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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rhat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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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聾一翁周錦池
醜與美本來就沒有一個明確的界定標準,我認為人的醜俊應當主要看其內心世界,字的醜俊主要看是否自然有沒有人為做作,凡是內容積極形態舒展自然就應當屬於不醜的範圍。而不是以個人喜歡不喜歡作為評判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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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所不為T6H8
繪畫和書法不同,書法是寫《漢字》他有一條不能越軌,脫離漢字基本結構和原始要素的規律,打破這規律,比如多寫兩豎,少寫兩點等等就不行,但繪畫可以,畫人的臉可以不畫鼻子,畫山水可以不畫水的顏色等等,他甚至可以很抽象地表現世間萬物,所以,沒醜畫一說,只有《漫畫》《抽象畫》。至於醜書,實際上是大師們,原本就沒有傳統書法功底,想走創新之路,異想天開地用巜呆拙》賣萌的書風導致的產物,其實,如果某一個人這樣寫《兒童體》,彰顯《呆拙》個性,也許會被大家認可,甚至流芳千古都有可能,問題是很多書法家認為這是走向成功的唯一出路,於是《展覽廳》千人一面地出現這種醜陋的童體書法,任何事情,量變往往會引起質變,所以,書法不美即醜,繪畫不美但蘊含某種寓意,讓你去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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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麵人王
書與法組合稱為書法,也就是說書寫文字要有一定法度,不能亂來,結構性不準為錯字,形象不美為醜書,而繪畫的鑑定卻要寬泛的多,比如某位名家的狗尿體,可以稱為抽象畫,但不能稱為書法,這樣的書法恐怕連他自己也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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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是太遙遠2d1B
作為普通觀賞者,我感覺不是醜畫,因為知道畫的是什麼,甚至感覺畫者畫技嫻熟精湛,至於非要把非主要部位畫的非驢非馬,或是故意為之,寓意諷刺、追求漫畫效果還是礙於不能言明的原因,說不清楚。
那點變形,確實讓人多了一點遐想,如若沒有變形,或許不會有注意或品評。
至於醜書,有點皇帝的新衣的味道,你說它醜,那你肯定被定義為“不懂書法的人”,可你說它美,又有點違心。
名家每天寫著近乎古人的字卻無法超越,心裡無疑是難受的,創新,應該是他的追求,但創新真的太難。作為創新的實驗或實踐,偶爾有自己得意的“作品”,拿出來讓大家感受或識別或共享愉悅,也是很自然的事,可惜的是,買賬的人不多,是不是真的因為不買賬就是不懂書法,該是仁者見仁的事了。
有時很納悶,什麼是好的書法作品,感覺現在人的標準就是“像古人”,古人成分越多,作品越高大上,我有這樣的感覺,看高人的書寫過程特舒服,瀟灑,大氣,極富韻律感,但欣賞成品,又感味如嚼蠟,整體感覺是似曾相識,但又不如“碑帖”曾經。
但是有些書展的作品或被人們稱為“醜書”的,那點“曾經”似乎少了點,可有很少看的舒服。
唉,其實欣賞和創新作品是一樣的難啊!
如果說,幼兒的行為,超越了人們的習慣認知,或會被稱為可愛,那成人的超人的“聰明”舉止也會被人們喜歡呢?我的答案是:太難!
其實,書法作為休閒用品,怎麼舒服怎麼來就是最好的,初學,寫的越像“碑帖”越會自我陶醉,有成就者,越能超越“碑帖”越是自己的追求。
我想,作為名家,以高品質“碑帖”作品示人,私下裡以揮灑“醜書”超越,豈不更好?
有點聽評書掉淚,替古人擔憂啦。
我說休閒用品,絕對沒有貶低書法之國粹品味,只是從它的實際功效而言,至於專業學者,那是另一個系統裡的事了!
人們總在詬病“吼書”,其實,那只是人家的一點愛好或健身的方法而已,如果你讓他寫唐楷也那樣吼,估計就真的難為他了。
我總是認為,除了專業和以“書”養家的人,多數愛好者只是愛好,其中或多以無事可做而愛好或以因健身而愛好,所以,怎麼舒服就怎麼“書”吧。
想安靜到極致,寫會兒楷書,想放縱一下,模仿一下張懷。
自己得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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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對醜書的說法不認可啊,這些畫也是醜畫,雖然你可能告訴我這些都是天大的咖畫的,可是那又怎麼樣呢?醜就是醜,我不是奴才,聽說是大人物就趕緊做誠惶誠恐狀,我沒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