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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南朝居士

    按察使類似於省紀委書記加公安局長加檢察院院長加法院院長,主管一省的公檢法,巡查考核吏治。

    大宋提刑官宋慈,官職是提點刑獄司,到了明朝就叫按察使,

    布政使專管財政,人事,人口,行政,類似於省長,

    布政使和按察使都是從二品,級別相同,稱藩臺,臬臺,加上都指揮使,就是明朝地方三個同級別的機構,三司互相制約,

  • 2 # 青言論史

    首先糾正一下錯字,應該是“按察使”和“布政使”;其次,這兩個職務明朝就有,清朝是順延明制而已。

    按察使始於宋朝的提點刑獄司,著名的《大宋提刑官》宋慈就是擔任的這一職務。元朝將其改為肅政廉訪使司,明清兩朝稱其為提刑按察使司,簡稱臬司;其主官為提刑按察使,簡稱按察使,正三品。臬司掌管一個省的刑獄訴訟案件,同時對地方官有監察之責。

    而布政使,則起源於元朝的行中書省(即省)制度,明朝要去元朝化,所以將行省改為承宣布政使司,簡稱藩司,主官為承宣佈政使,簡稱布政使,正三品。明朝的布政使就是一省最高的行政長官,與臬司、都司合稱“三司”。清朝時加以巡撫、總督轄制,成為其屬官。

    對比今時,可以得出結論:清朝的按察使相當於如今的省紀委書記兼法院院長,布政使相當於省長,兩者都是省委常委,但都需要接受省委書記,也就是巡撫的領導。

  • 3 # 國史館

    先指出一個小小的問題,在正式表述上,布政使司在前,按察使司在後,原因下面說。

    布政使和按察使都是清朝官職稱謂。

    布政使掌管的衙門正式的稱呼是布政使司,簡稱藩司。

    布政使司衙門實際上是今天的省政府,它一般是巡撫衙門的下屬機構,主要負責一省的民政事宜,大體上包括錢糧賦稅徵收、官員查考、救災和賑濟等。一些特殊的省份,布政使司也是總督衙門的下屬機構,比如直隸布政使司、四川布政使司、甘肅布政使司、江蘇的江寧布政使司等。布政使一般是正三品,特殊情況也有從二品的,相當於現在的正省長。

    按察使司衙門掌管一省的刑名,就是公檢法系統。清朝時地方上沒有司法權分立一說,省一級的公檢法是一家,最高長官就是按察使。由於古時掌管刑名的機構叫做“陳臬”,所以按察使衙門也被稱之為“臬臺”,主官簡稱臬司。

    按察使司衙門也是巡撫衙門的下屬機構,直接對巡撫負責,與按察使司一樣,在直隸、四川、甘肅等省直接向總督衙門報告工作。但江蘇省除外,江蘇沒有江寧按察使司全省只設一個按察使司,向巡撫負責。這個職位在今天大體上相當於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是副省級官員,品級一般比布政使低半級,從三品。

    清初,由於布政使司的工作繁重,江南省、陝西省、湖廣省等省有設兩個布政使的情況。後來,江南省分為江蘇和安徽兩省,陝西分為陝西和甘肅兩省,湖廣分為湖南湖北兩省,布政使司才又恢復為一省一個,但級別改為從二品,高於按察使司。從那時起,布政使司雖仍與按察使司平行,但官員的職務上高於按察使司,成為封疆大吏升遷的一個獨立的臺階了。所以通常布政使司在前,按察使司在後。

    布政使和按察使的上級是巡撫,工作要向巡撫負責,因此公事上要以巡撫的意志為轉移。但他們有直接向皇帝上折的權利,對巡撫、總督以及屬下的道、府、州、縣各級官員不滿可以直接具折糾參。尤其是布政使,由於按分工,全省道、府、州、縣各級官員的考績、外放和出缺由布政使負責,所以他們品級雖然沒有巡撫高,但在省裡也是起居八座,威風八面,巡撫、總督也要給三分薄面。

    清朝的布政使和按察使與總督、巡撫一樣,都有兵權,戰時可以帶兵,只不過要受巡撫節制。

  • 4 # 疫情下的一枚平民

    現在的省級管理制度,最早是從元朝開始逐步建立起來,到清朝已經趨於完善,直到現代,其實一省官制的設定,也基本延續以前,只是名稱不同。

    清朝時期,按察使主管一省的刑名,大致相當於今天的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廳廳長。

    布政使主管一省錢糧,相當遠今天的額財稅廳廳長,主抓財稅的副省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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