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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578172680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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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舒心141276736
公交司機的方向盤,必須嚴格規定。不管在任何理由和情況下,都不能搶奪。這種行為本身就是危害社會的公共安全動的罪惡。後果很嚴重!重慶墜江的現實,不是很殘忍麼?對路上的行人就是很大的威脅。就是犯了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必須入刑,堅決懲罰。對動手打司機的行為也要入刑,同樣的道理。為了個人的利益,座過站了,報站不清楚,車開的太顛了,我站不穩摔倒了,都是個人的問題。就是死亡也是你一個人的事。拿整車的人去換取你個人的利益或生命都是不可取的。可取的是董存瑞,黃繼光犧牲我一個保全其他戰友的生命的高尚的品德。更何況是為了自己利益取犧牲大多數人的安全和生命。這在任何情況下都講不通。必須給予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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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千里馬14747165
仔細看看最近的打擾司機正常駕駛的事件,肇事者一般都是老人或者婦女大媽。其他年齡的少。這些人以前都是在村裡坐中巴的,隨叫隨停,隨到隨下習慣了,一下子改不過來所以就這樣了。至於婦女嘛,大家就知道原因,有婦女擋高鐵,沒有男人擋高鐵吧!直接規定乘客不經司機同意觸控到方向盤的拘留一個月,毆打司機的至少拘留3個月,情節嚴重的坐牢。再加上3000元起步罰款。幾個月以後就沒這個事的新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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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正經的軍棍
在很多人眼裡,其實只有殺人放火等惡劣事件算是犯罪,而搶奪方向盤,在他們看來,不過是普通人之間的一點您是衝突而已。
那麼為什麼會有這種想法?歸其根本,還是對事情後果認知不足。所有人都知道殺人犯法,因為你剝奪了他人的生命,出現的後果也是十分嚴重惡劣的。搶奪方向盤,在他看來,不過就是兩個人一種口角衝突而已。
這就是對法律意識認知的不足,法律上有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之分。民事案件,情節比較輕,後果大多都是調節。而刑事案件,情節惡劣,處罰的後果不是蹲監獄就是槍斃。正是基於這種情況,很多人覺得民事案件很多不違法,打架鬥毆,只要沒造成什麼嚴重後果,在他們看來,都沒啥大事。
所以,搶奪方向盤,行為上,對他們來說也就和普通的鬥毆沒什麼區別。但是,他們認識不到他們這樣做可能會發生的危險。重慶公交墜江事件就是最好的一個例子,由於她魯莽的行為,一瞬間十幾條人命瞬間沒了。
血淋淋的教訓之下,仍然有人頂風作案。直接原因還是法律力度不夠,沒有清晰的法律條文去約束這個行為,對待這個問題,就該殺一儆百,嚴懲不貸,這樣才能警示後人。
近日,在四川省綿陽市城區3路公交車上,一名大媽在公交車離站後要求下車,並突然搶奪方向盤。11月20日晚,綿陽市公安局涪城區分局釋出通報稱,搶奪方向盤的大媽已被警方治安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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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公交司機怎麼樣,乘客都不能搶奪方向盤,但也有個別的司機態度的確不是很好,乘客跟司機發生衝突也是直接跟司機的態度有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