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植物生長調節劑的時期十分重要。只有在植物一定的生長時期內使用植物生長調節劑才能達到應有的效果。使用時期不當則效果不佳,甚至還有不良的副作用。適宜的使用時期主要取決於植物的發育階段和應用目的。如用乙烯利催熟棉花,在棉田大部分棉鈴的鈴齡達到45d以上時,有很好的催熟效果。如果使用過早,會使棉鈴催熟太快,鈴重減輕,甚至幼鈴脫落;使用過遲,則棉鈴催熟的意義不大。果樹上使用萘乙酸,如作疏果劑則在花後使用,如作保果劑則在果實膨大期使用。對黃瓜使用乙烯利誘導雌花形成,須在幼苗1~3葉期噴施,過遲用藥,則早期花的雌雄性別已定,達不到預期目的。另外,選擇使用植物生長調節劑的時期,還要考慮藥劑種類和藥效持續期等因素。如在蘋果上使用藥效期較長的丁醯肼,於花後噴灑,可防止採前落果,增加果實硬度,但對當年果實生長有抑制作用;於果實發育後期噴灑,對當年果實生長的抑制作用不大,雖然可以防止採前落果,但是增加果實硬度的效果則不明顯,還會影響第二年果實的發育。因此,既要達到應有的效果,又要儘量減少副作用,它的最適用藥期以果實採收前45~60d較為適宜。由此可知,植物生長調節劑的適宜使用時期,不能簡單的以某一日期為準,而是要根據使用目的、作物的生育階段、藥劑特性等因素,從當地實際情況出發,經過試驗,才能確定最適宜的用藥時期。
使用植物生長調節劑的時期十分重要。只有在植物一定的生長時期內使用植物生長調節劑才能達到應有的效果。使用時期不當則效果不佳,甚至還有不良的副作用。適宜的使用時期主要取決於植物的發育階段和應用目的。如用乙烯利催熟棉花,在棉田大部分棉鈴的鈴齡達到45d以上時,有很好的催熟效果。如果使用過早,會使棉鈴催熟太快,鈴重減輕,甚至幼鈴脫落;使用過遲,則棉鈴催熟的意義不大。果樹上使用萘乙酸,如作疏果劑則在花後使用,如作保果劑則在果實膨大期使用。對黃瓜使用乙烯利誘導雌花形成,須在幼苗1~3葉期噴施,過遲用藥,則早期花的雌雄性別已定,達不到預期目的。另外,選擇使用植物生長調節劑的時期,還要考慮藥劑種類和藥效持續期等因素。如在蘋果上使用藥效期較長的丁醯肼,於花後噴灑,可防止採前落果,增加果實硬度,但對當年果實生長有抑制作用;於果實發育後期噴灑,對當年果實生長的抑制作用不大,雖然可以防止採前落果,但是增加果實硬度的效果則不明顯,還會影響第二年果實的發育。因此,既要達到應有的效果,又要儘量減少副作用,它的最適用藥期以果實採收前45~60d較為適宜。由此可知,植物生長調節劑的適宜使用時期,不能簡單的以某一日期為準,而是要根據使用目的、作物的生育階段、藥劑特性等因素,從當地實際情況出發,經過試驗,才能確定最適宜的用藥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