群便勸誡劉備,袁術一定會去爭奪徐州,如果這個時候呂布偷襲徐州,他一定會失敗的。但是當時的劉備眼裡都是徐州,怎麼會聽取他的話。結果就是,劉備被呂布大敗而歸。後來他隨著父親在徐州避戰,曹操打敗呂布後,便封了陳群做司空西曹掾屬。而陳群的故事從這時便開始了。
陳群為後人所認同的有三點,第一點便為知人之明。198年,曹操打敗了呂布,陳群父子在呂布軍中見到了曹操。曹操對陳群是久仰大名,便讓他當了司空西曹掾屬。在這之後,有人向曹操推薦了兩位人才,王模和周奎,曹操便準備重用這兩個人。只有陳群說不能用,他認為這兩個人劣跡斑斑,如果重用是一定會壞事的。但是曹操沒有聽信陳群的話,還是重用了他們。結果,沒過多久,兩個人就犯了事被殺了頭。曹操這才反應過來,當時就應該聽從陳群的建議,並且找到陳群向他道了歉。陳群又向曹操推薦了陳矯和戴幹,曹操都非常相信陳群,對著兩個人委以重用。再後來,戴幹忠義仁厚,最終戰死沙場,陳矯也成了一代名臣。由此,世人軍認同陳群的之人知明。
第二點便是在制定法度上成就。在劉備反曹,天下三分之後,東南便多生事端。曹操便任命陳群作酇令,以何夔為城父令,用陳群這樣的名士來安撫這些地區,百姓官吏才得以安定。陳群后來又擔任了蕭、酇、長平的令長,在他父親去世的時候才辭官。再後來,陳群又擔任司徒掾,舉高第,又升任了治書侍御史,轉參丞相軍事。而在魏國建立之後,又改做了御史中丞,便經常跟曹操和其他文官一起討論或制定法度。
第三點便是他在法律上的最高成就:九品官人法,又稱九品中正制,是整個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選官制度。在御史中丞之後,又升任了侍中、領丞相東西曹掾,和曹丕的關係非常好,曹丕也非常的器重他。延康元年(220年),曹丕當上了魏王,便封陳群為昌武亭侯。後來陳群又做了尚書,在位尚書期間,創造制定了“九品官人法”,而這一制度,代替了始於漢武帝的查舉制,成了整個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選官制度,在中國古代獨特的選官制度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至於陳群的最終結局,可以說是官至高位,善始善終。曹丕稱文帝,陳群又加官進爵,封為潁鄉侯。
後來任命為鎮軍大將軍,領中護軍,錄尚書事。在文帝去世明帝即位後,陳群被封潁陰侯,增邑五百,並前千三百戶,開府。後任司空,錄尚書事。在青龍四年(237年),陳群逝世,賜諡號靖侯。可謂是一生精彩紛呈,善始善終,歷史終將記住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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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事業立籌本就得接徐州,況不費一兵一卒,是陶低抗曹立下劉為以後籌措。面子上責任上也該接徐州。只是別人不納的呂布,怎麼沒人提醒劉備呂佈會狼心不改,不會知趣改過,感恩戴德。壞事就壞在呂布自己成不了事,也給他人填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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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備雖然辛苦經營多年,但開拓的事業卻遠不及曹操,究其原因,跟手底下謀臣良將數量不足有很大關係。其實,劉備的身邊曾聚攏過不少的奇才異士,但由於種種原因,很多人最終都轉投其他陣營,其中能力最為卓越、成就最高者,非陳群莫屬。
陳群生於潁川陳氏家族,祖父陳寔、父親陳紀、叔父陳諶皆是享譽海內的大名士,時稱“三君”。陳群自幼品學兼優,弱冠之時便與大名士孔融等人結交,並經常參與品評天下名士的優劣,其評定之準確,每每令世人折服。劉備做豫州牧時,因聽聞他的名聲,便徵辟他為別駕,委以心腹之任,時在興平元年(194年)左右。
彼時,劉備屯駐在小沛,依附於徐州牧陶謙。陶謙臨終前因為憂懼徐州的未來,加上欣賞劉備的才德,便將州牧一職讓與他。劉備得到訊息後,滿心歡喜地準備接任,此時,陳群以袁術和呂布覬覦徐州、本方勢小力微為由,勸阻劉備不要冒險,結果被他拒絕。結果,得到徐州的劉備受到袁術的攻擊,緊接著又被呂布偷襲,最終只能狼狽地逃奔曹操。
劉備一意孤行導致慘敗的現實,讓陳群看清楚他的本性與能力,知道其絕非自己需要效力終生的明主,於是便與其父陳紀一起辭職歸隱。等到曹操擊滅呂布、攻取徐州後,因聽聞陳紀、陳群父子的才學、名望,便一併納入自己的帳下。至此,劉備痛失的大謀士陳群,被曹操“楚才晉用”,時在建安三年(198年)。
陳群轉投曹操陣營後,以其突出的治世之才,竭盡心力、盡忠職守,在推薦人才、諫言國事、制定禮儀、改革選官制度等方面,都做出過卓絕的貢獻。陳群歷仕魏武帝曹操、魏文帝曹丕、魏明帝曹叡三代,累官至司空、錄尚書事,封潁陰侯,不僅身居宰相之職,還被曹操祖孫三代視為股肱心腹和國家柱石。
相較於同時期的名臣良相,陳群之所以被後世頻繁地提及,是因為他創設了一套影響深遠的選官制度,即“九品中正制”。所謂的“中正”,也即有權品評人才的官員,分為大中正、小中正兩級。其中,大中正由各州郡推選產生,只限一人,其人選必須是在朝中做官,而且必須是德高望重之人;小中正則是大中正的助手,數量不限,襄助後者完成評定人才工作。
大、小中正產生後,朝廷會下發一套人才調查表,要求他們根據自己所瞭解的情況,將流亡在外的本地人士,無論是否出仕均登記在表中。人才調查表中必須包括年齡、籍貫等專案,並且依據家世、才能等情況,將他們評定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並加註評語。
人才調查表填好後,小中正要襄助大中正稽核其中的真偽,在確定沒有問題的情況下呈交吏部,而吏部也會據此進行官吏的選拔、升遷和罷黜事宜。“九品中正制”的實行,不僅解決了當時選拔官吏沒有標準的難題,還緩解了曹魏政權與世家大族間的緊張關係,對於凝聚人心、穩定社會功莫大焉。
但是按照人之常情,大、小中既然掌握著評定人才的權力,那麼很可能會公器私用,將跟自己關係親密的官僚子弟或高門大姓列入上品,而將寒門子弟貶為下品,時間一長便會出現“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現象,反而不利於真正地發掘人才。所以,“九品中正制”只是權宜之計,一旦國家走向統一、安定,必須要加以矯正。
然而在兩晉南北朝時期,“九品中正制”並沒有被拋棄,依然是擇選官吏的不二之選,直到隋文帝開皇七年(587年),才下詔廢除這項制度,改而透過科舉制來選拔人才。至此,中國的選官制度才迎來一個大轉折。而在此之前,“九品中正制”已經存在近400年時間(220-587年)。
當然,對於“九品中正制”的弊端,陳群絕不會考慮到,因為就在此法推行得如火如荼階段,這位治世奇才已走向生命的終點。魏明帝青龍四年十二月(237年2月),陳群薨逝,享壽情況不詳。陳群去世後,明帝下詔予以厚葬,併為其上諡號為“靖”。正始四年(243年),陳群得以配享曹操廟庭。陳群生前顯赫,死後名垂青史,人生經歷堪稱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