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百問百答百科

    區別一:接受國的態度對任職影響

    1.必須經接受國同意才能派遣的人員:使領館館長、武官、特別使團

    2.必須履行特殊手續方能開始職務的人員: 使館館長:向接受國遞交國書; 領館館長:由接受國頒發領事證書。

    區別二:特權與豁免權(重頭戲)

    使館館舍絕對不得侵犯:非經館長同意接受華人員不得進入(包括公務和私務區域例如家裡) 領館館舍是在一定程度內不得侵犯,也就是說就算使館著火了爆炸了,館長不讓你進,你也不能進去滅火。這就是為什麼要給駐華使館武警站崗;而領館呢,專供領館工作之用的那部分館舍未經館長許可不得進入,而館舍的其餘部分不包括經過館長許可,但是也可能經過其他人員的許可;遇緊急情況時,如火災和其他災害須迅速採取措施的場合,可推定領館館長已經同意而採取保護行動。

    領館館舍、裝置及其財產在一般情況下應免受徵用。但在確有必要徵用時,則可徵用,然而應給予補償。

    區別三:外交豁免權

    1.大使館的人員出保潔、司機等外,一般都為外交人員,享有外交豁免權。包括司法豁免:A.完全的刑事管轄豁免;B.有例外的民事和行政管轄豁免。例外情況包括:關於私有不動產之物權訴訟;以私人身份參與繼承案件的訴訟;關於外交代表於公務範圍以外所從事的專業或商業活動引起的訴訟;如外交代表主動提起訴訟,就不能對與主訴直接相關的反訴主張管轄的豁免。C.完全免除作證義務;這種豁免還給予外交人員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而領事官員執行職務行為,不受接受國的司法和行政管轄,也無相關的作證義務。 但是這豁免權比大使館差遠了。

    向左轉|向右轉

    擴充套件資料:

    大使館:簡稱使館,是一國在建交國首都派駐的常設外交代表機關。大使館代表整個國家的利益,全面負責兩國關係,館長是大使,由國家元首任命並作為國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職責。大使館的首要職責是代表派遣國,促進兩國的政治關係,其次是促進經濟、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的關係。大使館通常受政府和外交部門的直接領導。

    領事館:簡稱領館,是一國駐在他國某個城市的領事代表機關的總稱,有總領事館,領事館,副領事館等,負責管理當地本國僑民和其它領事事務。領事館的主要職責是促進兩國關係和人民間的往來以及相關領事工作,比如維護本國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向本國公民頒發或延期護照、向外國公民頒發簽證等。領事館通常接受外交部門和所在國大使館的雙重領導。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為什麼現在說誰“節約”有諷刺的意味?大家怎麼看待“勤儉節約”這四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