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成本核算與傳統成本核算既有區別又有聯絡。 1.其區別主要體現在。
(1)成本核算物件不同。傳統產品成本核算物件是產品,作業成本的核算物件是作業。(2)成本計算程式不同。
與傳統成本制度相比,作業成本制度要求首先要確認費用單位從事了什麼作業,計算每種作業所發生的成本。然後,以這種產品對作業的需求為基礎,將成本追蹤產品。作業成本採用的分配基礎是作業的數量化,是成本動因。
(3)成本核算範圍不同。在傳統成本核算制度下,成本的核算範圍是產品成本;在作業成本制度下,成本核算範圍有所拓寬,建立了三維成本模式:第一維是產品成本;第二維是作業成本;第三維是動因成本。作業成本產出的這三維成本資訊,不僅消除了傳統成本核算制度扭曲的成本資訊缺陷,而且資訊本身能夠使企業管理當局改變作業和經營過程。
(4)費用分配標準不同。在傳統成本核算制度下,是用數量動因將成本分配到產品裡,間接費用或間接成本的分配標準是工時或機器臺時。在作業成本核算制度下,作業成本法是根據成本動因將作業成本分配到產品中去。首先要確認費用單位從事了什麼作業,計算每種作業所發生的成本。然後,以產品對這種作的需求為基礎,經過原材料、燃料和人力資源轉換成產成品的過程,將成本追蹤到產品,因而作業成本採用的分配基礎是作業的數量化,是成本動因。
2.作業成本核算與傳統成本核算的聯絡。
(1)作業成本是責任成本與傳統成本核算的結合點。責任成本按內部單位界定費用,處於相對靜止狀態,傳統成本核算是按工藝過程進行歸屬,處於一種動態。兩項內容性質不同,很難結合,中國會計理論界進行了多年探討,未能奏效。在作業成本制度下,作業成本的實質是一種責任成本,更嚴謹一點說,它是一種動態的責任成本,其原因是它與工藝過程和生產組織形式緊密結合。
(2)二者的最終目的是計算最終產出成本。在傳統成本核算制度下,成本計算的目
的是透過各種材料、費用的分配和再分配,最終計算出產品生產成本;在作業成本制度下,發生的間接費用或間接成本先在有關作業間進行分配,建立成本庫,然後再按各產品耗用作業的數量,把作業成本計入產品成本。
作業成本核算與傳統成本核算既有區別又有聯絡。 1.其區別主要體現在。
(1)成本核算物件不同。傳統產品成本核算物件是產品,作業成本的核算物件是作業。(2)成本計算程式不同。
與傳統成本制度相比,作業成本制度要求首先要確認費用單位從事了什麼作業,計算每種作業所發生的成本。然後,以這種產品對作業的需求為基礎,將成本追蹤產品。作業成本採用的分配基礎是作業的數量化,是成本動因。
(3)成本核算範圍不同。在傳統成本核算制度下,成本的核算範圍是產品成本;在作業成本制度下,成本核算範圍有所拓寬,建立了三維成本模式:第一維是產品成本;第二維是作業成本;第三維是動因成本。作業成本產出的這三維成本資訊,不僅消除了傳統成本核算制度扭曲的成本資訊缺陷,而且資訊本身能夠使企業管理當局改變作業和經營過程。
(4)費用分配標準不同。在傳統成本核算制度下,是用數量動因將成本分配到產品裡,間接費用或間接成本的分配標準是工時或機器臺時。在作業成本核算制度下,作業成本法是根據成本動因將作業成本分配到產品中去。首先要確認費用單位從事了什麼作業,計算每種作業所發生的成本。然後,以產品對這種作的需求為基礎,經過原材料、燃料和人力資源轉換成產成品的過程,將成本追蹤到產品,因而作業成本採用的分配基礎是作業的數量化,是成本動因。
2.作業成本核算與傳統成本核算的聯絡。
(1)作業成本是責任成本與傳統成本核算的結合點。責任成本按內部單位界定費用,處於相對靜止狀態,傳統成本核算是按工藝過程進行歸屬,處於一種動態。兩項內容性質不同,很難結合,中國會計理論界進行了多年探討,未能奏效。在作業成本制度下,作業成本的實質是一種責任成本,更嚴謹一點說,它是一種動態的責任成本,其原因是它與工藝過程和生產組織形式緊密結合。
(2)二者的最終目的是計算最終產出成本。在傳統成本核算制度下,成本計算的目
的是透過各種材料、費用的分配和再分配,最終計算出產品生產成本;在作業成本制度下,發生的間接費用或間接成本先在有關作業間進行分配,建立成本庫,然後再按各產品耗用作業的數量,把作業成本計入產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