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林春小穎講國學
-
2 # 丁睛異看
前些年這邊中學發生一次,被欺負久了的學生帶了刀,死了的孩子家庭條件很好,家裡有錢有生意,被欺負的不太好,不明白他們既然有錢還打罵這個孩子幹啥?早自習,一刀割破頸動脈,唉汝州望嵩中學
前些年這邊中學發生一次,被欺負久了的學生帶了刀,死了的孩子家庭條件很好,家裡有錢有生意,被欺負的不太好,不明白他們既然有錢還打罵這個孩子幹啥?早自習,一刀割破頸動脈,唉汝州望嵩中學
最有名的就是2004年的“馬加爵”了,受不了學校宿舍裡的冷暴力,最後殺了一宿舍的人,還順帶捎上隔壁宿舍一個冤大頭。
在大陸法系下,很容易出現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如果一個人對法律條文研究得足夠深,那麼他就可以為所欲為,還不會犯法。這就是我們所說的“鑽法律空子”的現象。每個人身邊都會有那麼一兩個人,很壞,四處沾便宜,四處欺負人,關鍵這哥們還從來都不犯法,起訴他都沒用。
其實作為一般人,很難成為像馬加爵那樣的受迫害者,也很難成為那個精通法律的迫害者,我們當中很多人都會像馬加爵宿舍的那群人一樣,成為一些冷暴力者。在他們(也就是我們這些人)看來,馬加爵是自願給他們做這些事情,也都習以為常,誰都不想特立獨行去拒絕他,因為跟他走得太近會有可能被人同時排擠。
以前有個電影,一個女司機,被車匪輪了,全車就一個小夥子下去要“救”她,結果被車匪打得一臉都是血。最後這個女司機把這個小夥子攆下車,開著車帶著一車人衝下懸崖,自殺了。這也是對這種冷暴力的報復。
幾乎每個人身邊都有一個人,特別是在學校這種環境裡面,總有那麼一個人會成為大家宣洩的物件。特別是南韓,很多電影作品也是以這個作為切入點。
身邊很多人因為這事情自殺或者苦苦忍受,但確實沒有辦法。這是自然規律,也是現在我們國家法學研究的一個重點方向。
如何利用法律修訂或者其他社會工程來解決這個問題,讓我們的社會更加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