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法人資格。
(二)固定資產總值(原值)不少於200萬元,其中檢驗檢測儀器裝置原值不少於50萬元。
(三)具有建築面積不少於300㎡的固定辦公場所,其中包括滿足使用和存放要求的檔案室和專用儀器裝置室。
(四)技術負責人,熟悉特種裝置的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範和檢驗業務,有崗位需要的業務水平和組織能力,具有電梯檢驗師資格不少於8年;質量負責人,熟悉質量管理工作,有崗位需要的業務水平和組織能力,具有電梯檢驗師資格不少於4年;檢驗責任師,熟悉特種裝置的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範和檢驗業務,有崗位需要的業務水平和組織能力,具有電梯檢驗師資格不少於4年。技術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不能兼任檢驗責任師。
(五)建立檢驗管理系統,具備檢驗檢測人員管理、檢驗檢測記錄管理、出具檢驗報告等功能,能夠實現將檢驗檢測資料上傳至負責辦理電梯使用登記的特種裝置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資訊系統。
(六)持有電梯檢驗資格的人員不少於30名,其中電梯檢驗師不少於10名。
(七)配備必要的檢驗檢測裝置,鋼絲繩探傷儀、電梯振動及起制動加減速度測試儀器、行動式限速器測試儀各2臺,數字萬用表、鉗型電流表、接地電阻測量儀、絕緣電阻儀、轉速錶、導軌垂直度測量儀、聲級計、照度計、測溫計、行動式測距儀各15臺。
(八)按照《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建立與申請核准專案相適應的質量管理體系,並有效執行。
一)具有法人資格。
(二)固定資產總值(原值)不少於200萬元,其中檢驗檢測儀器裝置原值不少於50萬元。
(三)具有建築面積不少於300㎡的固定辦公場所,其中包括滿足使用和存放要求的檔案室和專用儀器裝置室。
(四)技術負責人,熟悉特種裝置的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範和檢驗業務,有崗位需要的業務水平和組織能力,具有電梯檢驗師資格不少於8年;質量負責人,熟悉質量管理工作,有崗位需要的業務水平和組織能力,具有電梯檢驗師資格不少於4年;檢驗責任師,熟悉特種裝置的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範和檢驗業務,有崗位需要的業務水平和組織能力,具有電梯檢驗師資格不少於4年。技術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不能兼任檢驗責任師。
(五)建立檢驗管理系統,具備檢驗檢測人員管理、檢驗檢測記錄管理、出具檢驗報告等功能,能夠實現將檢驗檢測資料上傳至負責辦理電梯使用登記的特種裝置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資訊系統。
(六)持有電梯檢驗資格的人員不少於30名,其中電梯檢驗師不少於10名。
(七)配備必要的檢驗檢測裝置,鋼絲繩探傷儀、電梯振動及起制動加減速度測試儀器、行動式限速器測試儀各2臺,數字萬用表、鉗型電流表、接地電阻測量儀、絕緣電阻儀、轉速錶、導軌垂直度測量儀、聲級計、照度計、測溫計、行動式測距儀各15臺。
(八)按照《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建立與申請核准專案相適應的質量管理體系,並有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