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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黃一伊的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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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滴逃逃
家長在孩子還是兒童的時候就定下婚約,孩子長大後就結婚。也包括指腹為婚的情況
這是古代的一種婚姻制度,父母包辦一切,孩子無權參與。這在電視上看的很多(古裝劇)。現在也有,我上初中時我們班就有個同學從小訂了娃娃親,結果怎麼樣我不太清楚。但是在現如今這個社會中戀愛婚姻自由,只有雙方同意了這才能算數
家長在孩子還是兒童的時候就定下婚約,孩子長大後就結婚。也包括指腹為婚的情況
這是古代的一種婚姻制度,父母包辦一切,孩子無權參與。這在電視上看的很多(古裝劇)。現在也有,我上初中時我們班就有個同學從小訂了娃娃親,結果怎麼樣我不太清楚。但是在現如今這個社會中戀愛婚姻自由,只有雙方同意了這才能算數
娃娃親,指男女雙方在年幼時由父母訂下的親事,而此類“婚姻”是沒有保證的。法律倡導婚姻自由,所以法律給了每人充足的法律護盾。截止目前在一些偏遠農村和少數民族地區依然有定娃娃親的風俗。
原因:首先是教育落後,致使很多人沒有相關知識和意識;然後是相關法律法規宣傳不到位;還有是傳統風俗作祟。
擴充套件資料:
指腹婚
指腹婚,又稱胎婚,中國舊時包辦婚姻的一種形式。兩家主婦同時懷孕時,父母者便指腹為媒,若所生為一男一女,即結為夫妻。此俗約形成於六朝,多行於富豪官宦之家,目的是為了延續門第之間的平等關係,透過婚姻互相制約。
另外, 民間還流行一種揹帶親,即嬰兒時期由父母作主定婚。這一婚俗,即使在封建時代亦遭非議。元代規定“諸男女議婚,有以指腹割襟為定者,禁之”。
出自:《魏書·王寶興傳》:“汝等將來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為親。”
譯文:你將來等我孩子生出來,都是出自我的,在懷孕時就為子女定下婚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