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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曹縣大城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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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蕭看風雲
謝謝邀請!我個人的看法是:一,演員,導演,影片製作人以票房的利潤來作分配是很正常的商業行為或者說規則,這無可非議。商業的本質是追求盈利而不是做慈善,為達到盈利的目標制定相應的分配規則是十分必要並且必須的,否則沒有規矩也難成方園。二,以票房的利潤來進行分配是非常有效的激勵辦法,可以讓相應人員都得到合理的有吸引力的回報,讓演員,導演,影片製作人能夠盡情地竭盡所能,展現他(她)們的才華,體現他(她)們的價值,也使得投資方獲得足夠的商業利潤。三,為追求利潤很可能導致有些人沒有底線,不講原則,尚失道德,所以在利潤分配的規則之上必須得講究原則也就是警戒紅線,這是最關健的地方,容不得任何侵犯甚至觸及。例如:是否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否違反相應的法律法規?是否能夠對人們的價值觀,傳統美德,審美等有較好的促進作用?而不是以娛樂的精神或者名義誤導人們,愚弄民眾,教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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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逸琛
筆者認為,如題所述是可以的,按票房提取報酬,不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發演員和影視製作人員的創作積極性,還可以是導演更加盡職盡責,但一定要注意一下兩點。
其一、電影製作的質量、正確價值觀的弘揚等。
其二、導演、影視製作人,尤其是演員的稅費收繳。
其三、導演和演員的素質。
以上僅為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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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影視盟妹子
謝邀!其實這麼說吧,演員拿票房分成還是少部分的,多數演員只是按片酬拿錢,最後票房多少,其實跟演員本身並沒有關係,現在大部分的演員都是按這種方式拍攝影片的,這樣做的原因就是一來不用負責盈虧也就是不管票房好不好,我直接拿錢走人;二來也不是所有明星都有本事直接拿分紅入股。當然也有少數演員直接拿片酬入股,要求參與分紅,或者這部影片直接就是明星參與投資製作的比如徐崢的《港囧》。
編劇和導演,這部分的人基本就是一個團隊根據固定的行情價格給與報酬的。
製作人按理說,是影視團隊的直接利益享受者,當然錢也是他們投的。其實一部分電影動輒幾億、十幾億的票房,但製作人並沒有我們想象中的那麼賺錢,比如以《戰狼2》來舉例,56億的票房,投資人可以分到多少?
中國電影發展專項基金:5%(56億*5%=2.8億)
營業稅3.3%:(56億*3.3%=1.84億)
影院和院線55%-57%:(56億*56%=31億)
剩餘的部分才是可分賬票房:也就是56-2.8-1.84-31=20億
也就是說扣除一些雜七雜八的稅和院線加影片成本吳京和其他的投資人收入應該在17億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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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是出品人最賺錢,因為他是老闆,他投資的,
編劇和導演能拿多少錢就要看你又多大本事,有多大的能耐了!有些演員名氣大的直接和出品人談分紅,即一部電影他不要片酬,只要利潤的提成,這些都是可以談的!導演編劇也是一樣!
以泰囧為例,
中國電影票房收入結構大致如下,以《泰囧》目前的10億票房為例:
電影發展專項基金:5% (10億 x 5% = 5000萬)
營業稅:3.3% (10億 x 3.3% = 3300萬)
影院和院線: 剩餘的57% (10億 x (1-8.3%) x 57% =5.23億)
片方和發行方:剩餘的43% (10億 x (1-8.3%) x 43% = 3.94億)
然而,2012年11月,中影、華誼、博納、星美、光線5大發行方聯合向院線提出,將發行方票房分賬比例由原來的43%提高到45%,涉及到《一九四二》、《王的盛宴》、《泰囧》等9部賀歲檔電影。業內預計,預計分賬比例最終將大機率如發行方所期望,提高到45:55。具體到《泰囧》一片,光線Quattroporte王長田稱依然按照傳統的47:43比例分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