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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生無悔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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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填道通平
營養費給付依據以醫囑為準,當然還有另一個渠道,就是司法鑑定機構在評殘時也可給予主張營養費及數額的建議。否則,法官不判營養費也合法,因缺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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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淮北日月升
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法官處理並沒什麼問題。
法官判案,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辦案,不能憑想當然就判給病號營養費,他判了對方也會不同意,也會上訴改判。
如果還在上訴期內,建議補充證據提起上訴。
至於證據,筆者經驗,主張營養費的證據有以下兩三種:
1、醫囑。住院的時候和醫生提出來在病歷中寫上“建議加強營養”。或“建議加強某某方面營養”字樣。
或者,出院的時候在出院小結上寫明,建議患者加強營養,期限某某日。
2、 診斷證明。一般由管床醫生開具,醫院蓋章。格式是:
證明
某某病人在我院診治期間,因病情需要,建議加強營養,期限自入院起至某月某日。
某某醫院。
某年月日
3、鑑定。
在做傷殘鑑定的時候,增加一個專案,營養期。鑑定報告會增加這方面的結論。如患者因骨折恢復期,應加強蛋白質和鈣質營養,每日花費三十元左右,營養期四個月。
所以說,有沒有營養費,主動性掌握在原告一方,要在庭審前自己積極蒐集對自己一方有力的證據,到時候在法庭上拿出來,爭取到這一方面的賠償並不是很難得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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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慶律師蔡俊
沒有醫囑,沒有針對營養費的鑑定意見,也是可以根據受傷的情況和住院時間以及傷殘等級酌情支援營養費的。醫囑只是法官的一個參考而已,一般九級營養費支援幾千塊錢挺常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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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內湖靜誨
慢性病需要營養才能保持身體正常代謝,向這樣的股骨置換後應加強身體的各種營養同時要特別加強護理,才能慢慢恢復,你可以在申訴把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提起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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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王澤成律師
沒有依據營養費是不能得到法院支援的,你的出院醫囑應該沒有“加強營養”的字樣。即使有營養費也不會太多,幾百元而已。你的長期遺囑裡應該是普食,如果是低鹽低脂飲食會多一些。
所以,提示其它遇到類似情況的朋友,在住院時應該跟醫生多溝通,醫囑必須要寫好,這樣在訴訟時對自己才有利。
再有,應該提前諮詢律師,這種判決完再諮詢沒什麼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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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五香豆247
交通事故處理都等鑑定完成後按國家規定一次性賠償,你單一營養費打官司,請律師費都不夠,再說營養費也幾千元。協商解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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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閒人森垚
理論上來講你做了傷殘等級,應該同時可以搭配做一個三期鑑定報告,裡面會有營養期,憑這個就可以拿到營養費。
如果鑑定的時候沒有做這個專案,那麼醫生開具的證明也可以,我估計是你的醫生開證明的時候沒有寫營養期吧,的確很多醫生在傷者要求開證明的時候會只開誤工期和護理期,醫生如果沒有寫那麼法院自然是不支援的。
但你都弄到法院了,沒道理你的代理律師這個也不懂,另外法官的處理也有不妥,在告知你沒有醫囑的同時還應該告訴你如何補救才是。
如果還沒結案馬上去醫生那把營養期補出來吧,根據標準這樣的傷營養期應該能開到5個月吧,具體要醫生結合病人的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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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農機配件
如果可以提交補充證據期間,可以做護理時間,營養時間的鑑定,有了鑑定法院就會支援你,也可以要求法院委託有關鑑定機構進行鑑定,鑑定費這邊是800元,一般也會判決對方支付,營養費一天也就是幾十元,最多也就60天,總共一千多元錢,覺得有必要就補充證據再提交,判決了就上訴,覺得不樂意費事就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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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或車主是不會同意給你營補助的,這要看你在事故中承擔多少責任。不知你是那裡的朋友,如果是內蒙的你可以查一下內蒙公安廳關於交通事故賠償條文。如果你想要按規定拿到賠償金,只能走法律程式,不過走法律程式費時費力。先諮詢一下律師,聽聽律師是怎麼說的然後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