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川為愛哭一夜

    每個工地都有不記名的保單,在總包單位那裡。只要總包出面你就不會賠償太多,估計後期會給一點生活補助和營養補助!

  • 2 # 看習慣了

    要承擔小部分責任:在施工過程中小工違規操作才導致摔傷的。身為工頭的你沒起監督和安全交底的作用。

    用人單位承擔主要責任。公司安全員失職。

  • 3 # 我的家在中華

    根據勞動法規定:任何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勞動者”承擔“工傷責任”。所有工傷全部由有工商註冊的主體單位或法人承擔,勞動者只根據情況接受一定的教育處罰(處罰最高不得超過五百元,否則叫做惡意剋扣)。帶一幫農民工純包做工的工頭,也是農民工,由於公司和工地專案方,屬於店大欺客,很多時候,工頭不得不委屈求全,接受幾萬乃至一二十萬的分攤(根據自己所獲得的利潤承擔吧)。如果真要訴諸法律,工頭最多隻承擔受傷工人的伙食費。但是這麼一弄下來,錢是少花了,但是在其做的工程方面就悲催了。各種“不合格,操作不按安全規範罰款,質量不合規範要求,返工,整改,罰款,賠損失………”

  • 4 # 三農燕趙

    那你承擔責任也小不了,因為你與摔傷的人是顧傭關係,通俗點講人家是給你幹活,出了摔傷事故都屬於工傷,包活的人要負主要責任。所以以後在工地上包活,對工地上的工人安全教育不可鬆解。別等出現了傷亡事故後悔莫級。

  • 5 # 珠江的過客

    看了幾個回答,真的很無語,這些回答根本不怎麼懂工地出現工人傷亡事故後的賠償問題。

    分項的工種包工頭,如木工包工頭,泥工包工頭,鋼筋工包工頭等等,在未組織工人進場前,按照俗規,籤合同時就已簽好發生工人工傷後負擔多少錢的責任,超過簽好的數目時,小包工頭是不會出任何錢的。

    再者,工人不管是誰介紹來的,哪怕只做了十分鐘,出工傷了小包工頭照樣有責任負責。儘管第一時間上報專案經理部,該負的責任還是要負,這是不可迴避和推責的。工人送醫後傷好了,後續就是賠償問題了,大方的專案經理部就會一次性把賠償提高後了結,小氣的專案經理部會把賠償壓低後逼著了結,一般幾萬的賠償,工地是不會動用保險來賠償。只有工傷死亡和工地工傷數目較大時,才會動用保險賠償。但小包工頭依然面臨工人其它算不上臺面的補償。

  • 6 # 四處飄流都是人

    進入工地前要與所在的專案部做好三級教育和簽訂勞動合同以及相關的責任書。這樣你的責任就很輕。若是在社會上幹一些散活,那你的責任就不輕哦。

    要想發展自我,首先誠心待人,對待受傷工人,盡心盡責,贏得人心,財源自有廣進,人心自進善良的人。

  • 7 # ZYL35131112

    你有公司有資質你承擔,你沒有資質則由上級有資質的公司承擔全部責任,個人不需要承擔。

    工人有沒有進場記錄、安全培訓記錄、勞動合同等,保險。如沒有趕緊補去吧,受傷的工人一告一個準

  • 8 # 善良小夥鎖

    應該承擔全部責任,因為,你是,僱傭方,你的帶班,他也是為你打工的,所以說它的主體還是代表著你,也就是說,他的一些行為代表著你,來行使這個權利,顧,全部責任因有你,來進行承擔,這是毋庸置疑的,而且有的工地還有誤工費,呢,不僅要承擔全部責任,還要支付誤工費,這是我的看法,其實也就說誰受益,誰承擔?他們都是為你打工的,也不存在,一半一半的責任,顧,你需要,承擔全部責任

  • 9 # 心情是個魔

    那是必須的要承擔,因為是你帶頭幹,不找你找誰,你是直接責任,很簡單,沒有你,別人會來幹活嗎?朋友理智一點的面對吧。

  • 10 # 山東煙臺付建平血雨

    根據你敘述具體分析:承包塔吊等等一切統稱承包,開發商為什麼要推行這種運營方式?減少成本用工風險擔責。做為承包方連承包運作安全風險管控及保障措施沒有一套完整運作體系的話風險很高。從文中看你還要補充知識。事件發生要及時向上級彙報。我估計承包合同都是被人牽著鼻子走的,這些事筆筆皆是,身邊很多。臨時抱佛角!人家都傻,還是自身原因?

    做人根本以一個人為本!擔當!推諉兩種方式方法後果不相同!遇事自身強大是必要的。

  • 11 # 鼓鼓搗搗的老李

    這樣的事不得不讓人聯想到碰瓷的,還是走法律程式吧,這樣下去個人會虧很多,

  • 12 # 三元寶瑞

    自作孽不可活,不論請的大工還是小工,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進場就必須有一份意外保險!

  • 13 # 使用者gWLe

    好說好商量吧!按合同,可能要承擔百分之二十左右,那是最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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