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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魯迅與弟弟周作人決裂,主動搬出了他耗盡所有家財購置的八道灣周宅,買下了阜成門的一個六間的小四合院,這間小四合院總共花去了魯迅800塊大洋,而這800塊大洋都是跟許壽堂、齊宗頤借的。
魯迅北京故居
我們都知道根據魯迅日記的記載,魯迅在北京的14年中一共收入超過了4萬大洋,平均一下每個月有300多大洋,再除去一些日常的開銷,實際結餘應該在每月200大洋左右。要知道,當年毛主席在北大當圖書管理員的時候的收入是每月8元大洋,這已經令毛主席非常滿足了。而且毛主席還會每月寄兩塊大洋回家,自己還要租房子住,就這樣也能在北京生活得很好。這麼一比較,魯迅先生的工資簡直是天價,妥妥的高收入人群。
然而,這些收入除去日常開銷,多數都讓先生投在了八道灣寓所裡,其實在搬出八道灣的時候,魯迅先生的生活是非常拮据的。當時魯迅先生給陳獨秀主辦的《新青年》寫文章,他們是不給稿費的,魯迅完全是憑藉著一腔熱血在寫,放到現在,那就是在用愛發電!當時的魯迅先生就是一位憂國憂民但又窮困潦倒的落魄作家。
新青年雜誌
原本魯迅先生在紹興的祖宅分家,也是分了不少錢的,而且在北京工作多年也頗有積蓄。當時魯迅先生38歲,八道灣的房子一共花去了他近4000塊大洋!那是一套三進三出的四合院,一共有28間房子和3個大院子,魯迅先生全家都住在裡面,包括妻子、母親、二弟周作人和三弟周建人一家。魯迅先生把前半生所有的錢都投在這個他給予全部感情的周宅裡,當兄弟決裂帶著老母親和妻子搬出的時候,他當然是身無分文。而購買阜成門寓所借來的800塊錢,魯迅先生花了很多年才逐漸還清。
魯迅紹興故居
1926年,魯迅先生離開北京,赴廈門大學擔任國學院教授,月薪400大洋;1927年,魯迅先生赴廣州中山大學擔任文學系主任兼教務主任,月薪500大洋;同年12月,魯迅先生受聘為“大學院”特約撰述員,月薪300大洋。這樣,魯迅先生的經濟狀況才逐漸好轉。
附上魯迅先生歷年工資收入統計以供參考:
1912年~1926年,在北京擔任公務員工資收入:
1912年5-7月,每月60大洋;8-9月,每月125大洋;10月後每月220大洋。
1913年2月後每月240大洋,12月後每月216大洋。
1914年8月後每月280大洋。
1916年3月後每月300大洋。
1924年1月因“年功加俸”每月應為360大洋。但是當時教育部經常拖欠工資,平均每月只有200大洋左右。
1926年離開北京之後的收入:
1926年8月,赴廈門大學,任國學院研究教授,月薪400大洋。
1927年2月,赴廣州中山大學,任文學系主任兼教務主任,月薪500大洋。
1927年12月至1931年12月,任“大學院”特約撰述員,月薪300大洋。
1927年秋至1936年,在上海期間,另有版稅和稿費收入,約每月700大洋。
魯迅先生
粗略統計一下魯迅先生一生收入至少超12萬大洋,但是由於舊社會各個時期的匯率不同,沒法進行統一彙算,但是差不多應該相當於現在的人民幣800萬到1000萬之間,在當時如此殘酷惡劣的社會環境下,魯迅先生能有這樣龐大的收入還是非常不一般的!
回覆列表
據學者陳明遠計算,“魯迅在上海生活的整整9年間(1927年10月-1936年10月)總收入為國幣78000元,平均每月收入723.87元(合金人民幣2萬多元)”。這是10年前的資料,大概相當於今天4萬多月收入,算的上是高階白領了。
因為前期收入不高,魯迅原來的生活並不輕鬆。19魯迅在《燈下漫筆》其中有提到銀票貶值,加上教育部欠薪,魯迅還參加過討薪遊行,期間為了養一大家子還不斷借債。1924年5月,魯迅買下阜成門內西三條破舊的小四合院(現在的魯迅故居),其中買房子八百塊大洋,加上中介費、稅金、買傢俱等共花費1000銀圓左右。其中有800元還是向友人許壽堂、齊宗頤借的,一直到幾年後才還清。直到最後十年,魯迅才算是過上了財務自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