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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淑涵的生活記錄

    你這個情況實際就是應不應該退,而是房東沒計劃退給你,估計是你當時住了一個月沒有跟房東協商好。而這個房東一這個未藉口不準備退給你了。

    下面是建立在你沒有退出房子的基礎上。幾條聯絡試試,

    1,首先詢問房東為什麼不退給的原因,針對原因分析出辦法,跟房東好好商量,

    2,可以跟房東協商,你幫他找個租客。

    3,如果扣除一部分房租,退一部分,

    最後說一下,這些最後提前跟房東說好,留證據。如果以後你房子到期有原因需要在住一個月,最好跟房東協商把押金直接抵房租,這樣避免這樣情況出現,

  • 2 # 易將學財

    巧了,我正好有類似的情況。

    我的故事

    去年六月中旬和房東籤的一年的合同,到今年六月十五日到期。本來也是打算住一年就換房子的,但是奈何找房子是真的麻煩而且找不到合適的,就打算接著續租的。

    我六月八號給房東說續租的想法,房東說在外地,等她回來再說,可是這都快要到期了,再等她回來要是不租給我們那不是找房子的時間更少了。所以還是得接著找房子,但是沒時間去看啊,因為那幾周我也是出差,只能在網上先看著。

    到了六月十三日的時候,房東給我發訊息說回來了,她和她老公商量了一下,準備把房子裝修一下給她兒子住,所以不打算給我續租了;好在她接著說了一句你們還可以先繼續住著,他們七月才開始裝修,讓我們最遲可以住到六月底去。房租的話就按每天算,到時候直接在押金裡面扣。

    後面的事我就不想說了,反正就是拼命的給我們多算天數,一頭一尾多算了兩天,也就一百來塊錢,也懶得和她扯,反正是把我剩餘的押金還給我了。本來這個房東老太就是個很斤斤計較,不太好說話的人,所以能把剩餘的押金還給我我就已經很滿足了,多了一百多就算了,就算扯半天估計也不會再給我還不如把這時間拿來做別的事情去。

    重點在這

    其實能不能退還是要提前就說好,最好能留下證據的那種。因為你到期之後你的合同就相當於已經失效了,這個時候你多住一個月,你就要和房東說好,相當於續簽了一個月等到期後把押金退給你。如果房東不同意,那你還是早早的就去找房子比較好。

    或者是像我一樣,直接就用押金來支付最後一個月的房租,但是不同的是我那個房子裡面本來就沒啥值錢的東西,而且她要重新裝修了,所以願意用押金來抵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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