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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有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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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漂小百姓
感情是自己的,婚姻是兩個家庭組合成一個新的家庭,結婚最好找一個有感情基礎的。
年紀大了還沒結婚父母就比較著急所以操心你們的婚姻,但是我們還是要以自己的意願為主,不能為了不違背父母的意志而草草找個人結婚。在雙方都不瞭解的情況下草率的在一起,一旦磨合不了就很累不但影響自己的幸福還關係到幾個家庭的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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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雲雀飛舞
首先,過得好不好,是你的人生,不是父母的人生。妥協結婚,心存不甘,你們之間缺乏愛情的基礎,婚後又磨合不出親情,同床異夢,這樣過日子必然是痛苦的,在沒有孩子之前,當斷則斷及時止損,肯定是對的!至於輿論沒必要在意,你不是出軌外遇家暴等等值得批判的原則性問題。現在網路時代,吃瓜群眾每天都有新鮮事,資訊量那麼大,風吹吹就過了。
其次,不要怪罪你的父母。父母催婚,肯定有緣由,從過來人的經驗,擔心他們百年之後,女兒沒有愛人沒有子女,等於沒有親人孤獨到老!孤老也好,丁克也罷,年輕力壯的時候都沒有問題,但退休特別是年老體衰之後,那種身邊沒子女的孤獨,是可以後悔但沒有後悔藥的!可以參考我的文章,我在留言區發連結。
第三,成為大齡女都是有原因的,往往是高不成低不就,即使外人看起來條件相當,當事人還培養不出感情。這個就要實事求是了,你是堅定不移打算不婚主義,還是此前的擇偶條件過於理想化呢?有空請仔細看看我的文章,不婚,不將就,真的就很好,就對嗎?人生長河,錯過自己婚育最佳時期,到了不能生孩子的時候,你能確定自己真的不後悔?因為,生兒育女的快樂和成就感,遠遠超過養育的艱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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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草舍玩童
沒什麼。
既然能夠有第一次妥協。
為什麼不能有第二次妥協?
甚至是終身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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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洪祖強
沒有領證,就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婚姻關係。
為父母妥協結婚而與男人生活在一起,這就是傳統意義上的事實婚姻,現在事實婚姻不受法律認可,你們目前的狀況就如試婚或者叫同居生活一樣,未婚同居,社會上很多,人們早已經熟視無睹。
你們同居生活半年了,發現彼此難以融合,磨合不到位,互相不著調、不對眼,不在同一個頻道上,如果要繼續湊合下去,整天過著愁眉苦臉的日子,來日方長,顯然不現實,分手再找意中人才是最好的選擇。
你們未領證結婚,與對方道一聲珍重就可以走人。離開怕輿論,大可不必,輿論也是短暫的,議長道短三五日,誰沒事會天天亂去嚼舌根呢,何況男女同居不結婚的事早已經不是新鮮事,自己的終身大事和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回覆列表
既然沒領證,兩個人又不合適在一起,那為什麼還要硬為了別人的輿論在一起呢?這樣太累了,沒必要為了別人委屈自己,還是分了吧!
首先,你們結婚這麼久,都沒領證,這說明了你們兩個人都對你們之間的關係抱著懷疑的態度。
其次,你這段感情本來就是因為父母的逼迫,年齡的壓力,還有別人的輿論下無奈做出的選擇。你們兩個人的結合不是因為愛,所以,你們在婚姻當中遇到的所有問題,都很難用愛去化解。你們現在別說磨合半年,沒有感情,磨合一輩子還是不適合。
為了自己的幸福,你應該換個角度去想:
1,年齡大了,你更不能誰便與不合適的人勉強湊合,為了年齡去將就。
2,父母如果真的愛你,不會真的看著你不幸福的。
3,嘴巴長在別人身上,別人愛說就讓他們說,你自己過得好才重要。
最後結語與其在痛苦中呆一輩子,還不如大家早點分開,這樣減少傷害,也能早日找到各自的幸福。別再為了年齡,父母的壓力,別人的輿論綁架了自己的幸福。這樣,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