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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隨變V弄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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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期待奇蹟的鴯鶓
一旦因刑事案件入了獄,就很難回頭了,不管願不願意他們身上都被貼上了罪犯(小偷、搶劫犯、強姦犯、詐騙犯等)的標籤,即便刑滿釋放,他們大部分人也很難在社會立足,其中一部分人還是會走上老路。單純的靠牢獄監管教育,很難真正的讓刑滿人員改過自新,政府或許應該考慮在如何讓刑滿釋放人員被世人接受、如何在社會上立足而不至於因為沒有立身之本而再次走上犯罪之路上多動腦筋。
刑事罪犯一般判刑會比較重,犯人在監獄裡帶的時間長了,往往會與社會脫節,這個社會變化那麼快,沒有一技之長,這些犯人出獄後很難再社會立足。一方面是這些刑滿釋放人員與社會脫節久了,很難跟上時代的發展,生活、工作、家庭都不會那麼如意。另一方面刑滿釋放人員現階段很難被社會接納,社會上會對這部分人抱有疑慮,畢竟本性難移,出獄後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的人不是沒有。這就陷入了一個死迴圈,刑滿釋放人員不被接受,再次走上老路,社會上因為這些人再次走上犯罪老路,更加不接受他們。
大部分刑滿釋放人員很難找到好工作只能靠打工賺錢,且大部分人基本賺不到錢,長期生活拮据,過的壓抑,一部分人就會重操舊業,乾點來錢快的“買賣”或會生出報復社會的想法並付諸實踐。蘇家屯區,因手頭拮据,一位剛剛刑滿釋放的人連續實施十餘起入室盜竊,就是典型例子,這算是輕的了沒有傷人。前一段時間,淮南一男子刑滿釋放都十多年了,因生活拮据,為了偷鄰居的電動車去賣,把鄰居殘忍殺害了,在逃亡路上還曾對的姐動殺心,就像之前說的刑事犯很難回頭。
政府真的該考慮如何幫助刑滿釋放人員適應這個社會了,至少不是所有人都想再次走上老路,只是社會不接納他們,處處防備,他們很難感受到溫暖,時間長了就不好說了。前段時間報道的東北一媽媽專門開了一家殯儀服務公司收容刑滿釋放人員,給他們一份工作,有口飯吃,幫助他們重新迴歸社會的行為,就值得推廣。溫州樂清人林國華刑滿釋放後自己創業開辦工廠,接納刑滿釋放人員幫助他們重回社會的例子也能很好地說明對很多刑滿釋放人員來說,能有一份穩定的工作,被接納,他們是真的不會想重走老路。
希望政府能夠在牢獄教育之外,考慮如何幫助刑滿釋放人員重歸社會,避免重走老路,也希望更多的刑滿釋放人員能夠真正的改邪歸正,早日重回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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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自由自在215226881
主要是得取消無犯罪記錄證明,因為有這個所有用人單位都歧視這個,有過犯罪的人這個人服過刑了就應該尊重他,他為他所做過的錯誤的事情已經服出了應用的代價,所有人都不能歧視他,單位檢視個人有無犯罪記錄,有就不要,沒有就要。這樣以前犯過罪的人就在面試的時候處處碰壁,這樣會使他們從新走上犯罪道路,反正沒人要就破罐子破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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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孤鷹展翅1
改革開放成全了好多盜竊犯,有不少盜竊犯成了億萬富翁],多數都不是正道發的財,像文章裡說的這個小偷幹不了大事,所以只能繼續做小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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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華志坤
家境拮据,手中缺錢,生活窘迫,可以申請生活補貼。社會都有愛心公益事業,會伸出援手援助。但是犯人刑滿釋放,仍然重演盜竊罪行,屢教不改,不思重新做人。狐狸換毛,改不了惡性。是不是考慮加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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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新聞,我覺得我們有可能無法去避免其他人去實施盜竊行為,但是我覺得大家還是要從自身防範做起避免出現被別人乘虛而入的情況。
第一,如果家住在底樓或者樓層比較低的情況下我建議最好安裝防盜窗,避免犯罪分子輕易入室盜竊,如果小區治安不好的情況下,我們甚至可以安裝警報器,至少對於不法分子有震懾的作用。
第二,如果遇到相應的盜竊行為,首先一定要進行報警,哪怕遺失的東西價值不高也需要在公安部門進行備案。如果當場碰到犯罪分子大家千萬要注意自己的生命安全,千萬不能逼急了這些小偷,我家人親身經歷過小偷進入後,先找了把菜刀放在桌上,然後在進行盜竊,幸好家人沒有面對面碰到,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所以,這種情況下,早知道錢奇怪身外之物,保證安全情況下,儘快報警。
最後,錢不外露,家裡也不要放太多貴重的物品很多犯罪分子都是預先踩點,並瞭解具體情況後,才上門盜竊的,所以平時錢財不要在公共場所外露,家裡備一些生活常用品,值錢的東西可以存保險櫃,現在身邊也不需要藏很多現金,這樣小偷拿不到東西,也就不會鋌而走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