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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理得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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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川會理關羊
飲酒文化在中國歷史悠久,傳承至今仍經久不衰。說實話,我也是喜歡飲酒之人,前些年由於工作性質和朋友同事的原因,每個月喝酒都不會少於20天,但基本都是下班後單位的接待應酬、朋友同事間的聚會等,有時中午喝了接待酒,下午又接著喝,酒量是喝出來的,一餐喝個七八兩白酒無醉意。那時單位200餘名職工,有20餘位喝酒的同事自發地組織了一個酒協,一個月活動一次,半年和年底還帶上家屬一起活動。後來隨著單位有兩位同事因喝酒致使身體出了毛病早逝,酒協解散,同事們喝酒才沒那麼瘋狂,次數和量都大為減少了。
1、喝酒不要呈能,自以為酒量大,了不起,上桌就不僅自己喝,而且想方設法勸別人喝,人們常說賭錢人的心爛,喝酒人的心好,在酒桌上,千萬不要當這種好心人,不要去勸別人的酒。我們現在喝酒都不給別人倒酒,要喝的能喝多少自己倒,不勉強別人喝。
2、自己不酗酒、不勸酒、不拼酒。遇到勸酒的人進行制止,特別是對於興高勸酒,拼酒比量大、刺激別人喝酒的人好言堅決制止,如果不聽勸阻,自己離開此桌避之。
3、自己不主動給同桌的人敬酒,也不到別桌敬酒,人的酒量大小不一樣,而有的人根本就不能喝酒,礙於面子勉強喝了容易出事,別人敬酒奉勸別人少喝點。
4、假若在一起飲酒,遇到有人酒醉了,自己能護送將其送交親人,自己不能送指定人員將他送去交給親人處理,或是要他留在飲酒處聯絡親人接回去,千萬不要將他一個人丟在一邊或只送至半途就不管。
總之,一起飲酒發生事故死人的事例不少,教訓深刻,呼籲人們飲酒不要呈能,不要勸酒,適可而止,清醒而歸,自我珍重,好自為之,你好我好他好,平平安安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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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夏青卿的日記
個人覺得是社會道德缺失的問題。
而社會道德缺失又跟個人道德行為緊密相關。說到底,是這個社會變得冷漠了!冷漠到不管對方是親人,朋友還是僅一面之緣的陌生人,都懶得關注了!
十幾年前,我爸在外面喝醉了會有人把他駝回家,因為不放心路上不安全。現在,我哥喝醉了,直接就進交管局裡去了。事後,才明白原來把車開到陰溝裡去了。
首先,這樣的醉酒事件自古皆有,只是在這個社會結婚被放大了。擺在唐朝,那些個詩人哪個不愛酒,可也沒聽說掉水坑淹死了。因為那個年代的人很溫暖,即使朋友未挽留,路上碰到個陌生人也會被關注被照顧的。
再者,社會不安全不溫暖了,就更加要,要求自己自尊自愛,隨時隨地為自己負責。一個連自己都負責不了的人,又如何對他人負責呢?
仁愛之心,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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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開心果590
謝謝,這樣的事件己經很多次了,啥碰到這種事都有責任,不過呢:勸酒的人責任多點,不勸酒在一起喝的責任少點,如果你人也在那裡沒有喝酒那是沒有責任的,喝酒人自己也有很大的責任明知道自己酒量不夠還要拼命真是找死害了自己又害人家,別人請你喝酒反而吃力不討好得不償失。回答完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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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川146818973
每個正常人都應該有文明和安全意識,說個例子有人去農村經過山路然後下雨了路滑摔倒腳了那不得把氣象局的賠償,現在那些不文明和沒有安全意識的人就是慌談自己安全意識出了問題就別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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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健康快樂的享受生活
這個責任是必須得擔的,國家出臺這樣的法律就是為了讓這類意外的事情少發生,也是 對所有喝酒的人負責,事故少了身體好了,如果能讓你不擔責這法律還有什麼用。
做到少喝不勸,儘量少跟那種好酒一喝就多的人喝,儘量少跟那種喝完酒就作的人喝,如果有這樣的人一定要安全送回,即使再不願意也要這麼做,這是你的責任,也是避免意外發生的有效方法。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遇到聚會喝酒籤責任狀的,我們這有一些上了年紀的人同學聚會,飯前籤責任狀,想想都好笑,不說這個責任狀有沒有效,就是感覺這聚會太容易出人命,還是別聚了。把握好度,出事說什麼都沒用,酒可以增進感情,也可以埋葬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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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147987205
借酒談心。只要在酒桌上都是成年人,何必勸酒呢?即使多年沒有見到好不容易聚在一起的人也沒有必要過量飲酒。如果意外有醉酒的人,同桌的你我應該做該做的事情:該去送家就送家,該去醫院就去醫院。如果是飲酒出意外的話,我以為同桌的你我不可能不負擔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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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無冕之王啊
在社會上與人打交道,吃飯喝酒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但是喝酒一定得有個度,每個人應根據自己的酒量適可而止,最好別喝高。長期以來,我們的酒文化中就有勸酒之說,似乎不勸酒不足以表達主人的熱情,客人不喝高不足以顯示東道主的誠意,於是乎你方勸罷我登場,你打完通關我接著來。繼之而來的就是喝高後發洩方式無所不有,無奇不有,無事生非者有之,喝傷住院者有之,尋釁滋事者有之,失足墜亡者亦有之。奉勸各位酒友喝酒千萬節制,萬一沒忍住喝高了,也別酒後失德,能約酒不是親戚,也是朋友,不是朋友也是同事,不是朋友同事也是間接夥計,護送回家、確保安全是最起碼的環節,否則一起約酒的同桌如果有什麼意外,承擔損失不說,讓人覺得太不是東西、太不是朋友、太無道無德就虧大發了,今後可就不好做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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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做到不以惡小而為之,就根本不用擔心類似酒“友”傷亡的連帶責任。
首先是自己喝酒有分寸,不酗酒,就會減少很多上桌酗酒的場合。
如果自己平時結交的朋友,都是靠譜的佔多數,又減少了很多遇到不靠譜的酗酒人的機率。
再加上自己做事認真,一旦遇到有交情又喝多了的,事後肯定要負責的送到家,交情夠的話甚至要守到其酒醒恢復自我負責的能力,這樣也會避免意外帶來的責任。
就算沒啥交情的,還非要酗酒的人,遇到了不僅自己不勸酒,還要儘快找藉口離開——就是古人說的君子不立危牆之下。
以上所說,酗酒不是啥大惡,酗酒的朋友多也不是大惡,遇到醉酒的朋友/飯友放任不管也不是啥大惡,撞上明顯要酗酒的場合好面子不敢主動撤出也不是啥大惡。
但如果這些小惡你都不會主動避開,那麼被類似醉酒傷亡的“朋友”搞出連帶責任,也就不能算無辜了。
所以,自己平時注意修養自己的言行,是結交什麼樣的朋友的根本。
有關聯的人酗酒後自己如何對待,用事先負責到底避免事後沾包,也是如何做人、如何免責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