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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馬俊哲律師

    有可能,但是要看之後有沒有什麼新的有力證據了,可能性比較小而已。但是經二次補充偵查,仍然證據不足的,不予起訴,即放人。

  • 2 # 莫賢軍

    這個階段是檢察院不夠證據不能實行逮捕,退回公安補充偵查。一般會被關在看守所內,也有取保候審的,但是可以提出非必要性羈押審查,要求釋放或者取保候審。

  • 3 # 四川麻將換三張精講

    如果處在刑事拘留階段或逮捕移送起訴階段,犯罪嫌疑人已經被偵查機關以涉嫌犯罪羈押了,所以不存在收不收監的問題,如果處在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階段,偵查機關準備向檢察院移送起訴,檢查機關向偵察機關提出補充偵查,收不收監要看涉嫌什麼罪名,犯罪危害程度,侵犯物件是否特殊身份,我講的身份,泛指為成年人,孤寡老人等特殊群體,以及收集的證據認證犯罪嫌疑人是否具備社會危害性,是否毀滅證據,是否打擊報復證人等這幾個方面考量,所以這個問題要根據情況而定。

  • 4 # 使用者下凡嫦娥

    你現在是在取保期間,你為的問題是要根據你的案件的情況輕微、還是嚴重而走向定奪,一般情況下:37天后如果案情嚴重就會發逮捕證,輕微的,不致危害社會的那就不起訴,你的此情況你自己應該就很明天的,因為你是當事人,每一個案件中都要區分主、次、從犯,定性也是很明確的,你如是從犯,那就會很輕,如你是主犯,那肯定就是很重。你可諮詢一下律師。

  • 5 # Wananaf儂好

    刑事案件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是不需要補充偵查點,刑事案件沒有做到證據窮盡,檢察機關審理案件時發給偵查機關補充偵查通知書。補充偵查階段會收監嗎?指涉案犯罪嫌疑人已經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嚴格遵守取保候審規定一般不會收監。一案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團伙案件因偵查進展需要或者發現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涉及新犯罪線索,為了有利於查明案件事實真相對已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有必要收監偵查。

  • 6 # 在深圳徐徐說法

    若犯罪嫌疑人已經被刑事拘留或逮捕,補充偵查只是會延長拘留時間;若已被取保,除非補充偵查階段案件事實、證據等發生重大改變,偵查機關認為有必要,否則不會結束取保。

  • 7 # 李曉明律師

    1,你現在是取保候審狀態,畢竟監視居住很少見;

    2,你極大機率是37天不批捕取保候審的,因為逮捕後取保或者到檢察院取保的機率都很低;

    3,你問這個問題,現在肯定是第一次退回補充偵查,因為總共就最多兩次退回的可能,如果是第二退,你就不這麼問了;

    4,補充偵查的一個月期間(補充偵查不叫階段),你基本上不會收監,因為公安補充證據後再向檢察院第一次重報,要收監逮捕,也基本上等檢察院審查材料之後,由檢察院做出逮捕的決定;

    5,重點,說到你的問題,你真正想問的是,補充證據了之後你會不會被收監,簡單分析一下,正常的偵查階段,37天加逮捕後的2個月或者3個月或者5個月或者7個月,少則3個月,多則8個月,該收集的證據都收集齊了,現在補充偵查一個月,對之前的證據體系是不能夠改變太大的,這樣一對比,改變取保候審為逮捕的可能性就不大,有人特別擔心的問我,如果補充偵查是針對我來的呢,這個你就更不用擔心了,如果是針對你,你基本上就是主犯了,你剛開始時就不可能取保候審;

    6,大重點,上面說補充偵查收監可能性不大是常規之談,但是,近期往往不是這個套路,因為,之前疫情影響只關押第一層級,取保候審第二三四層級,現在疫情緩和了,極可能變成關押第一二三層級,第四層才級繼續取保,什麼是第一二層級什麼是第三四層級,這個不用說了吧;

    7,取保候審期間千萬不要違反規定,你對著幹,那還是把你收監起來,讓你安靜一點好;

    8,別問了別猜了,所有給你的答覆都是分析和猜想,有這個時間,還不如找個律師幫你把控案件,現在律師都可以閱卷了,等閱卷拿到全套材料了,給你有針對性的解答,如果你確實情節輕微,律師還可以向檢察院提出不起訴的申請;

    9,你呢,負責好好繼續工作賺錢好好繼續生活照顧家庭就好了,也希望你儘快從之前的過錯中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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