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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對男女朋友(或者夫妻)分手(離婚)以後還能做朋友嗎?你們怎麼處理彼此之間的關係呢?畢竟曾經擁有很多共同的回憶和經歷,是那麼容易割捨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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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成都一品紅丞裝飾謝工

    那些我想和你一起經歷的事情都變成了心願,我固執不放手,騙自己只要實現這些心願我就放你走,所以我丟掉自尊和自己,只要能在你身邊,只求你和我相戀。如果不是到最後。

    過了很久之後我才知道,但凡覺得辛苦的,都是強求。即使開始是你做錯了,我又能怪你什麼。但凡未得到,但凡已失去,總是最登對。很多年後,我也只是個陌生人吧。那就當我是個陌生人吧。

  • 2 # 府右街二子

    如果一對男女朋友(或夫妻)分手(離婚)以後,還能做朋友嗎?為什麼?

    未婚男女分手後能不能做朋友,說不好,但是夫妻離婚後,能做朋友的,我還真遇到過,而且不是那種客套的關係,亦友亦情,互相誰也不再婚,但也不復婚,不熟悉他們的,還以為他們是兩夫妻,可我們這些發小知道,他們倆三年前就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

    我這個發小在家裡排行老三,上有一個哥哥和姐姐,所以被嬌生慣養成三奸子。三奸子腦子活,大學期間,就在同學間買賣大小物件,最牛逼的是,曾經包下一層地下室,簡單一裝修,當學生公寓租給新入校的學弟學妹,反正大學生喜歡在校外租房子住,地下室又不貴。這麼一來,三奸子就成了我們當中最先富起來的一個人。這傢伙會賺錢,桃花運也好,大學倒騰買賣,順手跟一個學妹談起戀愛,大學畢業第二年,兩人領了證,熱熱鬧鬧結婚了。

    婚後的三奸子依然熱衷做生意,家裡託關係給他搞來的事業編制,這傢伙不珍惜,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沒多久被單位勸退。這下子好了,沒了朝九晚五的正經工作,更方便他專心致志的琢磨賺錢的路子。那些年,三奸子在寸土寸金的西單開過服裝店;在三里屯有聲有色的有過一個小酒吧;還在潘石屹剛開始玩房地產的時候,這傢伙就用有限的資金跟多個地產商拼縫樓市。30歲出頭,三奸子擁有三環內的大小房子十幾套。身價數億,或者十數億數十億。

    三奸子的媳婦好,溫良恭儉讓全佔了,長得也不賴,要盤有盤要條有條,尤其是性子好,有錢也不張揚。但三奸子有個挺討人厭的丈母孃,特別苛刻,三奸子結婚那年,丈母孃和老丈人從外地搬到北京跟女兒女婿一起生活,丈母孃看不慣三奸子不務正業的樣子,說過三奸子多回,三奸子還是那副德行,於是丈母孃開始給自己的女兒說教。三奸子媳婦孝順,拗不過老孃成天的叨叨,加上三奸子也開始躲著經常不著家,就這麼著,兩人協議離婚了。三奸子把包括手裡的房產和存款一劈為二,一半給了老婆,一半自己留著,搬到了百萬莊去住。

    三奸子成了孤家寡人後,有的是時間找我們這些發小聚會喝酒,喝多了,就打電話讓前妻來接他,他前妻向來是風雨無阻的接他送他回家。有回三奸子喝大了,還是他前妻過了把他接走的,喝那麼多酒,我擔心他一個人在家出點啥事,第二天一早找過去,結果才知道自己是杞人憂天,三奸子的前妻開的門,而且煮了一鍋小米粥。三奸子說,阿芳(他前妻)天天來給他收拾房間,洗衣服做飯,還幫他到處去收房租,一週三天雷打不動留宿在這兒。我說那乾脆復婚得了。三奸子說,我和阿芳說好了,等她媽她爸落葉歸根了再復婚,住一起還得鬧彆扭。

    夫妻離婚後能不能做朋友,關鍵看兩個人離婚的原因是不是原則性錯誤,像三奸子和阿芳被女方孃家父母弄得分道揚鑣的夫妻,不但可以像朋友般的來往,復婚的可能性都極大。

  • 3 # 靠山4

    如果一對男女朋友,分手或者是離婚了,還能做朋友我認為,可能性並不大,而且很渺茫。

    既然能做朋友,說明雙方感情尚未徹底破裂,也沒有必要分手,或者更沒有離婚的必要。

    莫非是為了何種特殊原因,或者感情一時衝動而為,還有希望挽回,或者復婚的意願,或許有互相繼續做朋友的存在。

    在一般情況下,是沒有這個可能有做朋友存在的,充其量偶爾相見,互相禮貌性打個招呼而已,已經算是不錯的了,不知大家對這個問題,是怎麼看怎麼想的,可以作共同探討。

  • 4 # 萬木叢中一片葉

    謝邀,如果不能割捨是不會到離婚這一步的,因為還有感情,既有感情為何還要分手,法律也要看感情破裂才支援的,在這之前都要調解的。如你所說,能做朋友的一定是還有感情的,藕斷絲連,這也是為什麼有的男的說不找同居過的,怕前任手裡有鑰匙,說的難聽卻也是部分事實。要斷就斷乾淨,斷不乾淨的就別斷,努力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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