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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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襄陽睿思陳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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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專利工匠
頭一次有人把專利和生命放在同一檔進行比較,可見現在專利已經深入群眾的生活,並且影響大家的選擇。其實答案很明確,顯然生命更重要。發明那麼多專利,終究是為為人類服務的,為了提高生命的質量。至於目前還存在的一些問題,比如從法律上講,專利行為是依法行使,有些地方可能會與生命相沖突,但相信這是暫時的,是一種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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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梁殿武律師團隊
最近的熱播電影 《我不是藥神》,激發了大家對專利和生命的思考,兩者到底誰更重要,
筆者認為對於個人而言生命更重要,但是對於國家社會而言,專利更重要,單個人的生命對於社會來說是渺小的。
醫藥領域的原創技術和專利基本上都集中在歐美髮達國家,如《我不是藥神》的涉及的神藥格列衛,生產商是瑞士諾華,從1997-2011年間的總研發花費就達836億美元,只有21種新藥獲批,平均每個新藥花費為40億美元。該專利在中國申請的專利時間為1993年,1999年才獲得授權,這個授權的時間是國內其他專利申請獲得授權的時間的三倍。也就是說國家也是在刻意的縮短其專利受保護的時間。
具體到本次電影涉及的問題中,我想說的時我們的專利費,前人已經替我們交了,君不見近代中國100年所遭受的屈辱條約、割地賠款嗎,北京條約、天津條約、馬關條約、辛丑條約等,中國近代賠款的總額達到了13億兩白銀,所以說這些醫藥的專利費,我們的先人都已經替我們交了,我們使用這些仿製藥,就不需要有負罪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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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為發明狂
肯定是生命重要。
為了解決專利和生命發生的利益衝突,在專利法裡面有強制許可的規定。
通俗的說法,打個比方,某某某發明一種藥品,可以挽救千千萬萬人的生命,但是某某某想要很高的價格,這時候,由國家出面,按照規定的價格收買這個專利,使其投入生產,從而挽救千千萬萬人的生命。
專利保護制度是科研機構願意花費金錢時間來研發新藥新技術的前提,如果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研發的新藥新技術別人可以隨意抄襲,就不會有人搞研發了。這種制度在其他地方不會造成太多問題,隨著《我不是藥神》上映,矛盾在藥品上得到關注,大家可以看出藥物成本沒有多高,高在研發成本,賣的便宜,大家都仿製的話,以後不會再有藥廠科研人員花費數年攻克難關,賣的貴,病人承擔不起,專利和生命並不矛盾,只是需要有人來填補這一部分的落差。這時候就需要國家來承擔部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