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這個是父母逼著我訂的,我和她訂婚兩年手都沒摸過,一點也不喜歡,外面這個是我自己談的,我22她19我想和她結婚但是她說她還小不想結婚那麼早,可是我媽一直讓我結婚,我媽讓我去見她父母可是我女朋友不和她父母說我們的關係,我也不捨得外面這個,家裡說如果外面不同意就過年讓我和家裡結婚了,我改咋選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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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謹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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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熊成說
你現在的女朋友說得在理,19歲還不到法定結婚的年紀,就算你本人也才剛剛過了法定結婚年紀而已。
所以,我的建議是,明確而且堅定的告訴父母,家裡的這門親事不合適,逼著訂的婚不作數的,一定不娶。
不鬧事堅決不同意,他們一定拿你沒有辦法,畢竟你是他們的親生兒子,這一點毋容置疑。
如果逼急了,你可以說以下幾句話:
“是我跟她過日子,還是你們跟她過日子?”
“如果我跟她結婚了,三天內準離婚!”
當然還有更無語的:“媽,我不喜歡女孩子,我喜歡男的!”
當然,這幾句話殺傷力很大,可以結合自己家裡的情況,玩笑不能隨便開,但是也要讓長輩知道你心裡的確切想法。
再等兩年吧,畢竟你才22歲,等兩年你現在的女朋友達到了法定結婚年齡,而且你跟她又多相處了兩年,對彼此的瞭解也會更加深入一些,這對婚後的生活很有幫助,也是感情的基礎。
綜上所述:堅決不跟已經訂婚的那個結婚,給現在的女友一個緩衝期,再等兩年,彆著急!
第一,首先建議與訂婚的女生商量好,你們一起把這個婚退了,既然你不喜歡那個女生,就不要耽擱人家,無論你和外面的女朋友結不結婚,首先,這個應該退婚。
第二,和現在的女朋友認真談戀愛,她19歲,確實很小,如果你真心愛她,就先認真戀愛,等到兩個人都想結婚的時候再結婚。
不要辜負了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