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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康愛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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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亮老師3088
技術犯規和違體犯規是不一樣的
一、新規則下這兩個犯規的變化
違體之前全稱是“違反體育道德犯規”2017年修改為“違反體育運動精神犯規”,2018年10月1日將罰球地點修改為前場擲球入界線。進攻時間14秒。
技術犯規之前的罰則是“一罰一擲”,2018年10月1日修改為“一罰”去掉了一擲。
二、如何判斷是哪一個犯規
技術犯規屬於非身體接觸的犯規。比如說某隊員對判罰不滿,質疑裁判員甚至辱罵。就屬於技術犯規
違反體育運動精神犯規屬於身體接觸犯規,規則上有五條具體規定。例如衝著球去,但是有嚴重的身體接觸;不是是衝球去,故意犯規;攻守轉換中不衝球故意拉人;快攻時前面沒有進攻隊員;第四節或者決勝期最後兩分鐘內,隊員發球,防守隊員對接球隊員的犯規。當然裡面還有一些細節包括教練員的技術犯規等,這裡不再深入闡述(想繼續學習的可以看我的主頁,隨後跟進)
三、判罰後如何執行和開始比賽
技術犯規罰則是“一罰”,之後球權屬於原控制球隊,如果沒有球權,則爭球。如果同時發生多起犯規,技術犯規具有最優先權,先執行技術犯規罰則。比如A隊6號隊員對B隊4號投籃犯規,被判帶有罰球的侵人犯規,接著A隊場上7號隊員對判罰不滿,對裁判喋喋不休,被判罰即技術犯規。罰則,先由B隊教練員指定隊員執行技術犯規不站位罰球,然後再由4號隊員執行站位的罰球,比賽按照正常罰籃後的規則執行。
違反體育運動精神犯規罰則“兩罰一擲”,犯規時有進球則“一罰一擲”。擲界外球地點在前場擲球入界線執行。
在籃球比賽中,違體犯規和技術犯規是兩種不同的犯規,區分的主要依據雙方是否發生肢體接觸。
國際籃聯最新的《籃球規則》表示,根據裁判員的判斷,一名隊員不是在規則的精神和意圖的範圍內合法地試圖去直接搶球,發生的接觸犯規是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判斷犯規是否是違反體育道德的,裁判員應運用如下原則:
如果一名隊員不努力去搶球併發生接觸,這是一起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如果一名隊員在努力搶球中造成過分的接觸(嚴重犯規),這是一起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如果防守隊員試圖阻止一次快攻,從對方隊員後或側面與其發生身體接觸,並且在進攻隊員和對方球籃之間沒有防守隊員,這是一起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如果一名隊員正做合法的努力去搶球(正常的爭搶)發生了犯規,這不是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具體判罰規則是:
如果對沒有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發生犯規:2次罰球。
如果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發生犯規:如果中籃應計得分並加1次罰球。
如果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發生犯規,並且球未中籃,那即是2次或3次罰球。
在罰球之後,還要在記錄臺對面的中場延長線發球入界,也就是日常大家所說的*罰*擲。
當隊員被登記2次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時,他應被取消比賽資格。
對於技術犯規,《籃球規則》是這樣表述的,技術犯規是沒有身體接觸的犯規,行為種類包括但不限於:
無視裁判員的警告。
無禮地碰觸裁判員、技術代表、記錄臺人員或球隊席人員。與裁判員、技術代表、記錄臺人員或對方隊員交流中沒有禮貌。使用很可能冒犯或煽動觀眾的語言和舉動。戲弄對方隊員或在他的眼睛附近搖動妨礙其視覺。過分揮肘在球穿過球籃之後故意地觸及球或阻礙迅速地執行擲球入界以延誤比賽。跌倒以偽造一次犯規。懸吊在籃圈上,致使隊員的重量由籃圈支撐,除非扣籃後,隊員瞬間地抓住籃圈,或者,根據裁判員的判斷,如果他正試圖防止自己或另一名隊員受傷。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中防守隊員干涉得分,應判給進攻隊得1分,隨後執行登記在該防守隊員名下的技術犯規罰則。判罰規則是應判給對方隊員1次罰球,以及隨後在記錄臺對面的中線延長擲球入界。也就是一罰一擲。判罰隊員技術犯規,應作為隊員犯規登記在該隊員名下,並計入全隊犯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