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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曾經602905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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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煙花易冷我等你
記得小的時候,因為太淘氣,在寒冷大冬天茉莉跟堂弟一前一後掉進了大水坑裡,幸虧大坑裡凍的有冰塊兒,不然後果真的不敢想象。說起來挺讓人寒心的,直到現在十幾年過去了,彷彿還發生在昨天,那天跟堂弟一塊在坑邊玩,堂弟膽大敢站在冰上玩,還一直慫恿我也站上去。不出所料,站上去冰塊碎了,我倆都掉進去了,棉花襖都溼透了寒冷刺骨的水,那滋味太酸爽。
去這期間,一個營裡的鄰居,叫伯伯的,看著我們在坑裡掙扎,也沒伸出援手,喊了好幾遍伯伯也不理我們,我大奶路過這裡聽到我們喊,趕緊折了一根樹枝把我們救上來了。在那種情況下,兩個孩子掉進水裡,一個大人從那經過,竟然無動於衷,真的是想不明白。
言歸正傳,假如不會游泳的我碰到了落水的人,如果是孩子的話,不管會不會游泳,我一定奮不顧身的跳下去救人,因為我們是大人,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為孩子爭取時間給ta安全感。
如果是大人,我不會冒險,因為我也不識水性(深海恐懼症),我會第一時間向別人求助,讓更多的人知道有人掉進水裡需要幫助,吸引人的注意。給落水人創造有利條件。一定要量力而行,最怕的是人沒救上來,再把自己也搭進去,那真是太悲劇了。
這個答案是肯定的,我會救!而且已經救過。現在我就把當時的經過說一下。
每天我上班的路線基本是,從家裡出來,走丁萬河南岸公路,到徐州漢城路和西三環路交叉口上西三環高架快速路往北,經過北三環高架快速路去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2018年4月18日早上八點左右,我和平常一樣駕車去上班,路過徐州丁萬河楊樓段時,過不去了,路上停滿了各種車輛,汽車、電動車、三輪車等,還有很多人,我以為發生車禍了,就把車停在了路邊,想下車去看看咋回事。
原來不是車禍,而是有一輛小汽車從河北岸開進河裡了,因為車進去的時候沒人知道,所以都不清楚車裡有沒有人,很多人在用手機拍影片,我出於好奇也拍了,在我拍影片的時候,岸上有人大叫,說河裡有人,我順著別人指的方向看到,一個好像是人的頭部,一起一落的,基本可以判定是個人。
岸邊應該有上百人在看熱鬧,當時河水還在流淌,4月初才有一個車開進去,淹死一個男人,所以岸上的人應該有顧慮不敢下河吧,我當時心裡就急了,衝動的想下水,但我很久沒下河了,而且只會狗刨,這時候我就問旁邊一個男人:我想下去救人,但我一個人肯定不行,你下嗎?他說:你下我就下,短暫的交流也就半分鐘吧,我率先脫衣服下河了,從發現人到下河,也就不到兩分鐘。
徐州四月中旬早上的河水還很涼,我倆一前一後游到那人旁邊,我告訴一起下河的夥伴,讓他在後面推,我在前面拽,感覺那人很重,費了好大勁,終於把人拉上北岸,這時候岸上很多人幫忙把被救的人拉上岸,原來是一個胖胖的女人,大約有30多歲的樣子,已經昏迷,但面色很安詳。
眾人有的報警,有的要救護車,有的給她控水,做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和我一起下河的夥計已經游到南岸了,我看著寬寬的河面,流淌的河水,再也沒有勇氣再游過去,就讓一個開電動三輪車的人把我送到南岸我的車旁,幸好我車上有換洗衣服。這時候,警車和救護車都到了。
我在車上換好衣服,就繼續開車去上班了。時間過了大約一星期以後吧,我在公司接到一個電話,說是落水婦女的丈夫,他說經過多方打聽,才知道是我救的他老婆,一定要感謝我,但我得和他一起去趟交警大隊,因為當時有人報警了,我作為救人者,應該得去簽字結案。
等我見到落水婦女丈夫以後,才知道那婦女在醫院搶救多天,最終還是死了,撇下一個四歲女孩和一個六個月男孩,令人痛惜!
在交警詢問的過程中,有件事情很詭異,那就是,用吊車吊事故車的時候,車門是鎖上的,車玻璃只開了一點縫隙,當時現場吊車的人說,由於車門鎖上了,打不開,是把車門玻璃砸爛才拴的吊繩。車門鎖著,人是怎麼出來的?不得而知。這件事情最後不知道咋處理的,反正死者已經順利下葬了。
這件事過了兩個多月了,我現在想想,還心有餘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