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農藥殘存,應該去國家承認的第三方檢測機構。
關鍵知識點:食品中的農藥殘留的法典最高限量(MRL)
水果、蔬菜、牛奶、雞蛋、肉類等食品的生產加工過程中會使用化學藥劑,以減少或者消除昆蟲、真菌、微生物等有害生物,防止它們破壞收成或讓牲畜染病,。由於這些藥劑的經常性使用,有可能非常少量的藥劑會在食物中有所殘存,我們稱之為“殘留物””。
我們必須要謹慎使用化學藥劑,以確保不產生殘留物,或者將其控制在法典限定的限度內,這個限制就被成為殘留的法典最高限量( Maximum Residue Limit ),英文簡稱為MRL。
在農業生產領域,農藥和獸藥都設定了MRL。由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和世界衛生組織(WTO)共同成立的食品法典委員會(The Codex Alimentarius)對MRL的定義是:“ 指由食品法典委員會提出的,在食品和動物飼料內部或表面法定允許的農藥殘留最高濃度(以 mg/kg 表示,分子的毫克表示農藥殘留治療,分母的千克表示人體質量)。”
MRL 是根據良好農業規範(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簡稱GAP)資料確定的,用符合 MRL 規定的產品生產出的食品從毒理學角度評價是可接受的”。
(注:以上定義摘自聯合國糧農組織的《食品法典委員會程式手冊》,良好農業規範GAP是一套用於農業生產且生產結果與執行者利益相一致的操作規範。目的在於獲得安全、健康的食品及非食品農產品的同時,考慮經濟、社會及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各國國情不一,規範也不同,中國自2008年施行中國的GAP)
MRL是如何建立的?
若想徹底認知MRL是什麼,最好途徑是詳細瞭解它的建立過程。以下所述的MRL構建過程為發達國家所通用。儘管各國法條不同會導致程式有差異,但都會具備以下關鍵要素:
1 資料檔案:包含支援建立MRL所需的全部文獻資料集合。諸如毒理學資料、廢棄物、分析方法、植物和食物中的新陳代謝等。
2 毒理學評估:在分子級別上研究殘留物的化學成分,確保其不致癌、不致畸或誘發突變等。
3 風險評估:僅有一個建議最大殘留限制(proposed MRL,簡稱MRLp)是不夠的,還有必要評估食物中殘存的農藥對人類健康是否會產生進一步影響,為此需要對急性和慢性風險進行評估,來研究短期和長期接觸農藥的影響。為便於解釋,我們將以慢性風險評估為例說明。
評估MRLp對人類健康風險時,必須考量兩個指標:1) 人群消耗的食物數量 2)食物中殘存農藥的濃度(在本例中採用建議最大殘留限制MRLp)。
國際上普遍採用的做法是利用日允許攝入量(Admissible Daily Intake,簡稱ADI)將這兩個指標關聯在一起。食品法典委員會對ADI的定義是:“在不產生明顯健康風險情況下,以人體體重為基礎表示的人一生中每日從食物和飲品中攝入某特定物質的數量。單位是毫克/千克(體重)”。據此定義,在評估確定人所接觸的某類農藥殘留量是否對人體健康無害時,此農藥的實際每日攝入量必須要小於該農藥的最大日允許攝入量。
有個需要強調的重點,即這樣的風險評估在安全考量上已趨於非常保守,為確保人類健康安全,評估已考慮採取了多項安全性。比如,MRLp的取值通常遠遠高於田間試驗中實際檢測到的農藥殘留物數值。此外,風險評估是假設你終生吃到的所有農產品都有最高濃度的殘留物水平,而這在現實中幾乎不可能發生的。最後必須要指出的是,對於急性的健康風險必須要進行更為複雜和限制性的評估。(我愛雨果)
檢測農藥殘存,應該去國家承認的第三方檢測機構。
關鍵知識點:食品中的農藥殘留的法典最高限量(MRL)
水果、蔬菜、牛奶、雞蛋、肉類等食品的生產加工過程中會使用化學藥劑,以減少或者消除昆蟲、真菌、微生物等有害生物,防止它們破壞收成或讓牲畜染病,。由於這些藥劑的經常性使用,有可能非常少量的藥劑會在食物中有所殘存,我們稱之為“殘留物””。
我們必須要謹慎使用化學藥劑,以確保不產生殘留物,或者將其控制在法典限定的限度內,這個限制就被成為殘留的法典最高限量( Maximum Residue Limit ),英文簡稱為MRL。
在農業生產領域,農藥和獸藥都設定了MRL。由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和世界衛生組織(WTO)共同成立的食品法典委員會(The Codex Alimentarius)對MRL的定義是:“ 指由食品法典委員會提出的,在食品和動物飼料內部或表面法定允許的農藥殘留最高濃度(以 mg/kg 表示,分子的毫克表示農藥殘留治療,分母的千克表示人體質量)。”
MRL 是根據良好農業規範(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簡稱GAP)資料確定的,用符合 MRL 規定的產品生產出的食品從毒理學角度評價是可接受的”。
(注:以上定義摘自聯合國糧農組織的《食品法典委員會程式手冊》,良好農業規範GAP是一套用於農業生產且生產結果與執行者利益相一致的操作規範。目的在於獲得安全、健康的食品及非食品農產品的同時,考慮經濟、社會及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各國國情不一,規範也不同,中國自2008年施行中國的GAP)
MRL是如何建立的?
若想徹底認知MRL是什麼,最好途徑是詳細瞭解它的建立過程。以下所述的MRL構建過程為發達國家所通用。儘管各國法條不同會導致程式有差異,但都會具備以下關鍵要素:
1 資料檔案:包含支援建立MRL所需的全部文獻資料集合。諸如毒理學資料、廢棄物、分析方法、植物和食物中的新陳代謝等。
2 毒理學評估:在分子級別上研究殘留物的化學成分,確保其不致癌、不致畸或誘發突變等。
3 風險評估:僅有一個建議最大殘留限制(proposed MRL,簡稱MRLp)是不夠的,還有必要評估食物中殘存的農藥對人類健康是否會產生進一步影響,為此需要對急性和慢性風險進行評估,來研究短期和長期接觸農藥的影響。為便於解釋,我們將以慢性風險評估為例說明。
評估MRLp對人類健康風險時,必須考量兩個指標:1) 人群消耗的食物數量 2)食物中殘存農藥的濃度(在本例中採用建議最大殘留限制MRLp)。
國際上普遍採用的做法是利用日允許攝入量(Admissible Daily Intake,簡稱ADI)將這兩個指標關聯在一起。食品法典委員會對ADI的定義是:“在不產生明顯健康風險情況下,以人體體重為基礎表示的人一生中每日從食物和飲品中攝入某特定物質的數量。單位是毫克/千克(體重)”。據此定義,在評估確定人所接觸的某類農藥殘留量是否對人體健康無害時,此農藥的實際每日攝入量必須要小於該農藥的最大日允許攝入量。
有個需要強調的重點,即這樣的風險評估在安全考量上已趨於非常保守,為確保人類健康安全,評估已考慮採取了多項安全性。比如,MRLp的取值通常遠遠高於田間試驗中實際檢測到的農藥殘留物數值。此外,風險評估是假設你終生吃到的所有農產品都有最高濃度的殘留物水平,而這在現實中幾乎不可能發生的。最後必須要指出的是,對於急性的健康風險必須要進行更為複雜和限制性的評估。(我愛雨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