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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蘇解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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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淘氣145275098
應該!這種問題都不應回覆。加個名字什麼叫應不應該?肯定應該!
大家戀愛時是以婚姻為目的。既然經過長時間的接觸、瞭解,大家覺得水到渠成,雙方都覺得在一起就是奔婚姻去的。
現在結婚了,不管你婚前婚後 你的財產就是我的,我的財產就是你的!
如果男方不同意加名字,就是奔離婚奔分手去的。結婚時,什麼叫白頭偕老?什麼叫永結同心?現在分得這麼清楚,說白了就是為自己打算後路,就是為分手做準備。
這樣的婚姻存續還有什麼意義?女人為你生兒育女,為兒女放棄自己的職業生涯抑或職業優勢與素養,忍多少公婆氣,一旦分手 你婚前的東西是你的?對女人的保障呢?為你付出的犧牲呢?
為什麼現在結婚成本高?保障這麼虛偽?
所以不再願意結婚。
鄭重申明:本人絕非女權主義者。就事論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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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高興18
謝邀。女方要求男方把婚前財產寫上自己的名字不可理喻。這是女方對男方不信任,對婚姻無信心的表現。抱著這種心態步入婚姻的殿堂很難說有真正的愛情,人們可以合理懷疑是否騙婚?現在婚嫁有一種不正常現象,即女方從要求男方有房有車,到必須加上自已的名字,再到要求男方必須把婚前財產也寫上自己名字。照此發展,接下來是否要求男方承諾萬一離婚,必須淨身出戶,所有財產歸女方所有?物極必反,好在現在不僅許多人已經認識到其中的不合理,法律層面也注意到這個問題並加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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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聞紅陽
真累,愛情一摻雜這些東西容易變味,都有備而來呀!人生處處有防備,你說婚姻累不累呀!不加上名字,合情合理,加上名字也有道理。看男方的態度吧!愛你就加上,別為了這點小事鬧的不愉快。你愛他,他愛你,加不加無所謂,早晚有你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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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手機使用者雲曌
是什麼原因造成了雙方的互不信任?我想,這才是我今天應該談的問題!我為什麼會說這是雙方互不信任呢?一方要求加名字,而另外一方或者拒絕或者猶豫,都是一種雙方在尋求自我保護的現象在作怪,或者也可以說是相互不信任的結果,才產生了今天這個問題的出現。
離婚率的居高不下,以及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信任危機,我認為,才是造成這種現象屢屢出現的主要原因?
談戀愛,談的是什麼?結婚,人們又為什麼要結婚?――談戀愛是相互之間有好感,進一步瞭解,進一步加深彼此之間“愛”的一個過程。大概就如此吧!?而結婚,不光僅僅是為了傳宗接代,(如果不能生育者,是否也不能相愛了?)也是愛情的一個延續,希望美好生活的一個開端!結婚,是以愛作為基礎的,而不是其它!人們不是都知道這句話嗎,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人們是否真正理解這句話的含義呢?
沒有一真正的“愛”作為基礎的婚姻,肯定是不牢固的,它只是對人的一種可怕的束縛,它的可怕之處在於,使人們痛苦獻身的同時,卻不能給人們提供一個哪怕是虛幻的歸屬感。更是經不起風雨的考驗的。你能想象以物質做為婚姻基礎的婚姻,在大災大難面前會不土崩瓦解嗎?
真正幸福的婚姻生活,它是建立在愛的基礎之上的,它是生命的讚歌,是夫妻幸福生活的港灣,它需要的是愛心責任與義務,勇氣、擔當和敢於犧牲的多種內涵所組成的共同生活。
當一個人還不能夠真正理解愛的含義的時候,那麼雙方是否還有必要打著愛的名義,去舉行一個愛的慶典嗎?
婚姻,是人的一生中一件最重要的大事,它是關乎著人的後半生是否幸福的問題,難道,還不應該加以最高的重視嗎?還豈能為點身外之物而糾纏不清,基礎不勞,婚姻難好!!
張愛玲,曾經說過,精神戀愛的結果是永遠的結婚,而肉體之愛就停頓在某一階段。那麼我想說,其它呢?比如物質……
最後還是衷心祝願,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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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並不必要糾結,隨著新婚姻法出臺,這個問題已經沒有爭執下去的意義了。
新婚姻法規定,由男方全部出資購買的不動產,即使房產證有女方名字,女方也無權分割不動產。更不用說你這還是婚前財產,本就於女方無關,所以加不加她的名字並無大礙,如果對方執意要新增,那就去加一下也無所謂,畢竟房子在你手裡,不會自己跑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