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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鏡頭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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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告鳥之
裹小腳在世界範圍內不是個普遍現象,這個問題問的就非常沒有水平,應該是漢族女人為什麼裹小腳?即使我告訴你為什麼滿族女人不裹小腳,那麼後面還有一系列問題!如:回族女人為什麼不裹小腳?苗族女人為什麼不裹小腳?蒙古族女人為什麼不裹小腳?維吾爾族女人為什麼不裹小腳?甚至可以問道國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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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獅
筆者居住的城市離著河北遵化、玉田、興隆不遠,在這些地區,以及天津薊縣,很多村中有旗籍老人居住,前些年還能見到小腳老太太,這些年估計都已經作古了。筆者認為一位黃姓的“八旗子弟”,別看是務農為生的老農民,可人家祖上牛氣,身居鑲黃旗,是皇帝身邊的侍衛。
他說自己的祖奶奶、奶奶都纏足,那個年月,女人認為一雙大腳丫子實在不美,越是小巧精緻,越是妙不可言,因此滿人家的孩子從最初偷著纏足,到最後放開了明著纏足,以至於家長也不管束,同樣認為女孩子家沒有小腳是件極其不雅的事情。(下圖便是裹腳的旗人婦女)
因此,大部分普通滿人家庭的女孩子是纏足的,只是入宮的女孩子是不允許的,因為太祖爺時期就有規制,宮內女子不許纏足,若想進宮,纏足是大忌。清末老照片中,那些穿著花盆底鞋(旗鞋)的女子,要麼在宮中行走,要麼是貴族婦人,普通人家是不穿這種鞋子的。
有道是“小腳一雙,眼淚一缸”,為求一雙小腳而飽受的折磨是無法言喻的,並且這種痛苦是漫長的。女孩兒若要纏足,多數選擇涼爽季節,以防因熱而化膿。雙腳洗淨,趁腳溼熱,將除拇指之外的其餘四趾用力向腳底彎曲,而後灑上藥劑。待腳趾彎曲至腳底後,用布條緊緊綁起。縛好後將縫隙縫合,使其不再鬆開。同時,讓女孩兒穿上特製的襪子和尖頭鞋。這便是纏足的第一階段:“試纏”。
約莫半年以後,便是第二階段——“試緊”,也就是加強緊縛的階段,這個過程尤為痛楚。雙足疼痛難忍,腳背的面板幾乎完全萎縮,伴有流膿、出血等症狀,如此不堪,還要扶著牆壁學“走路”。每走一步,便如針扎骨髓一般。
又過一段時間,到了第三階段,便是“緊纏”。需將中腳骨向底彎曲緊縛,由於力量過大,所有骨頭均會因此而彎曲,這個階段需半年之久。這一階段,腳部的肌肉萎縮,腳背僵硬脫皮,流膿、出血、甚至腳趾潰爛伴隨著纏足者,需要經常清洗並上藥,要不然這雙腳留下疤痕,便不能算“上品”了。
最後一個階段,便是“裹彎”,此時小腳漸以成形,也就不再那麼痛苦了。這一階段,需將腳底弄成凹形,腳背隆起呈弓形,拇趾下垂,其餘四趾壓入腳底凹入部分,整個腳的長度不能大於十公分。大過,則不美;小過,才是理想的小腳,坊間稱其為“新目”或“三寸金蓮”。
自宋代一來,逢太平年月,民間年年舉辦“品蓮會”、“賽蓮會”。女子掩面,只將小腳露出,供那些達官貴人、文人墨客、登徒子們觀賞把玩,勝出者則為“蓮王”或“蓮仙”。大戶人家的子弟,若能娶到腳小如菱角,腳膚如嬰孩的女子,則邀朋聚友,炫耀一番。五千年文明,愣是讓一雙小腳給糟蹋了。奇哉、怪哉、嗚呼哉!
忘了說上一句,女子“放足”,還需感謝一人,那就是慈禧老佛爺,她晚年之時,推崇建立女子學堂,並督促女子“放足”,嚴禁民間私自纏足。
但老佛爺的聖諭不如一張草紙,你說你的,我纏我的,你個糟老婆子懂個P,女人沒有小腳還算女人?男人沒有辮子還算男人?歸結為三個字——奇葩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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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女子纏足是從宋代開始的,那時理學盛行,女子從此受到封建制度的嚴重摧殘。而滿蒙當時屬於漢人所說的“蠻夷”,是不開化的民族,所以他們並沒有受到漢人的影響,而到了元、清時,滿蒙民族自己的文化已經形成,清朝雖然也推行崇漢政策,但對於裹足仍然嗤之以鼻,在他們的概念中,婦女也是能幫助國家生產、打仗的力量,所以他們並不讓自己的女子纏足,而為了表示崇漢,也不禁止漢人女子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