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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古代教育家在探討天人關係時主要採用一種“天人合一”的思維方式, 認為天人同源, 天人同德, 天與人是整個宇宙中的和諧共同體。

    孔子的天人合一思想體現在他對天的看法上, 他已經超越了先前社會對天的崇拜和敬畏, 把天看成是具有自然界必然性的意味, “天”即天道。孔子說:“知者樂山, 仁者樂水。” (《論語·雍也》) 倡導“知天”, “知天命”, 認為天道和人事, 人性和自然具有統一性, 把天道作為人事的原則。而孟子進一步提出“性天同一說”, 把天和人的心性聯絡起來。

    他說:“盡其心者, 知其性也, 知其性則知天矣。” (《孟子·盡心上》) 又說:“心之官則思, 思則得之, 不思則不得也, 此天之所與我者。” (《孟子·告子上》) 人的心能夠思考, 這種能力是天賦予的, 而性在於心, 人透過充分的思考就能知性, 人之性又是受於天地, 性即天之本質, 所以知性就是知天, 天性一貫, 性天同一。

    荀子則提出“天人相分”, 他說:“明於天人之分, 則可謂至人矣。” (《荀子·天論》) 荀子的這個觀點並不與“天人合一”相對立, 天人合一的前提必然是先承認天與人實際上有所不同, 要以一種“和合”的思想來看待天人關係, 更加合理科學。老子更加徹底地否定了天的神秘性, 用“道”來代替天說明宇宙萬物產生的根源和運動變化的規律。

    老子的“道”不具有人格意味, 是自然總體的概念, 是表述天地萬物最普遍最本質的聯絡的概念。同時他從天道出發, 由天道而人道, 言天必歸結於人事, 講人事必本之於天。他說:“人法地, 地法天, 天法道, 道法自然。” (《老子》第二十五章) 認為人是自然的產物, 從屬於道的法則, 所以人道要效法天道, 人道以天道為依歸, 人應效法自然, 人事活動要遵循自然規律, 只有人道效法天道, 才能“無為而無不為” (《老子》第四十八章) 。

    漢代董仲舒提出“天人相類”的觀點, 他說“人有三百六十節, 偶天之數也;形體骨肉, 偶地之厚也;上有耳目聰明, 日月之象也;體有空竅理脈, 川穀之象也。” (《春秋繁露·人副天數》) 他把人體與天體相比較, 認為人體結構與天體結構是相類的。他又說“天亦有喜怒之氣、哀樂之心, 與人相副。以類合之, 天人一也。” (《春秋繁露·陰陽義》) 把天說成有“喜怒之氣、哀樂之心”, 與人相似。董仲舒又提出“道之大原出於天” (《賢良對策》) , 把君臣父子夫婦的倫理原則歸屬於天, 為封建社會的等級秩序提供天道的依據。

    到了宋代, 天人合一思想有進一步的發展, 繼承孟子通貫性天的觀點, 形成了一套全面的宇宙哲學和人生哲學系統。北宋張載認為宇宙的一切都是氣, “凡可狀皆有也, 凡有皆象也, 凡象皆氣也。” (《正蒙·乾稱》) 天和人只不過是氣的不同變化狀態, 都有氣之性即變化的特徵, 人性天道二者統一於氣。“天性乾坤陰陽也, 二端故有感, 本一故能合。

    天地生萬物, 所受雖不同, 皆無須臾之感, 所謂性即天道也。” (《正蒙·乾稱》) “性與天道雲者, 易而已矣。” (《正蒙·太和》) 程顥和程頤主張天人一本, 二程說“天人本無二, 不必言合。” (《程氏遺書》卷六) 認為天人本一物, 不必講合, 天人統一於理, “除了身只是理, 便說合天人, 合天人已是為不知者引而致之, 天人無間。” (《程氏遺書》卷二上)

    程顥認為天人一本之本在於心, 而程頤認為天道人道統一於理, “萬物皆是一理, 至如一物一事雖小, 皆有是理。” (《程氏遺書》卷十五) 萬物統一於理, 是根本的是唯一的, 一切人事之理也包括在內, 天道與人道沒有“天人之別”。朱熹講性即理, 人之性同於宇宙之本根, 人承受宇宙之本根以為性, 性在於心中, “總天地萬物之理, 便是太極。” (《朱子語類》九四) 天之理同人事之理合於太極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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