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計劃,經上級領導審批後組織實施。
2、制訂、修改公司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建立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
3、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分析公司現有人力資源狀況,預測人員需求,制定、修改人力資源規劃,經上級領導審批後實施。
4、在各部門的協助下進行工作分析;提出崗位設定調整意見;明確部門、崗位職責及崗位任職資格;編制、修改和完善部門、崗位職責說明書;合理評價崗位價值。
5、根據崗位需求狀況和人力資源規劃,制定招聘計劃,做好招聘前的準備、招聘實施和招聘後的手續完備等工作。
6、組織建立績效管理體系,制訂相關方案;牽頭組織公司各部門進行績效考核並予以指導和監督,協助總經理室對各部門負責人的考核;做好考核結果的彙總、稽核和歸檔管理等工作。
7、根據企業規劃和員工發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員工培訓體系;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對員工進行的分類、分層次培訓,努力提高員工素質。
8、制定公司的薪酬、福利方案,經審批後組織實施;核算員工工資,計算員工社會保險繳納標準、繳納社會保險。
9、做好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定期彙總、編制人力資源管理方面的相關統計報表和統計報告。
10、辦理員工錄用、遷調、獎懲、離職、退休手續,辦理中層管理人員的考察、選拔、聘任、解聘事宜,牽頭組織對公司領導班子的年度考核。
11、做好勞動合同管理、勞動糾紛處理和勞動保護工作。
12、及時與各部門溝通、協調,協助各部門做好員工管理工作。搞好部門建設,不斷改進內部管理工作,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和部門工作績效。
13、完成公司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領導責任:
(1) 對人力資源部工作目標和計劃的完成負責。
(2) 對公司人力資源的合理配備和公司所需人才的及時補充負責。
(3) 對公司招聘的員工素質負責。
(4) 對及時合理合法解決公司與員工的勞動爭議負責。
(5) 對已批准的獎懲決定執行情況負責。
(6) 對提供給決策部門的人員編制及勞動工資測算資料的合理、準確性負責。
(7) 對公司人事、勞資檔案的齊全、完整與定期歸檔負責。
(8) 對人力資源部工作程式和負責監督檢查的規章制度、實施細則的執行情況負責。
(9) 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整體精神面貌負責。
(10) 對人力資源部預算開支的合理支配負責。
(11) 對人力資源部所掌管的公司秘密的安全負責。
(12) 對人力資源部給公司造成的影響負責。
角色診斷
⑴在績效管理體系執行和制度執行中,人力資源部門始終擔當“主執人”角色
⑵在起草和制定績效管理的準則和要求時,以相關部門提供的具體考評內容為基礎共同研討
⑶透過設計試驗和改進的績效管理內容,會向相關部門徵詢建議並請求上級批示
⑷在考慮試用和達到示範作用,人力資源部門首先以績效管理制度模式進行自我實踐
⑸在有效審批簽發到各部門的制度檔案,會進行全員的宣廣和提供諮詢解答
⑹實行績效管理制度時,人力資源部門扮演實施者角色;達至督促、檢查、幫助和指導的作用
⑺實行本部門責任分工,收集存在問題難點、批評與建議等資訊記錄並提出改善方案
⑻結合績效考評和相關管理制度實行動態協調和有效反饋的程式,以達成工作效果
⑼根據考評結果核對相應的人力資源開發與配置計劃,並提供管理決策建議
⑽鼓勵員工積極地看待考評和結果,會深入跟進員工各方面反應並進行培訓策動和提供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
主要職責:
1、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計劃,經上級領導審批後組織實施。
2、制訂、修改公司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建立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
3、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分析公司現有人力資源狀況,預測人員需求,制定、修改人力資源規劃,經上級領導審批後實施。
4、在各部門的協助下進行工作分析;提出崗位設定調整意見;明確部門、崗位職責及崗位任職資格;編制、修改和完善部門、崗位職責說明書;合理評價崗位價值。
5、根據崗位需求狀況和人力資源規劃,制定招聘計劃,做好招聘前的準備、招聘實施和招聘後的手續完備等工作。
6、組織建立績效管理體系,制訂相關方案;牽頭組織公司各部門進行績效考核並予以指導和監督,協助總經理室對各部門負責人的考核;做好考核結果的彙總、稽核和歸檔管理等工作。
7、根據企業規劃和員工發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員工培訓體系;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對員工進行的分類、分層次培訓,努力提高員工素質。
8、制定公司的薪酬、福利方案,經審批後組織實施;核算員工工資,計算員工社會保險繳納標準、繳納社會保險。
9、做好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定期彙總、編制人力資源管理方面的相關統計報表和統計報告。
10、辦理員工錄用、遷調、獎懲、離職、退休手續,辦理中層管理人員的考察、選拔、聘任、解聘事宜,牽頭組織對公司領導班子的年度考核。
11、做好勞動合同管理、勞動糾紛處理和勞動保護工作。
12、及時與各部門溝通、協調,協助各部門做好員工管理工作。搞好部門建設,不斷改進內部管理工作,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和部門工作績效。
13、完成公司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領導責任:
(1) 對人力資源部工作目標和計劃的完成負責。
(2) 對公司人力資源的合理配備和公司所需人才的及時補充負責。
(3) 對公司招聘的員工素質負責。
(4) 對及時合理合法解決公司與員工的勞動爭議負責。
(5) 對已批准的獎懲決定執行情況負責。
(6) 對提供給決策部門的人員編制及勞動工資測算資料的合理、準確性負責。
(7) 對公司人事、勞資檔案的齊全、完整與定期歸檔負責。
(8) 對人力資源部工作程式和負責監督檢查的規章制度、實施細則的執行情況負責。
(9) 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整體精神面貌負責。
(10) 對人力資源部預算開支的合理支配負責。
(11) 對人力資源部所掌管的公司秘密的安全負責。
(12) 對人力資源部給公司造成的影響負責。
角色診斷
⑴在績效管理體系執行和制度執行中,人力資源部門始終擔當“主執人”角色
⑵在起草和制定績效管理的準則和要求時,以相關部門提供的具體考評內容為基礎共同研討
⑶透過設計試驗和改進的績效管理內容,會向相關部門徵詢建議並請求上級批示
⑷在考慮試用和達到示範作用,人力資源部門首先以績效管理制度模式進行自我實踐
⑸在有效審批簽發到各部門的制度檔案,會進行全員的宣廣和提供諮詢解答
⑹實行績效管理制度時,人力資源部門扮演實施者角色;達至督促、檢查、幫助和指導的作用
⑺實行本部門責任分工,收集存在問題難點、批評與建議等資訊記錄並提出改善方案
⑻結合績效考評和相關管理制度實行動態協調和有效反饋的程式,以達成工作效果
⑼根據考評結果核對相應的人力資源開發與配置計劃,並提供管理決策建議
⑽鼓勵員工積極地看待考評和結果,會深入跟進員工各方面反應並進行培訓策動和提供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