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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鑫宇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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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阡陌丶
你的孩子透過遊戲瞭解這個世界。孩子看到的每一個事件、物品和動作,都是樂趣。正是透過參與周邊的環境,讓他們探尋更多新鮮的事物。
你的孩子透過遊戲瞭解這個世界。孩子看到的每一個事件、物品和動作,都是樂趣。正是透過參與周邊的環境,讓他們探尋更多新鮮的事物。
在孩子的這個成長階段,他們參與的任何活動都是一種遊戲,比如打翻晚餐,重新排列餐盤,取出衣櫃裡疊好的衣服或者把玩具在地板上排成一排。每一個活動都是孩子學習和成長的好機會,它們讓孩子掌握運動技能和社會技能,增強語言能力和智力。很幸運的是,這是一個自然的成長過程,孩子在玩樂過程中自然會掌握這些技能。但是請注意,小遊戲可能也會給他們帶來煩惱或麻煩。
電子遊戲藝術的本質是:“虛擬的真實”(Virtual Reality)。記得有過這麼一句話:小說就是一種說謊。小說作者在構造小說中的虛構情節時,是處在超脫於現實世界裡一言一行會帶來相應後果這種狀態,因此可以自由地異想天開。魯迅先生也曾說過:“非有天馬行空似的大精神,即無大藝術的產生!”從這個意義上說,小說、戲劇、電影甚至電子遊戲都是虛幻的,都是謊言;可是就另一個意義上說,它們又代表著一定程度的真實。從這些藝術作品中我們瞭解到了創作者的幻想、空想和當他們的想象力自由馳騁時所想到的一些幻象。這些空想、想象與幻象,都是來源於創作者真實的感性生活中,包含了他們內心世界裡寶貴材料的一些真相,從而使我們透徹地洞悉創作者的品格、心理與精神思想。歌德曾經說過:“每一種藝術的最高任務,即在於透過幻覺,達到產生一種更高真實的假象。”而電子遊戲則超過了以往任何一種藝術形態,表現出一種前所未有的“真實性”,或者稱為“虛擬的真實”。它可以將小說中描述的一場激烈的戰爭在顯示器上由抽象的符號轉變為血淋淋的無比“真實”的殘酷畫面,並讓遊戲者直接參與其內,或勝利,或流血失敗,而不再是欣賞小說、電影時的那種第三方旁觀者的身份姿態。因此可以說,電子遊戲本質上就是一種前所未有的“虛擬的真實”。
電子遊戲的藝術特徵
每一門藝術都有區別於其它藝術形態的顯著的藝術特點,電子遊戲的最大特徵就是參與。它賦予欣賞者(玩者)的參與感要遠遠超出以往任何一門藝術,因為它使玩者跳出了第三方旁觀者的身份限制,從而能夠真正融入作品中。詩歌、小說等藝術形式的創作者(作者)與欣賞者(讀者)是處於兩個完全不同的角度,“有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每個人的感性經驗絕不會一樣,因此讀者根據作者給他的符號概念還原為感性形象時,也是利用他記憶中的特殊感性經驗來還原的。這樣就造成讀者在欣賞過程中的參與感受到了其本身感性經驗的影響與限制。所以,每一位讀者所還原的形象與作者心目中的形象絕不可能相同,因此也絕不可能完全領會作者的思想意境與作品的精神內涵。同樣地,戲劇、電影等藝術形式雖然更為感性、更為直接地揭露現實社會的種種矛盾與衝突,但是帶給欣賞者(觀眾)的參與感仍不足,沒有擺脫第三方的圈子。也正因為這樣,只有當戲劇、電影的主題所要揭示的衝突與矛盾與觀眾自身的感性經驗相符合時才會引起共鳴,達到精神愉悅;如果兩者相距過遠,則觀眾是無法理解其精彩之處的。而在欣賞(遊玩)電子遊戲作品時,玩者是自己主動進行的(而不是被動接受),這使得參與感與角色代入感大大增強,雖然還是在製作者預先設定的範圍內,但玩者在虛擬的世界中親身參與一系列事件的發生,這種當事人的身份與以往藝術形態中旁觀者的身份已發生了質的變化。就算是一部遊戲作品的內涵主題與玩者的實際生活有一定距離,但遊戲的過程中玩者正是在不斷積累有關的感性經驗,這樣,玩者與製作者就更容易進行心靈的交流,從而產生共鳴。
在許多的電子遊戲作品中,隨著玩者所作的選擇不同,便能導致人物不同的命運,從而賦予了玩者極大的再創造餘地,這種參與感是以往任何一種藝術形態都望塵莫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