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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R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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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曉小楊
嗯!我沒有怎麼看明白你的這個問題,你說你們的公司給你交了四險。4險就包括失業險,工傷險,養老險,醫療險。但是你又說你自己掏錢買了個養老保險,所以有點看不懂。你說的那個養老保險是不是4險裡面的那個養老保險?如果是的話你就不用去找你老闆退。因為你的老闆也是把那個錢交到社會保障局去了。如果你要退的話,你要去找社會保障局退這個錢。但是你只能退你自己交的那部分,其中公司給你交的那部分錢你是退不出來的。個人建議呢,你還是不要退。退了的話你那個保險記錄就沒有了。因為社會保險我們是要交滿15年才可以不用交。如果你已經交了幾年了,你去把錢退掉的話,那你就很不划算的。而且那個保險你是可以給他轉走的,如果以後你去別的公司工作,你可以把這個保險轉到那個公司,讓他們繼續幫你交。 總結一下吧!4險裡面的養老保險。是可以退的。但是隻能退你自己交的那部分。到社會保障局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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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暖心人社
確實存在一些企業要求職工自己繳納社保的情況,這種情況下是否違法呢?
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企業職工必須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有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共同承擔。
職工本人需要承擔的繳費比例,國家一般有統一標準,比如說養老保險是職工本人承擔本人繳費基數的8%,用人單位承擔本人繳費基數的16%。醫療保險職工本人需要承擔繳費基數的2%。
如果說用人單位將相應的社會保險費轉嫁勞動者承擔,這就屬於明顯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投訴維權。但是,這種情況往往會出現爭議。
一般來講,只要支付工資表中體現了扣除職工工資中企業社會保險費的專案,這樣才算作用人單位扣除職工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僅扣職工本人的不算違法。
多數情況下,企業在做工資表的時候,實際上並不會將企業負擔的社保部分列入職工的工資,因為這樣違法行為太明顯了。
如果體現不出來,那職工本人就需要蒐集證據。比如說,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給職工的收據等等。特別是有的職工是需要個人向單位繳錢繳納社保的,這種情況下,本身企業就不應該將這筆收入入賬,在會計賬中還需要輾轉騰挪轉化為收入,違法行為是非常明顯的。
一般來說,單位不給職工繳納社保,也不建議職工自己負擔社保繳納,畢竟這樣維權困難。建議職工在單位沒有繳納社保的情況下,離職時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維權,蒐集好職工在該單位工作的時間和工資發放證據,這樣的話,社保會從職工入職時開始補繳。這樣是更簡單的。
如果是職工在沒有社保的情況下,發生了工傷、生育和醫療等情況,所有的保險待遇按照法律責任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我們職工也可以在這種情況下進行維權。
回覆列表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與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第四十六條規定,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支付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2、補交存在勞動關係期間的社保。
3、如果未籤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注意一年的時效)
如果因用人單位不繳納養老保險,造成您達到退休年齡後無法領取養老保險退休金的,可以主張用人單位進行賠償。如果沒有到達退休年齡,建議你向勞動監察部門勞動仲裁部門主張申請應得的權益,要求企業予以補交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