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指高招中專科批次的本專聯合培養。
中考失利考上的五年制高職學習5年是2+3,即為中專兩年大專三年。
高職與普通本科分段培養即高等職業教育學習3年,經過資格考核,進入普通本科教育學習2年。學習期間,由對口試點的高職和本科院校,統籌制定對口專業理論知識課程和技能訓練課程銜接貫通教學體系,系統化培養本科層次高階技能人才。該專案本科招生可納入“專轉本”渠道,“專轉本”選拔方式由本科院校商對口高職院校共同制定,報省教育廳審定。
高職與普通本科分段培養專案屬與統招專升(轉/插)本,畢業時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享受與普通四年制本科同等待遇。
統招專升本指的是普通高等學校的專升本(全稱“選拔優秀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統一考試”,簡稱統招專升本,普高專升本,普通專升本,3+2專升本,全日制專升本)。
統招專升本的考核方式如下:根據教育部下達的各省普通高等教育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選拔優秀普通專科應屆畢業生在畢業之前三年級第二學期參加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統一考試(部分省份為學校出卷),透過考試選拔進入普通本科院校進行在校兩年制本科學習,專科畢業後可升入所在省份設有對口專業的本科院校,並享受與普通本科生同等待遇,畢業時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符合條件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學位證,派發就業報到證。畢業證書印有“普通高等學校”字樣,計劃性質是統招,學習形式是普通全日制,享受與普通四年制本科同等待遇。
而本專聯合培養的考核一般方式都是對口試點的本科院校出卷,知識點一般是對口專業的專業課。
在這裡說明一下“第一學歷”,即國民教育系列的普通全日制教育的學歷,也就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最高學歷,排除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日制自學考試、成人高考脫產班、成人高考(函授,業餘)、電大、網路教育(遠端教育)等形式的在職教育。
第一學歷,教育部對第一學歷沒有明確的界定,1999年中國大陸大學擴招後,其實並無第一學歷的說法。在實際工作中一般將某學生不間斷(當年畢業當年深造)接受普通全日制教育的最高學歷作為該生的第一學歷 。畢業證書上表述為“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則為第一學歷。第一學歷畢業的學生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簡稱三方協議)和《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簡稱報到證)。
國家教育部政策法規司給官方答覆是:第一學歷與第二學歷的關係是同一層次的二種型別的學歷。以前普通初中、普通高中、普通高校的上級是各省市第一教育局,畢業時頒發的學歷是由第一教育局頒發,稱之為第一學歷;成人高中、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考等其它繼續教育形式則是由各省市第二教育局負責,頒發的學歷則稱為第二學歷。用人單位招聘時,都強調第一學歷的重要性,即只認可普通全日制教育學歷,不認可自考、成人高考、電大和夜大等各種形式的在職教育學歷。
國家教育部規定,普通高校全日制專升本按普通全日制本科來對待。它是在未畢業的專科學生中選擇優秀學生編入本科班繼續深造學習,修完所需學分,畢業時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按法律規定和普通四年制或五年制本科同等對待。畢業證書上寫著“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則為第一學歷,標有“成人”或“自學考試”字樣的為第二學歷。
但是現在的統招專升(轉/插)本和本專聯合培養對大專生的要求必須有專科畢業證,這與上面矛盾了。以前統招專升本是允許專科二年級參加考試的,而本專聯合培養是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政策的產物,這有悖於教育部對第一學歷的定義。
於是乎,第一學歷定義的主體是用人單位。而選擇本專聯合培養的或者是透過統招專升本升入本科學習的大專生的第一學歷視為專科。
一般指高招中專科批次的本專聯合培養。
中考失利考上的五年制高職學習5年是2+3,即為中專兩年大專三年。
高職與普通本科分段培養即高等職業教育學習3年,經過資格考核,進入普通本科教育學習2年。學習期間,由對口試點的高職和本科院校,統籌制定對口專業理論知識課程和技能訓練課程銜接貫通教學體系,系統化培養本科層次高階技能人才。該專案本科招生可納入“專轉本”渠道,“專轉本”選拔方式由本科院校商對口高職院校共同制定,報省教育廳審定。
高職與普通本科分段培養專案屬與統招專升(轉/插)本,畢業時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享受與普通四年制本科同等待遇。
統招專升本指的是普通高等學校的專升本(全稱“選拔優秀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統一考試”,簡稱統招專升本,普高專升本,普通專升本,3+2專升本,全日制專升本)。
統招專升本的考核方式如下:根據教育部下達的各省普通高等教育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選拔優秀普通專科應屆畢業生在畢業之前三年級第二學期參加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統一考試(部分省份為學校出卷),透過考試選拔進入普通本科院校進行在校兩年制本科學習,專科畢業後可升入所在省份設有對口專業的本科院校,並享受與普通本科生同等待遇,畢業時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符合條件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學位證,派發就業報到證。畢業證書印有“普通高等學校”字樣,計劃性質是統招,學習形式是普通全日制,享受與普通四年制本科同等待遇。
而本專聯合培養的考核一般方式都是對口試點的本科院校出卷,知識點一般是對口專業的專業課。
在這裡說明一下“第一學歷”,即國民教育系列的普通全日制教育的學歷,也就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最高學歷,排除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日制自學考試、成人高考脫產班、成人高考(函授,業餘)、電大、網路教育(遠端教育)等形式的在職教育。
第一學歷,教育部對第一學歷沒有明確的界定,1999年中國大陸大學擴招後,其實並無第一學歷的說法。在實際工作中一般將某學生不間斷(當年畢業當年深造)接受普通全日制教育的最高學歷作為該生的第一學歷 。畢業證書上表述為“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則為第一學歷。第一學歷畢業的學生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簡稱三方協議)和《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簡稱報到證)。
國家教育部政策法規司給官方答覆是:第一學歷與第二學歷的關係是同一層次的二種型別的學歷。以前普通初中、普通高中、普通高校的上級是各省市第一教育局,畢業時頒發的學歷是由第一教育局頒發,稱之為第一學歷;成人高中、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考等其它繼續教育形式則是由各省市第二教育局負責,頒發的學歷則稱為第二學歷。用人單位招聘時,都強調第一學歷的重要性,即只認可普通全日制教育學歷,不認可自考、成人高考、電大和夜大等各種形式的在職教育學歷。
國家教育部規定,普通高校全日制專升本按普通全日制本科來對待。它是在未畢業的專科學生中選擇優秀學生編入本科班繼續深造學習,修完所需學分,畢業時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按法律規定和普通四年制或五年制本科同等對待。畢業證書上寫著“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則為第一學歷,標有“成人”或“自學考試”字樣的為第二學歷。
但是現在的統招專升(轉/插)本和本專聯合培養對大專生的要求必須有專科畢業證,這與上面矛盾了。以前統招專升本是允許專科二年級參加考試的,而本專聯合培養是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政策的產物,這有悖於教育部對第一學歷的定義。
於是乎,第一學歷定義的主體是用人單位。而選擇本專聯合培養的或者是透過統招專升本升入本科學習的大專生的第一學歷視為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